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书,但从前对精装书的看法总是有所保留,在书店看到也大都敬而远之,可以说跟它的关系不怎么融洽。
论外形,精装书的封皮虽然坚挺,但太过坚硬,一不小心就会有被四个尖角扎到的危险,尤其对于运动细胞不强的读者来说,阅读一本精装书的同时还要防止受到伤害,可谓费神。而且,读者也无法将封面和页面打包卷起,握于手掌,信手翻阅,少了一份手不释卷的闲适,也是一件憾事。另外,读精装书时好像多多少少要正襟危坐、面容肃穆才“配得上”它庄严的气质。总之,没有了简装书柔软的质感,随意的性情,它多少有一种拒人千里之外之感,仿佛在对你说:“我可没有义务取悦你哦,看不看都在你。”
论气质,简装书更像一位邻家姐姐,上得厅堂,入得厨房。重要的是,她总是平易近人,让人倍感亲切。书籍本身固然因为简装而较易被损耗,但总归可以给读者一个心生怜悯的机会。而如果运气不好,碰上油嘴滑舌的作者,那么,简朴的外观反而比精美的装饰更容易被原谅。而且,也更容易让读者下定决心将其弃之一旁。这样的说法,恐怕会惹来精装书的不满。不过,它们个个生得美丽娇贵,应该也不会在乎一两个读者的判断吧。
其实,精装书在清代自西方传入中国时,在书店的书架上确实是凤毛麟角的珍品。只有像《圣经》、《法典》如此分量足够的经典才能配以美轮美奂的精装。事实上,它不光封面镶金,华美动人,还起到保护内页的作用,使得书籍得以长久的保留。
除此之外,精装书还常常可作他用。比如,当你手执一本精装书,边走边看,遇到逃跑的小偷擦身而过时,可以顺势对着他的后脑勺投掷过去,这家伙被砸中后至少也得晕晕乎乎的,大大帮助警察提高了抓住小偷的几率。或者,如果朋友忽然造访,无奈屋内简陋,连像样的茶几都无,只消三下五除二摞起两打书并排摆放,最上面放上两本硬皮的,再铺上块桌布甚至床单,便一点也不比任何人家逊色,弄不好还会创造出个美式田园的风味来。再者,当你闲来无聊,读书也索然无味时,刚好可以用精装书来搭积木,42开64开等小开本可以用作砖瓦,16开等大开本可做梁柱、基座。当然,你完全可以自己发挥。如此搭建起来的绝对是举世无二的,最具有知识营养的建筑。
步入当今的书店四下张望,精装书大有“泛滥”之势。所谓的精装书更多的只是为了卖个好价钱,至于内容,别说与《圣经》这种经典相比了,根本与“著作”二字搭不上边。这倒也不是说只有经典和名著才能配得上精装,但最起码作者的态度需要是诚恳的,内容应该是经过艰苦的努力凝结的,而不应该是好吃没营养的“快餐”。这种垃圾食品身披美丽的外衣,就好像跃跃欲试的小宝宝打开彩虹色的透明糖纸,却发现里面只是一个小土球那样令人失望、恼火;而一本浑身上下坚如磐石的精装书,如果里面的内容言之凿凿、字字珠玑,那么这坚硬的外表倒是平添了一份气势。
我对精装书的愁怨,大概都是这些“快餐”害的。如今,世面上各种“圣经”层出不穷,吃饭圣经,睡觉圣经,读书圣经,考试圣经,玲琅满目。它们竟也学着原本《圣经》的样子假模假式的套上精致的外套,以为这样,就真的跟《圣经》一样经久不衰了,真是可恨、可气。除了这种一目了然的乌合之众以外,还有那些伪装的更隐蔽的害群之马,它们的名字大多能够引人注目,要么就是故弄玄虚,再加上那种看似无法拒绝的广告词,你几乎就要掏出腰包了。且慢,如果你此时在书店里,就应该翻翻里面的内容和语言大概如何,如果你在网上购物也最好先看看“在线试读”,确实物有所值再下手,否则又会“沦落”于大喜大悲中。“三思而后行”这句忠告最应该在此时登场。
去年11月,台湾作家唐诺先生出版了一本散文集《尽头》,灰色衬布的硬装封面,只有中心的一个圆点,除此之外再无装饰。足足708页拿到手中是一种无法抵抗的沉重感。在他的读书会上,坐在其一旁的编辑介绍说,他每天一早都会去到固定咖啡厅那个靠窗的角落,拿出笔纸开始兢兢业业地写上一天,风雨无阻,除了过年咖啡厅放假的三天外,日日如此。无论他写了多少,一千还是上万,最后只删减到五百字。这样,一天的工作才告一段落。别看这本散文集是个大部头,但里面只有17篇文章,篇篇都有几万字,这样的诚意,是任何同样认真的读者所无法拒绝的。
无论如何,正是因为还存在着这些诚意之作,我总归可以与精装书和睦相处了,虽然对于多我一个或少我一个读者,它们根本不会介怀,但我却可以因为能够与其“冰释前嫌”而睡个好觉了。
文/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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