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适”——读《乡土建筑保护论纲》解当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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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31 13:40
摘要:陈志华先生的《乡土建筑保护论纲》(以下简称《论纲》)围绕乡土建筑的保护和认定等基本原则,提出了对乡土建筑实施有效保护的措施,在我国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学术研究中具有一定意义。以《论纲》中陈先生提出的“古村镇内部的合理调适”这个关键点,提取出“调适”这一关键词,结合当下乡土建筑面临的创作语境,将云南红河可邑传统村落保护更新项目作为解读对象,从“调适”之于空间规划、“调适”之于空间整合、“调适”之于场所功能方面解读当下乡土建筑保护创作中的解决方法,进一步探究了地方学者为抢救乡土建筑遗产所付出的积极努力。
1研究的倡导者
“陈志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建筑学专家。1929年生于浙江省宁波市;1947年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1949年转营建系,系主任梁思成;1952年毕业于建筑系,当年留母校任教,直至1994年退休。早年主要从事外国建筑史研究,1987年他当选为俄罗斯古建筑科学院外籍院士。1989年后转入文物建筑保护及乡土建筑研究,对乡土建筑遗产进行保护,取得丰硕成果。”[1]作为中国乡土建筑研究的倡导者,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陈志华自1989年后对乡土建筑展开研究,在对乡土建筑遗产进行保护这一议题中获得丰硕成果。近20年来,清华大学的乡土建筑研究组在陈志华先生的带领下,从1989年起对全国范围内的数十处研究点进行考察,拓展了民居和乡土建筑领域研究的新思路。2007年4月在江苏无锡举办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论坛,通过了《中国乡土建筑保护——无锡倡议》①这一纲领,这是国内首部关于乡土建筑保护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之后,陈志华先生从世界文明史的高度总结了中国乡土建筑的意义并撰写了《乡土建筑保护论纲》。下面就《论纲》提出的乡土建筑保护模式条文:“古村镇内部的合理调适”这个提议中的“调适”方法进行审视,并解读云南红河弥勒可邑村落更新保护创作中的相关策略(图1)。
2“调适”之于空间规划
2.1问题显现
乡土建筑不是规划形成的,所谓“没有建筑师的建筑”[2]。因其整体形成方式并无定式,但井然有秩,形成了富有韵律的风貌与有序格局。《论纲》条文建立了清晰的修建、保护原则。提出了乡土建筑遗产的若干基本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乡土建筑保护的原则和实践指南。《论纲》中的第五条,陈志华先生写道:“新建的建筑凡打破了古村镇原有的布局格局、破坏了景观的要予以拆除。”[3]
之前看到一家媒体刊登的照片:某传统村里出现了彩钢房,让人震惊的同时也叫人惋惜,让笔者不禁想起陈志华先生于2000年写过的文章——《由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引起的话》中提到的:“北方某省传统村落按照‘影视城’的办法大造假古董,丝毫不像《宪章》所要求的那样‘尊重社区已建立的文化特性’‘保持整个建筑的表情、外观、质地和形式的一贯’,弄得面目全非。”[4]乡土建筑近乎永恒,通常与时尚无关,因为它所达到的目标已至善至美,然而部分在保护震惊的同时也叫人惋惜,让笔者不禁想起陈志华先生于2000年写过的文章——《由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引起的话》中提到的:“北方某省传统村落按照‘影视城’的办法大造假古董,丝毫不像《宪章》所要求的那样‘尊重社区已建立的文化特性’‘保持整个建筑的表情、外观、质地和形式的一贯’,弄得面目全非。”[4]乡土建筑近乎永恒,通常与时尚无关,因为它所达到的目标已至善至美,然而部分在保护一字房结构木构架均为完好状态(图4)。
根据纲领中提出来的最低干预原则,在设计层面建筑单体的改造符合用最基本的色彩附着方法进行整修,修复的目的是要尊重各时代,符合逻辑地添加,缺损修补上去的部分要与整体协调和明确区分[6]。如单体木构架质量尚可,用深木色防腐防蛀漆进行装饰,从外立面看起来可以分辨出新建与旧件的关系,具有一定内涵的可读性。从可邑村落传统民居建筑单体改造细则来看(表1):整体的木构架因为保存完好仅仅用深木色防腐防蛀漆进行了构件保护,没有做其他的手脚;屋面保留完整,将破旧的瓦片进行了更换,较好地进行了单体建造干预,具有较好的识别性。
4“调适”之于场所功能
4.1集体与记忆
近年来,可邑村落因为旅游业的介入而对原始的空间元素进行调适的状况不断引发社会各界的讨论。这种乡村调适关乎空间的使用主体问题——究竟是服务于村落、村民,还是服务于游客,抑或迎合开发商自己的期待?《纲领》中提到:“古村镇中如缺失村门、村口建筑、牌坊等对村镇的完整性有显要意义的建筑,可以谨慎地恢复。但事先要向知情的村民调查,搜集有关的资料并得到明确可靠的信息。”[3]
考察发现,可邑村落留有一处原始寨门,听阿细老一辈村民说,上个世纪,可邑村中曾建起过三道寨门——东门、南门和北门。到了2002年,由于财力有限,就用石头建过一个简陋的城门[7],即原始寨门。可邑村落在保护建设中,沿革传统因素,对寨门这一传统风貌点重新进行建设,新建了一处新的寨门,作为联结旅游空间路径动线的一处关键区位点。2005年新建的寨门,这种寨门具有“引导性”功能,每当游客到来,会挂一面写有“可邑”的篆体旗子,现在专门派一个村民在城门上方敲锣,一旦团队通过寨门后就将其收回。修建寨门的方式遵从了村民的主体记忆,并结合了新的使用方式进行了新的空间转换。笔者以为,乡村是制造传统记忆的本体。需要提供“记忆回归”的空间或场地,而不仅仅作为旅游开发的引流场所。
4.2动态之遗产
“利用古村镇开展旅游活动,可向社会传播历史文化知识,也可适度获得经济效益。”陈志华先生在《纲领》中提到。2013年,政府改建了一个巨大圆形广场——“阿细跳月广场”,当地村民每日定期进行歌舞展演。在开发商看来,新建跳月广场可以成为可邑村落带动旅游产业的一个具有民俗特色的场所。现在,弥勒市把每年的8月7日、8日、9日三天定为“阿细跳月民族节”,每到这个时候,这里的跳月广场,以及全市区域内都会举行盛大而热闹的庆祝活动。每到晚上,跳月广场有精美的灯光秀、大帷幕露天影院以及阿细人最隆重的篝火晚会。在笔者看来,广场的位置选择、尺度空间容纳度以及与观众的互动感都是需要考量的问题。广场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活跃小镇的民俗氛围制造商业噱头,也在于其空间承载的阿细跳月仪式的空间样态传播与文化交流。需关注:可视度、易调和。
结语
可邑村落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对其进行调适改造的过程中,在对待历史的遗存(物质文明与非物质文明)方面虽然表现各异,但是物尽其用、较为质朴,某种程度体现了一颗对待历史的珍爱之心。就如陈志华先生在《纲领》中提到的:“尽量合理地利用原有的建筑物形式使其简单朴素。”[3]必须承认的是,可邑小镇旅游业如火如荼地发展,社会变迁也带来了集体变化。村民是不能被排除或忽视的群体,不能孤立地开发旅游[8]。在乡村的“调适”中,需谨慎对待现当代过于商业化的不切实际的空间植入,因其对象是真正的村民,真正的村民需要获得足够的存在性,他们需要的是所居、所想、寄放乡愁的空间。作为这个时代生活的聚焦点,如今的乡土建筑遗产虽然逐渐变得带有功利性,但也是有特征的和人性化的社会产物,也是对建筑历史的记录。作为建筑师,为了保留人类遗产的价值,提示我们要不断精读前人留给我们的文献纲领。陈志华先生的《乡土建筑保护论纲》提出整体保护的乡土建筑保护模式,留给后人诸多思索:如何正视乡土遗产“保护”带来的社会生产变革以及乡土遗产如何与现代生活相融共世的一连串思考。
注释:
①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界而言,2007年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国内首个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正式举行。该论坛通过了国内首个关于保护乡土建筑的《无锡倡议》。对中国乡土建筑的保护而言,《无锡倡议》是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②引自红河弥勒可邑小镇负责人郭京提供的云南省规划设计院《红河可邑村落保护建设项目文本》。
③吴良镛提出了有机更新理论:有机更新即采取适当规模、合适尺度,依据改造的内容和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
参考文献:
[1]郑士波.请为后代留住乡土的根——访清华大学建筑学教授陈志华[J].学习博览,2013(05):10-15.
[2]鲁道夫斯基.没有建筑师的建筑[M].张宇,译.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1.
[3]陈志华.乡土建筑保护论纲[J].文物建筑,2007:193-197.
[4]陈志华,赵巍.由《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引起的话[J].时代建筑,2000(03):20-24.
[5]李海云.空间、边界与地方民俗传统——潍北东永安村人地关系考察[J].民族艺术,2019(05):64-71.
[6]罗小未,常青.海口南洋风格建筑形态及其保护性改造[M].北京: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117-145.
[7]刘敏.村落仪式的传承与嬗变——可邑村阿细跳月的传播现象分析[C]//2006中国传播学论坛论文集(Ⅰ).[出版者不详],2006:228-246.
[8]陈志华,李秋香.乡土建筑遗产保护[M].上海:黄山书社,2008:189-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