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与耕地的斗争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林地,耕地
  • 发布时间:2018-07-10 14:21

  6月初,东北的最高气温已达摄氏30度,长白山下的黑土地上终于又出现了绿油油的一片。不过深入一些农场采访时会诧异地发现,在连绵起伏的山丘之间,有些林子就如沙漠绿洲一样,被附近的耕地紧紧包围着,而且两者之间泾渭分明。

  “林区与耕地常常就像是在斗争一样,双方此消彼长,而且是锱铢必较。”吉林省桦甸市金沙林场场长范春祥在林区工作已经有30年,几乎见证了当年大力发展农业到现在退耕还林的政策变迁。“农民为了扩大耕地面积,在日复一日地一点点地蚕食着林地,而林场员工不但要看住最后的林地,还要复植树苗,双方形成了一些并不和谐的气氛。”

  汽车行驶在金沙林场区域中,农民的坡耕地似乎已远多于森林。范春祥介绍,多年以前,毁林开荒在这一地区是受到鼓励的。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后,大规模的毁林开荒已被制止,但一些耕种者在耕地过程中,年年都会向外扩几厘。

  “现在不让砍树了,林场不仅没有了收入来源,每年还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复植,好不容易种活的树苗却一个不留意,就被清除了。”一位林区的工作人员说话时流露出不满。

  然而,当地的农民则有自己的盘算。这些年,当地经济不景气,年轻人都外出打工,留下的都是5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无处就业,就只能以种地为生,而毁林开荒存在较大的获利空间。国家对这里的农耕有补贴,通常会高价收购粮食。

  于是,以开垦一亩耕地种植一年的玉米收入平均在1000元左右计算,侵蚀多少林地就能相应地多获得多少利益。

  事实上,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毁林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实际的案情和结果,处罚不同。我国《刑法》更是将其情节严重的行为单独入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又存在着种种问题。桦甸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林场没有执法权,即使当场发现有人毁林开荒,也只能向公安机关报告或者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处理毁林开荒案件上又存在取证难、执行难的困境。等到法院判处的时候,考虑到种种现实因素,往往是判实体刑的少、判缓刑的多,震慑作用不大。

  目前,国家连续制定实施支持“三农”的有关政策,种粮享受的各项政策补贴也远远高于林业。而且,毁林开荒收入高、周期短、见效快,使得一些人明知故犯。因此,有人建议国家应加快制定林业发展扶持政策,提高退耕还林、人工造林的补贴标准,对国有林区林缘地带种植经济林给予特殊扶持奖补政策,使务林与种粮在经济上有同等收入,以有效遏制农林争地、林缘后退的现象。

  仔细想来,这确实不失为一种解决思路。不过为什么有的农民明知违法而为之?他们身边并不缺乏警示教育,但是他们是最“实在”的群体,有的人会为了利益、生计而不顾一切。而从市区到金沙林场几十公里的路上,记者仅见到一两家工厂,如果当地能多引进一些企业,建设一些生产项目,妥善解决好当地人的就业、养老等民生问题,减少对种地的依赖,产生一个良性循环,或许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地与耕地之间的矛盾了。

  文/方圆记者 沈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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