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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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10-25 15:08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内涵、特点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内涵
资产池理财产品,是指有别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以债券、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存款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特点
从目前商业银行运作实践来看,资产池理财产品具有“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的特点。
滚动发售。滚动发售是指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理财产品,保障募集理财资金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集合运作。集合运作是指将基于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归集管理,统一运用于符合该类资产池投资范围的各类标的资产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该资产包的运作收益作为确定各款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原则上同一资产池发售的不同理财产品不单独对应各自资金投向。通过集合运作方式,可以使资产池理财产品在固定收益资产、信贷资产、权益资产甚至衍生产品等大类资产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资产摆布,规避某一投向某类资产所产生的过度波动,通过分散化投资有效降低资产组合的整体风险。
期限错配。期限错配是指资产池理财产品资金来源方(即发售理财产品)的期限,与资金运用方(即集合性资产包)的期限不完全相同,资金来源方期限短于或长于资金运用方。这样可以形成较大的规模优势,并通过灵活的流动性管理沉淀较大比例的资金进行期限错配,利用向上的收益率曲线,有效提高投资者收益。
分离定价。分离定价是指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收益水平,一般不与该款理财产品存继期内集合性资产包的实际收益直接挂钩,而是根据集合性资产包预期的到期收益率分离定价。这摆脱了传统的理财产品根据资金运用实际收益决定资金来源即理财产品价格的模式,可以充分银行的资产摆布能力,提高产品的定价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的重要意义
丰富商业银行产品线,提升中间业务收入贡献度
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可以有效地丰富商业银行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的产品线,以创新带动业务发展,在增加商业银行稳定资金来源的同时,可以显著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对于商业银行的贡献度,摆脱以往过度依赖存贷款利息差的业务模式,增强其应对经营环境变化的能力。
促进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定价水平
现代商业银行的竞争焦点在于产品创新能力和定价水平,资产池类理财产品的推出可以整合商业银行内部原有的竞争优势,产生聚合效应,将其原本的信贷优势和债券市场运作优势有机结合,在促进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的同时,提高其金融产品定价水平,为将来利率市场化环境下的竞争奠定坚实基础。
有利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转型
国内商业银行长期处于管制利率经营环境下,已经习惯于坐收利差的经营模式,而这种模式已经难以适应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脱媒化背景下商业银行提升竞争能力的需要,难以适应商业银行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需要。资产池类理财产品的推出将有效促进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模式的转型,改进商业银行内部经营机制,使商业银行加速融入现代金融竞争格局。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分析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在满足银行自身竞争需要和投资者投资需求的同时,实质上是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存款投资化趋势和贷款证券化趋势的集中体现。
存款投资化
投资者通过购买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摆布自身资金头寸,根据自身需要形成合理的头寸期限结构和收益结构,打破存款类产品的利率上限,并且形成更为灵活的结构安排。在这种运作模式下,理财产品在取代商业银行存款类产品的同时,成为了普通居民重要的投资品种之一。从实际情况来看也是如此,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了继基金、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之后,国内居民主要的投资品种之一,并且,相比前几种投资渠道而言,资产池类理财产品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稳定地收益来源和更为丰富的投资渠道,使个人投资者也能够介入贷款类产品之中。
贷款证券化
通过将信托贷款置入资产池,并以之为基础发行理财产品,资产池类理财产品这种运作模式极其类似于国内方兴未艾的贷款证券化,信托贷款相当于贷款证券化中的支持性贷款,各期理财产品相当于贷款证券化中的过手证券(pass-throughsecurity),但相较贷款证券化而言,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为广泛的投资主体,也具有更为严格的风险管控手段,必然将成为市场主流。
通过达到存款投资化和贷款证券化的效果,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已经在国内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方面迈出了重要的尝试性步伐,尤其是在存贷款管制利率体系长期存在且久未撼动的情况下,此举更加具有开创性意义,可以说是为国内商业银行开辟了一块利率市场竞争的试验场。从监管当局角度来看,一定程度上这也应是其所乐见的,毕竟商业银行不可能永远生存于监管当局所划定的圈子内,迟早要直面真正的金融市场竞争,而商业银行定价能力的培育是参与金融市场竞争的必要前提。当然,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监管当局与商业银行关于资产池类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存在持续性博弈,一方面监管当局要综合考虑资产池理财业务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效益提升、定价能力提高以及国内利率市场化探索的正面效应,同时也要考虑在目前缺乏体系化监管政策的情况下,这类业务的发展要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则通过资产池类理财业务不断试探监管当局对于这类创新业务的监管底线,在不断试探的过程中达到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统一。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分析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业务主要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合规风险,关于这几类主要风险的管理方式,不同银行略有差异,但总体来看,资产池类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较大改进空间,现具体分析如下: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资产池内相关资产的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使资产池发生损失的风险,资产池市场风险主要源自于资产负债久期的错配以及资产负债利率敏感性缺口。
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市场风险管理的时候,惯常采用的敏感性指标有资产池加权平均久期、理财产品加权平均久期、资产负债久期错配比例等,通过在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中对上述敏感性指标设定限额,并在日常风险监控中严格控制投资运作对相关敏感性指标的影响,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池理财业务在运作过程中,无法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到期理财产品支付的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池理财业务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中,主要计量和控制的指标包括理财资金来源集中度、流动性资产占比、流动性比率以及现金流错配比例等指标,笔者认为,在兼顾这些指标体系本身的同时,对于流动性风险这一资产池理财产品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
一是在确定资产池资产负债结构时需要考虑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加强资产的流动性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以及两者的匹配程度,适当增加债券等流动性储备资产的占比。
二是制订明确的资产、负债分散化政策,包括期限结构的分散化以及来源主体结构的分散化,确保资金运用及来源结构向多元化发展,提升资产池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资产池内相关资产关联信用体或交易对手发生违约导致资产池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池理财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中,一方面严格相关信用类资产的准入标准,主要计量和控制的指标包括信用类资产占比、信用类资产行业分布集中度及企业集中度,同时对于信托贷款项目,要求其比照自营贷款进行事前审批,并在贷后密切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融资对象财务情况变动。
从实际管理效果来看,上述传统的风险管理方式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市场波动不大的时候,上述传统的风险计量指标能够较为及时充分的反映资产池业务的市场风险状况,问题在于一旦市场出现较大的波动,上述计量方式就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片面性;二是目前国内外部评级体系尚不完善,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也亟待改进,主要依靠信用评级辨别投资对象信用风险稍显不足。
完善资产池理财产品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是引入经济资本计量方法,对资产池业务面临的由于市场因子过度波动、违约率突然上升等带来的非预期损失进行准确测量。经济资本计量方法近年来已经开始应用于国内商业银行表内外业务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但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承担运作风险的业务而言,对于保本类理财业务,由于商业银行承担了产品运作的全部风险,比照自营业务进行经济资本测算和考核。但对于非保本类理财业务,尽管理论上是由投资者承担最终运作风险,但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从风险管理的谨慎性角度出发,引入经济资本计量和管理方式应该可以更为全面清晰地认清资产池理财产品的风险概况。当然,此处的经济资本仅仅作为一种风险识别和计量的方式加以采用,而不会真正计入商业银行整体经济资本要求中。
二是加强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多角度反映资产池理财业务的风险状况。对于资产池理财业务而言,相当于独立于商业银行自营业务之外的一个小型的资产负债经营主体,单纯地对其资产方或负债方进行风险识别都不足以充分完整地反映其风险全貌,而通过引入不同情境下的资产和负债方总体的分析和压力测试,可以改变传统风险识别和计量方法的片面性,增强风险识别和计量的针对性及有效性,以提升风险控制的效果,充分揭示资产池运作过程中面临的潜在风险,并评估各类风险管理指标和限额的合理性。
三是完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信用评级迁移矩阵。商业银行应完善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积累企业违约历史数据,并借助现代计量模型对企业未来违约率进行测算,建立信用评级迁移矩阵,基于此做好资产池理财产品所持有相关信用资产的分类、减值、拨备计提等工作,以在准确估值的基础上科学计算资产池运作收益。
四是提高合规监管效力。总体来看,作为利率市场化以及金融脱媒催生的产物,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在近两年经历了跨越式的发展,产品发售量成倍增长,产品类型呈现多样化态势,投资标的横跨固定收益市场、股票市场、商品市场、汇率市场等,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业务和主要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
但在该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管政策体系的建设已经略显滞后,目前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意图主要体现在若干规定、办法、通知中,且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没有专门涉及对公或者机构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相关业务无章可循。而且关于个人理财业务两个主要的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均制定于2005年,如今的市场环境及发展状况较之2005年已发生较大变化,资产池等类基金的业务运作模式成为市场主流,目前监管机构对此尚无明文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政策任何的不利变动将对理财产品的运作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此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内部交易,即理财产品与自营之间以及理财产品之间的交易,从较为规范的基金运作模式来看,为了避免利益输送,证监会对于此类交易是严格禁止的。因此,一旦监管机构明文限制此类交易,也将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产生较大影响。
因此在开展理财业务时,尤其是进行创新类产品的研发设计时,应认真研究理解现行监管政策的内涵和监管意图,并与监管机构进行充分的事前沟通,降低政策不确定性。同时,尽量比照规范化的基金运作模式开展投资交易,不从事或少从事内部交易,如果出于业务开展的需要,确实须进行相关内部交易,也应严格按照公允价值的原则进行,避免合规风险。
(作者单位:孙建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李艳丽,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
孙建坤 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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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内涵
资产池理财产品,是指有别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以债券、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存款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特点
从目前商业银行运作实践来看,资产池理财产品具有“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的特点。
滚动发售。滚动发售是指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理财产品,保障募集理财资金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集合运作。集合运作是指将基于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归集管理,统一运用于符合该类资产池投资范围的各类标的资产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该资产包的运作收益作为确定各款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原则上同一资产池发售的不同理财产品不单独对应各自资金投向。通过集合运作方式,可以使资产池理财产品在固定收益资产、信贷资产、权益资产甚至衍生产品等大类资产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资产摆布,规避某一投向某类资产所产生的过度波动,通过分散化投资有效降低资产组合的整体风险。
期限错配。期限错配是指资产池理财产品资金来源方(即发售理财产品)的期限,与资金运用方(即集合性资产包)的期限不完全相同,资金来源方期限短于或长于资金运用方。这样可以形成较大的规模优势,并通过灵活的流动性管理沉淀较大比例的资金进行期限错配,利用向上的收益率曲线,有效提高投资者收益。
分离定价。分离定价是指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收益水平,一般不与该款理财产品存继期内集合性资产包的实际收益直接挂钩,而是根据集合性资产包预期的到期收益率分离定价。这摆脱了传统的理财产品根据资金运用实际收益决定资金来源即理财产品价格的模式,可以充分银行的资产摆布能力,提高产品的定价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的重要意义
丰富商业银行产品线,提升中间业务收入贡献度
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可以有效地丰富商业银行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的产品线,以创新带动业务发展,在增加商业银行稳定资金来源的同时,可以显著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对于商业银行的贡献度,摆脱以往过度依赖存贷款利息差的业务模式,增强其应对经营环境变化的能力。
促进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定价水平
现代商业银行的竞争焦点在于产品创新能力和定价水平,资产池类理财产品的推出可以整合商业银行内部原有的竞争优势,产生聚合效应,将其原本的信贷优势和债券市场运作优势有机结合,在促进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的同时,提高其金融产品定价水平,为将来利率市场化环境下的竞争奠定坚实基础。
有利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转型
国内商业银行长期处于管制利率经营环境下,已经习惯于坐收利差的经营模式,而这种模式已经难以适应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脱媒化背景下商业银行提升竞争能力的需要,难以适应商业银行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需要。资产池类理财产品的推出将有效促进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模式的转型,改进商业银行内部经营机制,使商业银行加速融入现代金融竞争格局。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分析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在满足银行自身竞争需要和投资者投资需求的同时,实质上是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存款投资化趋势和贷款证券化趋势的集中体现。
存款投资化
投资者通过购买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摆布自身资金头寸,根据自身需要形成合理的头寸期限结构和收益结构,打破存款类产品的利率上限,并且形成更为灵活的结构安排。在这种运作模式下,理财产品在取代商业银行存款类产品的同时,成为了普通居民重要的投资品种之一。从实际情况来看也是如此,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了继基金、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之后,国内居民主要的投资品种之一,并且,相比前几种投资渠道而言,资产池类理财产品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稳定地收益来源和更为丰富的投资渠道,使个人投资者也能够介入贷款类产品之中。
贷款证券化
通过将信托贷款置入资产池,并以之为基础发行理财产品,资产池类理财产品这种运作模式极其类似于国内方兴未艾的贷款证券化,信托贷款相当于贷款证券化中的支持性贷款,各期理财产品相当于贷款证券化中的过手证券(pass-throughsecurity),但相较贷款证券化而言,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为广泛的投资主体,也具有更为严格的风险管控手段,必然将成为市场主流。
通过达到存款投资化和贷款证券化的效果,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已经在国内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方面迈出了重要的尝试性步伐,尤其是在存贷款管制利率体系长期存在且久未撼动的情况下,此举更加具有开创性意义,可以说是为国内商业银行开辟了一块利率市场竞争的试验场。从监管当局角度来看,一定程度上这也应是其所乐见的,毕竟商业银行不可能永远生存于监管当局所划定的圈子内,迟早要直面真正的金融市场竞争,而商业银行定价能力的培育是参与金融市场竞争的必要前提。当然,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监管当局与商业银行关于资产池类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存在持续性博弈,一方面监管当局要综合考虑资产池理财业务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效益提升、定价能力提高以及国内利率市场化探索的正面效应,同时也要考虑在目前缺乏体系化监管政策的情况下,这类业务的发展要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则通过资产池类理财业务不断试探监管当局对于这类创新业务的监管底线,在不断试探的过程中达到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统一。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分析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业务主要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合规风险,关于这几类主要风险的管理方式,不同银行略有差异,但总体来看,资产池类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较大改进空间,现具体分析如下: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资产池内相关资产的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使资产池发生损失的风险,资产池市场风险主要源自于资产负债久期的错配以及资产负债利率敏感性缺口。
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市场风险管理的时候,惯常采用的敏感性指标有资产池加权平均久期、理财产品加权平均久期、资产负债久期错配比例等,通过在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中对上述敏感性指标设定限额,并在日常风险监控中严格控制投资运作对相关敏感性指标的影响,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池理财业务在运作过程中,无法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到期理财产品支付的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池理财业务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中,主要计量和控制的指标包括理财资金来源集中度、流动性资产占比、流动性比率以及现金流错配比例等指标,笔者认为,在兼顾这些指标体系本身的同时,对于流动性风险这一资产池理财产品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
一是在确定资产池资产负债结构时需要考虑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加强资产的流动性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以及两者的匹配程度,适当增加债券等流动性储备资产的占比。
二是制订明确的资产、负债分散化政策,包括期限结构的分散化以及来源主体结构的分散化,确保资金运用及来源结构向多元化发展,提升资产池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资产池内相关资产关联信用体或交易对手发生违约导致资产池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池理财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中,一方面严格相关信用类资产的准入标准,主要计量和控制的指标包括信用类资产占比、信用类资产行业分布集中度及企业集中度,同时对于信托贷款项目,要求其比照自营贷款进行事前审批,并在贷后密切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融资对象财务情况变动。
从实际管理效果来看,上述传统的风险管理方式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市场波动不大的时候,上述传统的风险计量指标能够较为及时充分的反映资产池业务的市场风险状况,问题在于一旦市场出现较大的波动,上述计量方式就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片面性;二是目前国内外部评级体系尚不完善,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也亟待改进,主要依靠信用评级辨别投资对象信用风险稍显不足。
完善资产池理财产品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是引入经济资本计量方法,对资产池业务面临的由于市场因子过度波动、违约率突然上升等带来的非预期损失进行准确测量。经济资本计量方法近年来已经开始应用于国内商业银行表内外业务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但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承担运作风险的业务而言,对于保本类理财业务,由于商业银行承担了产品运作的全部风险,比照自营业务进行经济资本测算和考核。但对于非保本类理财业务,尽管理论上是由投资者承担最终运作风险,但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从风险管理的谨慎性角度出发,引入经济资本计量和管理方式应该可以更为全面清晰地认清资产池理财产品的风险概况。当然,此处的经济资本仅仅作为一种风险识别和计量的方式加以采用,而不会真正计入商业银行整体经济资本要求中。
二是加强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多角度反映资产池理财业务的风险状况。对于资产池理财业务而言,相当于独立于商业银行自营业务之外的一个小型的资产负债经营主体,单纯地对其资产方或负债方进行风险识别都不足以充分完整地反映其风险全貌,而通过引入不同情境下的资产和负债方总体的分析和压力测试,可以改变传统风险识别和计量方法的片面性,增强风险识别和计量的针对性及有效性,以提升风险控制的效果,充分揭示资产池运作过程中面临的潜在风险,并评估各类风险管理指标和限额的合理性。
三是完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信用评级迁移矩阵。商业银行应完善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积累企业违约历史数据,并借助现代计量模型对企业未来违约率进行测算,建立信用评级迁移矩阵,基于此做好资产池理财产品所持有相关信用资产的分类、减值、拨备计提等工作,以在准确估值的基础上科学计算资产池运作收益。
四是提高合规监管效力。总体来看,作为利率市场化以及金融脱媒催生的产物,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在近两年经历了跨越式的发展,产品发售量成倍增长,产品类型呈现多样化态势,投资标的横跨固定收益市场、股票市场、商品市场、汇率市场等,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业务和主要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
但在该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管政策体系的建设已经略显滞后,目前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意图主要体现在若干规定、办法、通知中,且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没有专门涉及对公或者机构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相关业务无章可循。而且关于个人理财业务两个主要的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均制定于2005年,如今的市场环境及发展状况较之2005年已发生较大变化,资产池等类基金的业务运作模式成为市场主流,目前监管机构对此尚无明文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政策任何的不利变动将对理财产品的运作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此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内部交易,即理财产品与自营之间以及理财产品之间的交易,从较为规范的基金运作模式来看,为了避免利益输送,证监会对于此类交易是严格禁止的。因此,一旦监管机构明文限制此类交易,也将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产生较大影响。
因此在开展理财业务时,尤其是进行创新类产品的研发设计时,应认真研究理解现行监管政策的内涵和监管意图,并与监管机构进行充分的事前沟通,降低政策不确定性。同时,尽量比照规范化的基金运作模式开展投资交易,不从事或少从事内部交易,如果出于业务开展的需要,确实须进行相关内部交易,也应严格按照公允价值的原则进行,避免合规风险。
(作者单位:孙建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李艳丽,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
孙建坤 李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