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万元赔偿的警示意义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热议,产品,燕窝
  • 发布时间:2021-01-08 11:11

  11月27日下午6时,辛巴(实名辛有志)发表声明承认带货的燕窝产品实为一款燕窝风味饮品,确实存在夸大销售。“经检测,这款“茗挚”品牌燕窝产品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燕窝成分不足每碗2克。”他称品牌方一直避而不见,其决定召回产品,先行赔付,承担“退一赔三”6198万元。10月25日,辛巴徒弟“时大漂亮”在直播时向粉丝推荐了一款燕窝产品。11月3日,购买过此款燕窝的某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质疑燕窝是糖水,引发热议。

  梳理报道可知,该事件的经历可谓一波三折。在消费者曝光之初,11月6日,辛巴团队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强势回应,要求涉事账号删除相关不实视频,将对此事采取法律措施。涉事燕窝品牌@茗挚品牌官微也随即发表严正声明,表示产品均为合格正品,将对此事采取法律措施。此后,直到11月27日,辛巴团队方承认存在夸大宣传。而该起带货“翻车”事件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值得所有带货主播引以为戒。

  近年来,主播带货、网红带货可谓成了热门,在一些网红的直播促销下,很多商品销量大增,很短时间内成交量即可达到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给商家带来了可观的收益,也让粉丝们感受到了网红的热度。但应认识到,主播带货不应仅仅是带货那么简单,也不是售货员和推销员把商品销售出去即可了事。

  主播带货通常是指主播在平台直播推荐产品,并给出购买链接,推荐观看者购买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这些主播显然不能只是“带货”而已,而应对其所推荐的商品质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为其不是商家所雇佣的推销员和售货员,而是类似于明星代言的代言人或推荐人。对此,《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在广告中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人。网红或明星直播带货的行为完全符合替商家宣传商品并因此获利等要件,属于应受广告法约束的代言人或推荐人。

  由此可见,主播带货时不能仅仅向网友、粉丝推销商品就万事大吉。如果其所推荐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存在虚假宣传的话,理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尤其是,一些主播带货较多,交易量和销售金额很大,如果这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所面临的赔偿责任也将是无底洞,甚至可能让自己的所有盈利都搭进去。

  据报道,辛巴“带货翻车”事件中,共销售涉事的“茗挚”品牌燕窝产品57820单,销售金额1500余万元,共需先退赔6000余万元。虽然其事后可以向商家追偿,但商家的赔付能力还是未知数,如果商家跑路或破产,该巨额赔偿只能自行承担。

  可以说,辛巴方面主动承担退一赔三责任的做法值得肯定,是其主动改正错误的生动体现。但该巨额赔偿足以引起所有带货主播警示,其理当爱惜羽毛,践行“影响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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