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杜绝“百家争鸣”

  主管部门用不着拿出“有害的证据”来否决企业的申请,只要认为提交的证据不够全面,或者有其他来源的安全性疑虑,就可以把它打入冷宫

  自然界的动物植物中含有各种各样的成分。这些成分中有的对人体有害,有的对人体有益。人类经过千万年的实践,找出了一些“安全”的种类来作为食物。这样的“安全”,只是说在通常的食用量下,没有发现对人体有明显危害。这个意义上的“安全”,一方面是由于正常饮食中有害成分的摄入量不大,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能够化解其危害。另一方面,很多危害是慢性或者隐性的,靠人们的感觉也发现不了。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草酸,许多人都知道菠菜中含有大量的草酸,其实萝卜、生菜、红薯、芹菜等蔬菜中也含有大量草酸。草酸大量被人体吸收之后可能与肾脏里的钙结合,沉积下来形成肾结石。对于肾功能有障碍的人来说,医生会要求避免含草酸的食物,这些蔬菜就不应该吃了。但是对于健康人来说,这些蔬菜中的草酸能够被代谢掉,这些蔬菜仍然是“安全”、“健康”的。

  食物中含有许多有益人体健康的成分。许多人觉得如果把那些成分提取出来,就可以成为“食物精华”了。这也是许多“保健品”、“膳食补充剂”大行其道的原因。不过,当我们把某些食物成分提取出来,它的有益影响可能会加强,坏的影响也可能加强。

  比如说,姜是人们吃了几千年的食物,一些公开发表的临床研究证实:吃一些姜的制品,比如姜水、姜粉、姜提取物、含姜饼干等等,能够减轻妇女早孕期的反应。而且,在实验中也没有发现副作用。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大量服用姜提取物来防治孕妇的恶心呕吐呢?这不能想当然,也不能拿人来做实验。有科学家折腾老鼠,发现大量喂食姜水的怀孕老鼠,胎儿发育受到影响,甚至流产。也就是说,正常食用量的姜是安全的,但是大量的姜提取物就很难说了。所以,科学家给的建议就是:对于轻度到中度恶心呕吐的怀孕妇女,可以每天吃相当于一克干姜的姜制品。如果有效,固然是好;如果无效,也不至于有害。如果吃得更多,就有潜在的危险了。

  从包括食物成分的天然动植物中寻找有益人体健康的成分,是目前的食品、医药和生物研究中很热门的领域。要证明一种成分是否有效相对容易,要证明无害则比较困难。任何证明无害的研究,都只能证明“在某条件下”,“某项被怀疑的危害”不存在,或者不明显。因此,这样的研究只能“排除”可能的危害,而不能证明一种东西是否“安全”。

  要判定一种东西“绝对安全”,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主管部门的责任,是把所有此类的研究汇总起来,看看做过的检测是不是可靠,“排除”的潜在危险是不是足够多,然后作出在法律上是否“安全”的规定。我们经常看到同一种东西,在有的国家认为是“安全”的,在有的国家就不行。这并不是各国所依据的科学数据不同,而是对于什么样的科学数据可以认定为“安全”,各国有不同的理解。

  前段时间,国家质检总局曾通告某食品企业不得添加某种成分,原因是“目前我国未对该成分的安全性做出明确规定”。但该企业也摆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辩解:“国家质检总局没有出具该成分有害的证据。”

  其实,这是一种耍赖的说法。国际食品行业通行的原则是,从食物中提取出来的成分如果用量超过了常规食品中的含量,也要当作新产品,而任何新产品都要向主管部门申请认证。在主管部门的认证结果出来之前,使用就是非法的。所以,即便是最后“证明”这种成分无害,也不能说是“还它清白”之类。执法部门在“无害”结果出来之前“叫停”的决定完全正确。

  这不是学术层面的“百家争鸣”,而是生产是否合法的问题。对于主管部门的认证来说,企业自己提供的检测数据是最弱的证据。独立研究机构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文献具有更高的可靠性。主管部门用不着拿出“有害的证据”来否决企业的申请,只要认为提交的证据不够全面,或者有其他来源的安全性疑虑,就可以把它打入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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