浅谈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的危害及对策

  •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 关键字:药物残留,危害,对策
  • 发布时间:2022-03-25 10:34

  摘 要:药物残留在动物性食品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产生威胁,且不利于我国养殖行业的发展。本文简要介绍了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原因,分析了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造成的危害,并提出了减少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对策,以期助力于提升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满足人们对于动物性食品的需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动物性食品安全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了确保畜牧产品符合要求,我国政府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加了资金投入,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动物性食品的安全程度。但是,随着人们对于动物性食品需求量的增加,其产量也不断增加,在此过程中,很可能会存在集约型养殖导致管理不当等问题,从而引发动物疾病。为了改善这一情况,需要对于药物进行合理应用,在达成防疫目标的同时,降低药物残留。

  1 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原因

  1.1 未遵循守休药期要求

  药物在动物疫病控制过程中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部分养殖场为了防止动物死亡,创造较多经济收益,可能会违反休药期相关规定,对兽药进行大批量应用,导致兽药成分在开展药物加工时无法清理干净[1]。

  1.2 过量应用抗疫药物

  当前,我国在开展养殖工作时规模较小,且大部分养殖场处在城区或是城镇之中,属于区域型布局,小规模、大集体的特征较为明显,为动物疫病的传播提供了便捷。养殖场为了避免动物生病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很可能会运用较多的抗疫兽药和病原微生物抗争。

  1.3 违规运用兽药

  部分加工企业和养殖场为了获得较多经济收益,很可能会钻法律漏洞或是违规使用兽药,甚至直接使用过量的兽药来提高产量,增加了动物性食品对于人们身体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2]。

  1.4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

  兽药厂可能会不对外公示兽药的化学名称、主要构成及禁忌等。除此之外,也很可能会随意更改产品名称,出现一个药物多种名称或者是同一名称却指代不同药物的情况,导致养殖场出现多次重复用药、药物冲击等问题。

  1.5 对药物残留缺乏认识

  部分养殖场相关人员可能并不具备控制药物残留的意识,设施设备较为落后,没有主动地进行通风、饲料营养性比较低、不关注卫生等,很可能会使畜禽的身体受到病害影响,缺乏抵抗力。养殖人员只能够借助于药物来进行治疗,很可能会出现无药不养殖的状况[3]。

  1.6 不重视兽药残留监管

  通常情况下,人们会将畜禽健康情况、寄生虫及畜禽的外观等作为关键的评判标准,对于药物残留的认识较为片面,且因政府相关部门对研究与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够,导致可用的检测手段无法及时更新。此外,相关政策对于内销动物与出口动物制品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为违规药物的应用提供了可乘之机。

  1.7 尚未构建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

  当前,我国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工作起步较晚,缺乏相关经验,并且在制定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限定标准时,部分引用了国外的标准限定值,与国内实际情形不符,参考价值不大。食品安全科学风险评估体系在国外较为完善,但是我国分段管理再加上各项标准的片面性,很可能会阻碍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开展。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中较重视动物性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但是在开展现实工作时还需要进一步改善[4]。

  2 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的危害

  兽药残留很可能会引发致毒、致畸、致突变等危害。例如,瘦肉精存在着较高的毒性,对人体肝脏、肾脏等存在不利影响。氯霉素的应用会导致人造血系统出现问题,不利于红细胞的成熟,过度应用很可能会引发再生障碍性贫血。青霉素、磺胺类氨基糖药、四环素等抗生素可能会导致人体过敏,较为轻微的过敏会引发皮肤瘙痒,而严重时很可能会导致水肿、死亡。此外,药物残留还会提高细菌的耐药性,养殖户长期应用抗生素,很可能会使细菌耐药,导致其失去应有作用[5-6]。兽药残留不但会对于人们的身体造成威胁,还会对于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因为养殖场过度地应用兽药和添加剂,会导致动物和排泄物中存在较多的兽药残留,养殖户如果不科学地进行处理,很可能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难以保障土壤中微生物的平衡。

  3 减少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对策

  减少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能够有效保障人们的饮食健康,和人们的健康生活息息相关,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要对于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这一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加大力度分析导致药物残留出现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行改善,尽可能地将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降到 最低[7]。

  3.1 加大力度进行立法、构建追责体系

  从养殖到市场的各个环节需要由有关部门负责开展工作,因此各个部门应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并加强联系,从而提高监管与执法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加大力度进行立法工作,明确兽药生产、监管、销售各个环节可用的法律法规,对于现有的法律体系进行补充。在此过程中,还应加大力度对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能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标本兼治这一目标。考虑到可能存在随意使用兽药特别是小规模养殖户过度应用兽药这一情况,应禁止未取得兽医资格证的人员进行兽医有关工作。

  3.2 做好对于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

  要加大力度惩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进行严重处理。在此过程中,兽药生产企业需要根据兽药GMP标准开展一系列生产工作,在开展饲料生产销售时也必须要遵循实现准入机制,从而避免饲料生产商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出现[8]。在此过程中,还应将监督及批签管理机制引入到兽药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中。在进行审批时要明确给药途径、用药剂量、休药期等,并将其标注在说明书中。此外,还应定期排查,取消违法药物制造销售点,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药物的出现和流通。

  3.3 重视兽药研发工作的开展

  相关工作人员应重视新型兽药和兽药制剂的研发工作,尽可能地研发出应用效率较高、残留较低甚至是无残留的兽药来取代一些残留量较高、抗药性较强的药物,避免药物残留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在此过程中,还应将兽药、微生物制剂以及酶制剂等效率较高、不利影响轻微的药物作为研发关键,科学地对其进行应用。还应加大力度研发兽药残留检测现代化手段,尽可能地研发出一些效率较高、精准程度较高的检测方式,提高对于药物残留检测能力,为新时期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3.4 在进行养殖时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

  在开展养殖工作时必须要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这一原则,在开展治疗时需要根据兽医的要求科学用药,而不是根据自身的主观看法和观点随意使用药物。在用药时必须要遵循用药方案,在方案中需要明确休药期。在饲养过程中所用的药物必须要如实记载,从而达成科学用药、适量用药、对症用药目标,避免药物残留以及中毒等问题的出现,并尽可能地运用一些效率较高、无公害的 药物[9]。

  3.5 制定安全标准

  应第一时间处理和调整不再适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准则,在较短的时间内设计出符合现实需求和国际接轨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并确保这一标准是科学的、系统的,从而使其符合畜牧产品安全需要。除此之外,还应打造畜禽产品安全认知和市场准入机制,确保养殖产品的最低标准是无公害。开展产品加工和屠宰等工作时必须具备有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所审核颁发的市场准入证件,否则不能在市场中进行销售。在此过程中,还应加大力度对于违法生产以及销售等行为进行处罚,杜绝违法违规生产,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惩处依据。

  3.6 做好兽药残留监管规划

  建立和完善兽药残留管理和监督体系,确保中央到地方都具有全面可靠的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在此过程中,还应对现有的兽药残留监管规划进行补充,并将今后5~10年的兽药残留监管规划作为重点。将对于人体健康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国内外重点监测和我国滥用情况较为严重的兽药作为监管的关键。

  3.7 应提升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规范性

  《兽药管理条例》对于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较为明确。农牧行政监管部门以及工程行政监管部门应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科学应用自身权力,并自觉承担责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执法,稳定市场经济秩序,避免兽药残留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健康的因素,确保人们能够放心食用。

  4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对于动物性食品的需求量增加,同时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因此,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成为了人们所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不但会对于人们的生命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从某种角度来说,还阻碍了养殖行业的发展。为了推动我国养殖业的发展,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就必须要在畜牧养殖过程中规范用药,打造完善的药物残留监管机制,从而有效避免药物残留,为人们提供高质量的动物性食品,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

  参考文献

  [1]张祎璐.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淡水鱼中药物残留检测方法的优化及分析[D].呼和浩特: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

  [2]贝君,王珂雯,程雅晴,等.我国肉制品安全风险及监管建议[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20,11(16): 5540-5546.

  [3]彭文绣,李璇,成昕.鸡蛋中喹诺酮类兽药残留现状及对策建议[J].中国兽药杂志,2020,54(10):56-81.

  [4]郑靓.动物源性食品中苯并咪唑类兽药残留检测技术与应用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19.

  [5]刘卫华.动物源食品中氟甲喹快速免疫检测技术的研究[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19.

  [6]李斌,吉增涛.畜禽产品中抗生素残留主要检测技术及应对策略[J].家禽科学,2019(2):50-56.

  [7]李沛媛.鸡蛋中兽药残留现状及检测技术研究进展[J].甘肃畜牧兽医,2018,48(10):43-47.

  [8]李冉.盐水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及销售卫生现状和品质研究[D].扬州:扬州大学,2018.

  [9]陆昌华,胡肄农,谭业平,等.我国畜产品兽药残留的公共经济学分析及对策[J].家畜生态学报,2016,37(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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