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县域信贷资金回流机制-延边州信贷资金外流情况调查

  • 来源:银行家
  • 关键字:金融机构,信贷,邮政储蓄,资金
  • 发布时间:2011-08-17 16:14
  信贷资金是地方经济生存和发展的“血液”,资金量不足,必然导致经济严重“贫血”,进而抑制地方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不断流失,使县域金融呈现弱化趋势。为此,笔者就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外流渠道、流出原因及影响进行了相关调查,并提出县域信贷资金回流机制的建议。

  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的基本情况

  延边州全辖共有8个县(市),其中,延吉市作为地级市不属于县域,所以,这里的“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是指扣除延吉市以外,7个县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截至2011年3月末,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460.84亿元,同比增加82.86亿元,同比增长21.92%,同比多增16.68亿元,同比增速加快0.7个百分点;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186.38亿元,同比增加16.5亿元,同比增长9.71%,同比少增10.68亿元,同比增速下降9.34个百分点。

  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流出渠道变化

  截至2011年3月末,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出总额为293.75亿元,同比增加56.07亿元,同比增长23.59%,同比增速加快16.39个百分点。从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出渠道变化看,上存系统内资金额为263.15亿元,占比为89.58%,同比下降4.81个百分点;人民银行存款额为18.18亿元,占比为6.19%,同比提高1.13个百分点;存放异地同业存款额为11.02亿元,占比为3.75%;通过邮储汇出额为0.76亿元,占比为0.26%,同比提高0.03个百分点;其他渠道流出资金额为0.64亿元,占比为0.22%,同比回落0.09个百分点(见图1)。

  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流入渠道变化

  2011年3月末,从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流入情况看,信贷资金流入总额为48.89亿元,同比增加3.82亿元,同比增长8.47%。从县域信贷资金流入渠道变化看,在中央银行借款额为0.72亿元,占比为1.46%,同比提高0.89个百分点;在系统内借入额为47.85亿元,占比为97.88%,同比下降0.84个百分点;通过邮储汇入额为0.32亿元,占比为0.66%,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见图2)。

  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净流出特点较突出

  从以上数据分析看,2011年3月末,延边州金融机构县域信贷资金净流出额为244.87亿元,占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53.14%,这说明,延边州五成以上存款通过各种渠道流出。目前,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呈现“内不足、外输出”的特征,延边州县域所需信贷资金不仅得不到反哺,反而日益外流,而外流的主要中介(或渠道)恰恰正是现行的金融体系。

  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净流出的表现。通过对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外流情况的调查显示,当前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流出的基本状况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贷款增速远低于存款增速。截至2011年3月末,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460.84亿元,同比增加82.86亿元,增长21.92%;而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186.38亿元,同比增加16.50亿元,增长9.71%。贷款增速落后于存款增速高达12.21个百分点;贷款增量仅占存款增量的19.91%。从县域金融机构分类来看,工行、农行、邮储的贷款增速超过存款增速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增速明显快于贷款增速(见图3)。

  二是存贷差逐步扩大。近10多近年来,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存贷差不断扩大。2011年3月末,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存贷差(存差)为274.46亿元,比去年同期扩大66.35亿元,增速高达31.88%;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为40.44%,较去年同期下降4.5个百分点。存贷差的不断扩大和存贷比的不断下降反映出当前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外流状况不容乐观。县域四大国有银行存差占全部县域金融机构存差的五成左右。截至2011年3月末,延边州县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差达135.97亿元,同比多增25.56亿元,同比增长23.15%,占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存差总额274.46亿元的49.54%,这说明,县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流出量较大。

  三是存贷比逐年下降。据统计,2003年延边州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为82.96%,超过商业银行最高存贷比75%的规定,之后,从2004年开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至2010年末仅为32.33%,较2003年末下降50.63个百分点,已严重影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县域经济建设的进程。县域四大国有银行存贷比明显低于县域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比。2011年3月末,县域四大国有银行存贷比为32.29%,比县域全部金融机构平均存贷比40.44%低8.15个百分点,这说明,县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增速明显低于其他金融机构增速。

  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净流出渠道。当前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外流主要有四大渠道: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上存。在基层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和县域信贷环境欠佳的情况下,延边州国有商业银行往往采取吸收县域资金向上级行转存以取得存款利差收入的经营策略,致使信贷资金不断外流。近年来,延边州国有商业银行通过系统内资金往来、系统内存款等方式上存信贷资金不断增加。截至2011年3月末,延边州国有商业银行上存系统内资金、购买国债、存放同业等方式流出资金达119.55亿元,比2010年同期多流出9.94亿元,流出增长9.07%。

  二是邮政储蓄资金外流。邮政储蓄加速了县域资金外流,延边州邮政储蓄银行虽然自2007年3月开办了个人贷款业务,但与高额的存款相比,其发放的少量个人贷款所占比重微乎其微。2011年3月末,延边县域邮政储蓄银行各项存款余额达98.83亿元,贷款余额仅为5.14亿元,在扣除法定准备金及备付金等必要项目之后,仍有约70多亿元资金以存入总行应用账户方式流出,外流资金占存款比例高达70%以上。

  三是商业保险分流。当前商业保险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趋势,保险业市场化进程大大加快,分流的资金也不断增多。由于保险公司对吸纳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多由其总公司统一运用于购买股票、国债及其他高盈利行业,而且保险公司本身的经营体制和性质决定了这部分资金难以投入到当地经济中,成为县域资金外流的渠道之一。2010年末,延边州9家人寿保险公司和9家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总额为25.06亿元,比上年多增6.98亿元,比上年增长38.61%,其中,寿险保费收入额为21.1亿元,比上年多增5.46亿元,增长34.91%;财险保费收入额为3.96亿元,比上年多增1.52亿元,增长62.30%。

  四是本地贷款异地使用引发资金外流。近年来,延边州部分金融机构为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或其他形式贷款向省外企业或省外项目投入资金,资金外流不断增加。除此之外,其他一些渠道也会导致县域资金流出,比如:城乡居民投资国债、股票及开放式基金等。

  县域信贷资金流出的原因分析

  延边州县域信贷资金不断外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现行金融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当地金融生态环境不完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等方面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利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吸纳资金

  从根本上说,我国现行金融体系的主体框架并不是针对中小企业设计的,现行的信贷风险评估及成本收益等信贷管理体制并不适应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几乎全部上收到上级行,导致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信贷服务出现“真空”地带。基层银行只有项目调查和申请推荐权,没有信贷审批权,从而对所在地区贷款支持不断减少。在这种信贷管理管理体制下,驱使基层商业银行为寻求盈利空间,只能通过大力组织存款,将存差资金逐级上存获取利润,致使县域金融服务萎缩,资金大量外流。加之,商业银行对贷款发放的责任追究不断严格,各家金融机构不断强化授信限制,建立了更加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贷款“垒大户”现象日益突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十分困难。

  如:延边州农村合作银行收到珲春市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融资申请2亿元、龙井市土地储备中心融资申请1亿元,这些申请都通过了该行的初步融资审核,但因延边州农村合作银行的授权额度为4000万元,故这两项必须经省级农村合作银行审核才能发放,而省级机构却以自有资金不足为由未批准这两项申请,使以上项目至今处于停滞状态。

  区域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吸纳资金能力较低

  近几年,虽然延边州区域经济发展较快,但经济构成主要以民营企业和小型企业为主,总体实力不强。大中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较低,企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多数企业经营效益不佳,投资需求量大、回报期长、回报率低,资金风险高。这种状况决定了延边州县域在吸纳资金方面劣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对本地经济实体的贷款投入,加剧了信贷资金向大中城市、大中型企业集中,从而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资源不断向发达地区转移。

  如:在延边州交通银行近期进行的延边州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在信贷授权可进入的1~5级优质客户中,延边州仅有延吉市百货大楼1家企业可以进入4级优质客户、仅有天池工贸等5家企业可以进入5级客户,而该行的信贷审核系统中,信用等级5级以上为信贷投放的基本门槛。受限于延边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延边企业能够进入银行授信门槛的企业屈指可数,吸纳资金的能力较低,导致本地信贷资金不断外流。

  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不理想,制约信贷资金的有效投放

  目前,延边州多数中小企业自有资本较少,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效抵押和担保物少,管理水平低,竞争力弱。部分企业信用观念不强,借钱不还或借钱赖账的思想意识依然存在,虚假评估和抵押的现象时有发生,隐形信贷风险无处不在,到处都布满“雷区”,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对本地区金融环境的信用度,从而影响了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致使金融机构被动地以减少贷款投放来防范风险,制约了银行对本地区的信贷投入。

  如:延边州工商银行反映,延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年营业额超过亿元,每年开工的房地产项目超过10000平方米,却始终不归还在该行的46万元逾期贷款。经多次协商,银行甚至要求只归还本金,但该企业依旧不买账,迟迟不予归还。这样的客户极大地挫伤了银行的放贷积极性,使其更加谨慎地对待其他企业的融资申请。

  本地企业自身状况不佳成为县域资金外流的推手

  延边州企业主要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大部分企业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管理落后、技术含量低、自有资金不足,负债率偏高等问题。另外,多数中小企业无抵押担保能力,90%以上的企业难以提供有效抵押物,这种现象在延边地区经济中普遍存在,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主要瓶颈。

  如:据调查,延边州某商业银行仅2011年前三个月就收到中小企业提出的融资申请400多件,而仅有9户企业在该行取得了贷款,其他400余户中小企业受限于自身条件没有得到贷款。该商业银行还反映,当前很多延边州中小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把自身的盈利人为地做成微利或者亏损,以达到减免税负的目的,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在财务指标方面很难达到银行的授信标准。

  县域信贷资金外流的负面影响

  一是导致金融服务“三农”能力弱化。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力度的加大,基层金融机构网点撤并,业务萎缩。延边州农村金融市场基本上是“存款多家争,贷款一家放”的局面,不仅引起支农资金紧张,而且由于国有金融机构在县域经济中的逐步退出,在县域金融市场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作为主要的资金供应方,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贷款压力过大,超负荷运转;另一方面农信社在贷款资金的定价方面由于缺乏竞争具有较大的利率便利优势,无形中增加了“三农”经济的资金成本负担。

  二是资金上存降低了基层商业银行持续发展能力。基层商业银行资金上存利率一般较同期贷款利率低,上存资金收益大大低于信贷投放收益,从而造成银行业盈利水平逐年下滑。同时,由于资金大量上存,致使基层商业银行逐渐失去县域信贷市场,不利于基层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

  三是资金大量外流进一步加剧了欠发达地区经济失衡。由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融资渠道单一,对贷款依赖性较强,地区经济主要是靠大量贷款资金的投入来拉动经济的增长,而资金外流无疑将使资金本已紧张的局面更加窘迫,并进一步加剧了当地经济的失衡,导致发达地区“输血”越来越多,欠发达地区“贫血”越来越严重。

  四是不利于缓解县域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状况。近几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地方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货币信贷政策和指导意见,但由于县域信贷资金外流越来越严重,县域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袋口越收越紧。

  国外引导县域资金回流经验借鉴

  美国限制区域资金外流的经验

  美国增加县域资金投入的做法有三个明显特征:在制度安排上,在鼓励金融机构竞争壮大,同时又限制地方金融机构过度商业化;在机构布局上,大型跨国金融机构集中在大中城市,而小型金融机构则寄生在地方(县域);最为关键的是在法律上,为保持农村与县域中小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发展,从防止经济失衡的角度对县域金融制度做出完备的法律规定。经过长期的法律限制和经济引导,美国成功限制了县域资金的外流,形成了资金的“地区循环”,缓解了由于金融因素诱发的区域经济失衡。

  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经验

  法国农村金融体系最突出的特点是其拥有发达的农村合作金融,而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在其中处于主导地位。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系统是一种典型的半官半民的互助合作银行体制。发展初期,其资金来源除政府股金、发行债券外,就是吸收农村闲散资金,目前已发展到吸收县域非农业者的存款。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运作与国家政策紧密结合,按照政府的政策确定贷款对象。

  日本合作金融和政府金融相结合的经验

  日本的合作金融主要指的是民间融资机构,其贷款的对象主要是当地从事农林渔业生产的个体农户和中小企业。政府金融是合作金融的补充,由政府财政拨款及地方自治团体筹集地方资金创立。在农村金融方面,日本政府建立了专门的“农林公库”,负责对农业生产商提供长期低利率贷款;在县域中小企业方面,建立了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等5个政策性融资机构,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

  引导资金回流,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

  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树立商业银行放贷的信心

  地方政府要想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就必须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创造一个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发展的环境、创造一个资金安全进入并可获得较高回报的环境。

  一要制订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若干规定,健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机制,并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作为对干部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二要健全地方金融法制,如制订有关信用管理、房产抵押登记、金融债权保护、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三要构建“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信用监督制度,坚决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四要建立健全社会服务的中介机构,着力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五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和调动商业银行放贷积极性。六要明及县市及乡镇加强信用建设的责任,强化城乡居民的信用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增强投资人的信心。七要要引进优势农业项目,优化农村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资金向农村投放,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制订“引导”银行放贷措施,力促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地方政府要专门制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办法,“引导”银行增加贷款投放,主动支持县域经济。二是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性地使县域银行把从县域吸收的存款中的一部分用于当地。三是地方政府应从减少营业税收和降低税赋成本等方面出台鼓励银行放贷的优惠政策,使国有银行才愿意放贷,地方的资金才不会外流。四是司法部门要降低金融债权案件的诉讼费用,提高诉讼效率,提高金融债权的执行回收率,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金融债权得到公平清偿。五是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县域银行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有效信贷投入,确保县域资金回流。

  国有商业银行要努力增加在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

  国有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明确贷款支持重点,努力增加有效信贷投入。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给基层银行一定的信贷自主权,调动信贷人员放贷积极性。在建立贷款责任追究制的同时,逐步建立更为科学的贷款激励机制,通过有效的信贷投入来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出台一系列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吸收的县域资金要求其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县域经济,保证县域资金一定程度的体内循环。

  农村信用社要确实担负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

  农村信用社需树立起正确的经营理念,把支持县域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手段,为实现自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农村金融机构要转变服务观念,从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信贷管理办法。同时,针对农民贷款分散、金额小等特点,加快自身硬件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功能,以优质服务来占领农村的资金市场,以雄厚的资金实力来服务于农村经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

  李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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