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发布负面舆情敲诈勒索,最终栽了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负面,舆情,勒索
  • 发布时间:2025-04-25 15:10

  文|方圆记者 语斯雯頔 通讯员 解舒麟 王展韬

  长期受到“反传联盟”威胁的企业诉苦无门,只能以冯堂等公司打着替消费者维权的旗号,通过自媒体账号发布企业负面文章的名义写举报信,向网信办等部门求助

  许多直销企业都知道“反传联盟”(反传销洗脑联盟)的存在,该联盟长期发布企业涉及传销的负面文章,并借此敲诈获利。企业负责人平时会关注联盟成员的自媒体账号。他们最担心的就是在账号上看到有关自己企业的文章,因为那代表着无休止索要的开始。

  “变味”

  最初的“反传联盟”和现在完全是两个样子。2011年,“反传联盟”成立,反传销洗脑是联盟创立的初衷。该联盟建立了相关网站,发布反传销文章,并接受受害者的举报和求助。“反传联盟”在接到求救线索后,会到当地解救受害者。彼时,联盟的收益大多来自求助者给予的辛苦费和差旅费。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联盟成员之间逐渐产生了分歧,他们认为这种收益模式根本无法维持生计,甚至有人怀疑联盟成员私下利用“反传联盟”的影响力,自己发布企业负面舆情来向企业索要钱财。

  2017年,联盟的成员们陆续离开。回各自老家发展后,他们逐渐发展出了自己的势力,雇用写手专门撰写文章,炮制涉及企业负面信息,发布到开设的自媒体账号上。联盟中的一位成员发布文章后,其他成员都会跟着转发,借此扩大负面舆情声势。文章中会标明原创作者,企业看到不断升级的负面舆情后就会尝试联系原作者删文。这时,联盟成员便会向企业提出经济补偿。企业不仅要支付原创者删除原文的费用,还需要给其他转载者支付钱款。一般来说,删除原创文章的价格为1万至3万元,删除转载文章的价格是1000元至5000元不等。

  联盟中不同派系相对独立,没有上下级关系,并不是一家独大。圈子中的成员间相互合作,属于利益共同体。为将利益最大化,联盟制定规矩,要求成员相互开放自媒体账号的白名单,加入白名单的成员可以转载其他成员的原创文章。成员们平时主要通过反传销群聊和电话沟通,但更多时候他们已经形成一种默契,在短时间内大量转发文章造势。

  2019年,经反传圈成员共同商议,他们制定了联盟白名单管理规定,目的是避免纷争和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规定内容大致为无论企业是要求删除负面文章,还是想要控诉,都必须告知原创方。当企业已经与联盟成员中的一方沟通“和谐处理”负面舆情的事情,其他成员不能再私建小号转载或者洗稿,更不能再次刊发该篇文章。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要求转载文章时必须标注文章原创来源等。

  这份规定是为了保证原创方的利益被放在首位——企业要删除文章,必须先找原创者谈条件。同时,也表明已经付费的企业正式成为该成员的客户,不能再受到他人威胁。

  此外,圈子中还流行一种潜规则。如果企业找到原创者请求付费删除负面文章,原创者不会跟企业直接接触。因为这样的行为,很容易被定性为敲诈勒索。原创者会物色合适的中间人出面与企业谈判,谈妥后再将其中一部分钱款作为劳务费打赏给中间人。而这些中间人均为联盟内部人员,他们相互充当中间人的身份。

  无休止的负面舆情

  后来,“反传联盟”逐渐发展为南北两个派别。北方地区的代表是冯堂和章朝书二人,南方的是唐员(已另案处理)。

  2015年,章朝书注册了一家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并负责公司管理和对外联络洽谈。后来,章朝书找到联盟的成员之一曹河,让他帮忙寻找写负面文章的人。曹河随即将自己的发小许饶伟介绍给章朝书当写手。2019年6月起,许饶伟在章朝书的公司担任写手,负责运营公司下设的自媒体账号。

  2020年,曹河将冯堂引荐给“反传联盟”成员,带他正式入圈。冯堂由此认识了章朝书、许饶伟。当年4月,冯堂成立一家文化发展公司,曹河入股公司,变成二股东。冯堂负责打理公司和对外交涉,曹河就隐在背后做写手。

  2021年4月,曹河、章朝书、许饶伟三人合作成为一个小团体,共同参与企业付费删文的事务。曹河和许饶伟主要负责写稿,章朝书则出面与企业商谈。8月,曹河又介绍许饶伟加入冯堂团队,兼职为冯堂写稿。

  在南方的唐员,行事风格向来强硬,如果对方不肯配合他就会开口辱骂,甚至彻底搞垮企业。2021年6月,唐员编造自己有官方身份,拉着曹河一起向企业索要巨额钱款。

  相比唐员,冯堂和章朝书二人在对待企业付费删文的事情上,态度要和缓很多。冯堂等人认为直接开口要钱的行为很有风险,所以,他们会将企业支付的删文费用包装成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支付的合作协议费。这笔费用大致在10万至30万元左右,最后敲定的数目还要看冯堂等人的心情。

  合作协议的内容表面上是企业与冯堂等人的公司签署品牌及广告宣传推广服务合同。但实际上,这些公司是在变相向企业收取删帖费,将索要钱款的行为套上看似“合法”的外衣。只有签订协议,才可以保证“反传联盟”的成员在一年之内不会再发布关于该企业的任何负面报道。

  冯堂、章朝书等人针对重视舆情的直销企业,通过搜集信息撰写并发布捏造的负面文章。这些文章由曹河和许饶伟从法律文书、媒体报道和网民言论中获取素材,内容往往经过虚构和夸大,有时甚至错误地将罪名安在企业上。文章主要指控企业涉嫌传销、诈骗等犯罪,并声称企业资产被银行冻结。标题极尽夸张,十分吸引人的眼球。

  随着负面舆情不断发酵,许多企业不堪其扰,只能选择妥协与其签订服务合作协议,转账给联盟成员的公司花钱消灾。然而,企业却并未因此摆脱纠缠。据其中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回忆:“我们刚摆平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的公司,紧接着就接到上百家自称某媒体工作人员的电话,说要采访我们公司。他们还称如果不接受采访,就会举报公司。我觉得这些人肯定都是一伙的,脱不了干系。”而该企业深陷“反传联盟”编造的负面舆情之中,导致企业停止经营,彻底倒闭。

  有部分企业听闻“反传联盟”的势力很大,不敢得罪对方。企业负责人在与“反传联盟”成员交谈的过程中,被不断强调:“如果你们公司想要发展,就需要跟反传圈的人多合作。”于是,该企业畏惧“反传联盟”的实力,在付钱删除负面文章后,又交纳了服务合作协议的费用。为了和“反传联盟”的成员搞好关系,某些企业还承包联盟聚会、旅游的费用,只为避免被报道负面消息。

  还有些企业已经深知“反传联盟”的套路,便主动联系章朝书、许饶伟、曹河等人。但是他们三人相互推诿责任,或者对企业冷处理。在此期间,仍然用不同的自媒体账号不停地发布和该企业相关的多篇负面文章。因为联盟成员之间有不同的分工和标价,被爆料企业就成为他们私下争夺利益的“玩物”。有时,企业会发现付款后只有部分文章删除,其他自媒体账号还有相关文章留存。只要钱款没有划分清楚地给到位,文章就不会被真正删除干净。

  也有少数被爆料的企业想到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企业的权益,但最后却抵不过负面舆论的压制。

  2022年5月,某销售食品公司发现有大量自媒体账号发布关于该公司的负面消息。该公司经理联系到原创方冯堂要求其删文,而冯堂表示必须付费才可以删文。自此之后,该公司陆续采取相应维权手段,包括通过向文章发布的平台申诉、向冯堂发送律师函、将冯堂公司以名誉权纠纷的民事事由告上法庭等。但是,所有方法都收效甚微。后来,公司经理咨询其他直销企业的朋友,才知道冯堂他们是专门吃这碗饭的人。2023年2月,公司经理来到某酒店与冯堂面谈,并在冯堂的暗示下,先后向其酒店会员卡充值以及赠送名贵香烟。最后,公司经理先后掏出20多万元,才让“反传联盟”成员删除了三分之二的帖文。剩下还有170多篇负面文章,因为后续冯堂等人狮子大开口要价过高,公司未支付钱款所以没有处理干净。

  “合法外衣”不合法

  长期受到“反传联盟”威胁的企业诉苦无门,只能以冯堂等公司打着替消费者维权的旗号,通过自媒体账号发布企业负面文章的名义写举报信,向网信办等部门求助。由此,相关线索同步到公安机关手中。

  2023年2月,冯堂听到风声,全国其他省份的“反传联盟”组织正被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许多势力较大的成员,已经被抓获。随后,冯堂关闭北京的公司,转战重庆成立了新的团队。

  2023年4月,冯堂找到一个名叫鲍庆的人合作。由鲍庆组建暗访团队,去企业调查,拍摄视频资料,并撰写暴露企业问题的稿件。此外,鲍庆还以“采访”的名义向企业发送“采访函”,询问的问题都颇具针对性。

  冯堂曾经找到被暗访的企业,对企业负责人说:“发‘采访函’就代表钱不能少了,因为有些事我做不了主。我们暗访时付出了很多成本,现在就看你们的态度了,否则这些事情是要上网的。”企业只能乖乖交钱。

  2023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到上级分派的线索。7月14日,冯堂、曹河、章朝书、许饶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7月20日,鲍庆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随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至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对于案件办理时遇到取证困难的问题印象颇深。

  “很多被害企业认为‘反传联盟’的势力强大,担心如果提供证据,会遭到加倍的打击报复。所以,有许多被害企业不愿意报案作证。此外,因为‘反传联盟’成员间相互通风报信,他们会主动与企业联系,要挟对方尽快删除与自己的微信聊天、通话记录等资料。当时,因为外地的联盟成员已经被捕,联盟内的多数自媒体运营账号被注销,公安机关在侦查时无法调取文章的完整内容。犯罪证据的大批量消失,为我们固定客观证据带来前所未有的难题。”

  不仅如此,到案后冯堂等人也不配合讯问,仍然辩解称他们与企业签署的是合法的公关服务合作协议,并不存在敲诈勒索对方的情况。

  后续,办案人员通过扩大侦查面,调查相关企业与联盟成员公司间的转账记录,来反推证据线索。如果发现被害企业在外省相连案件中作过证,办案人员就会主动联系该企业,看能否收集更多关联事实的证据。本案中一共涉及8起犯罪事实,其中3起都是通过这种方法才查实情况。

  2024年4月24日,朝阳区检察院以冯堂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冯堂等人所提并未实施主动索要、威胁、胁迫行为,主观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共同犯罪的辩解,法院对此作出回应: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主动索要”的行为不等于“主动上门”,即便被害方在恐惧心理的支配下被迫主动上门,只要行为人后续实施了索要钱款的行为,仍可认定其实施了“主动索要”的行为。“威胁、胁迫”行为可以是利用先行行为给被害方造成心理强制,通过已然形成的强势地位,以不删帖、议价协商、增加沟通成本等暗示方法表现。

  2024年10月28日,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堂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11万元;被告人曹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8万元;被告人章朝书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2万元;被告人鲍庆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罚金2万元;被告人许饶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8万元;一审判决后,冯堂、曹河不服,提出上诉。

  2025年1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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