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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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3-05 14:54
部分媒体内部管理缺失,经济利益至上,职业道德丧失,秉持不当理念的企业和地方政府一味纵容,让真假记者的不法行为频频得手。
如何让部分媒体从业人员复苏正义和良心,社会各界在期盼着……
一名新闻科长的苦恼
宣传部的新闻科长本应是地方宣传的联络官,他应该成为各类媒体记者的好朋友,借助各类媒体来宣传报道本地,但在鱼龙混杂的媒体记者的要挟骚扰下,他们中不少人变成了“谈判家”和“消防队员”。
新闻科长成了“谈判家”
“我原以为做宣传部的新闻科长是一件很风光的事情,能实现我的新闻理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两年来我被各类记者弄得焦头烂额。”四川某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李直(应采访对象要求,使用化名)日前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大倒苦水。
李直担任新闻科长快两年了,他不但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反而成了“谈判家”的角色,这绝非他的本意,为此他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中。在四川汶川5·12”大地震前,他几乎每天都要接到各类媒体传真来的有关该县存在问题的采访稿件,这些记者往往在李直收到稿件后打来电话,“洽谈”不曝光的交换条件。
“我经常与各类记者谈交换条件,这些所谓的记者有的持有正规记者证,有的没有正规记者证,但有媒体发的工作证和采访证,他们往往拿着采访到的我们县的问题材料,要我们核实并做出解释。如果我们承认确有其事,他们就会提出要求:要么曝光,要么拿钱做广告或者直接把钱给记者个人,有的要求订一定数量的报纸和杂志。”李直苦笑着告诉记者,“我尽量给他们解释原因,能不曝光的就不要曝光,实在不行的也只有拿钱消灾,因为我们部长(指宣传部长)给我下的指示是‘把对方搞定,不要出现负面报道’。”一次,某“国”字号媒体驻四川记者站得到爆料说该县某镇一企业占用了耕地,顿时如获至宝,“高度的新闻敏感性”驱使这个记者站一名记者赶到现场,一番辛苦的“采访”加“摄影”,把采访材料弄得扎扎实实的,然后找到这个乡镇的镇长,质问道:“这个问题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你看怎么办吧!占用耕地是违反国家土地政策的大事,如果我们报道出来,你的乌纱帽肯定是没有了。”镇长平时就很少见到记者,中央级媒体记者更是难以见到,一看到这个架势,顿时慌了神,一个劲地承认错误,并表示很快会整改。这个记者见镇长“不开窍”,就提醒他说:“我会把采访材料送给你们县委宣传部,看他们怎么答复吧。”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镇长赶紧联系县委宣传部新闻科,找到李直询问对策。因为李直曾与这名记者打过交道,算是熟人了,自然知道他的意图。一番斡旋之后,这名记者终于亮出了底牌:“我来采访也很辛苦,回去还要向领导交差呢,既然大家是熟人,这次就不报道了,你们给3万块钱,我给你们做个正面报道算了。”李直和他一番“讨价还价”,把“价格”从3万“砍”到2万、1.5万、1万,最后记者松口到5000元:“那就直接把钱给我吧,不做正面宣传了。”因为这个镇属于“困难户”,镇里拿出5000元比较困难,过了几天,记者很“体谅”地打来电话说:“既然你们很困难,那就4000元吧。”可就是这个数,镇里还是觉得很困难。接下来的几天,这个记者不断打电话给镇长和李直“催款”,镇长不堪烦恼,最后对李直说:“我都要崩溃了,要不给2000块看行不行?”这名记者见自己的“采访行动”终于没有“白费功夫”,也就拿钱收场,没有继续纠缠。
李直告诉本刊记者,曾经有一个中央媒体驻川记者站的记者捕风捉影打听到该县某企业存在违规问题,就和他纠缠了半年,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该县拿钱给他,否则就要曝光。这个记者很“大度”给对方留出很长的考虑时间,李直告诉本刊记者说,“他根本就不会曝光,因为这个问题压根就算不上新闻,小报可能都不会报道,何况中央媒体呢?”最后,这个记者看到“成交”的可能性的确渺茫,无可奈何的他没有将这笔“生意”进行到底。
“并不是所有的记者都拿问题来要挟要钱。我们县要搞活动时,会请些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希望他们能宣传宣传,我们会给他们准备一定数量的‘车马费’红包,这些记者会根据红包里钱的多少来决定发稿的版面,钱多的发稿的版面可能会大些,钱少的发稿的版面会小些或者不发。”李直说,“有时候,一些没被邀请的记者会成为‘不速之客’,如果没给他们红包,他们不但不会写正面报道,一怒之下,还可能写负面报道。”
“新闻科就是‘消防队’”
“我这个新闻科长不但是‘谈判家’,还是‘消防队员’呢!我们宣传部新闻科就是‘消防队’,要把媒体点燃起来的‘火’灭掉。”李直自我解嘲似地对本刊记者说。
因为当地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有的是官员主观上的问题,有的是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媒体记者抓住这些问题纠缠不放,坚持新闻理想的记者会选取新闻点进行报道,有的记者和媒体经营人员则把问题当成筹码,要让当地“花钱消灾”。作为该县宣传部新闻科科长的李直有一项“重要任务”:“摆平”各类在当地进行揭丑式采访的媒体人员,不要让任何涉及当地的负面报道出现在各类媒体上。
“这可是上级领导下达给我的命令,我不但要把‘火’在烧起来时及时灭掉,更重要的是,要把‘火’在烧起来之前灭掉,这可是个考‘功夫’的活啊!”李直说这话时显得有点底气不足。这也难怪,要把多家大大小小的媒体“伺候”好,不让他们找“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李直所在的县离成都不过百里,从成都到这里驾车只需要1个小时,而在成都驻扎的各地媒体以及大大小小的、已经注册或还没有注册的媒体记者站、办事处大约有上百家。而该县宣传部新闻科连科长在内就3人,主要的“灭火队员”就是科长李直。好在经过近两年的历练,李直有了灭火”经验。
“不少媒体记者主要以‘敲’钱为目的,不是真正为了做新闻报道,他们连事实都没搞清楚,就把稿子写了,要么传真过来,要么直接交给我们,有的稿子连新闻的基本要素都不具备,甚至错别字连篇,让人哭笑不得。对这样的,我们更多的是予以解释,把他们说通,让他们挑不出毛病,最后让他们的‘赚钱’目的泡汤。”李直介绍说,“另一类记者的确找出了当地的问题,如果问题不大的,找媒体圈里的熟人联络感情,送个几百元的红包,再请到一起吃顿饭就解决问题。有的记者在当地发现了严重的问题时,会摆谱抖威风,放出话来‘不拿几万做广告就报道出来’,对于这样的,我们也不会被吓倒,对出现的问题会马上整改,当然能不被曝光的就尽量与记者或者他所在的媒体交涉,有时候在对方的坚持下,我们县也会给他们投放一些广告,不过投放广告的数额是可以商量的。有的记者虽然抓住了问题,但只要以前打过交道成了熟人的,拿一两千或者几百元给记者个人也就能把‘火’灭了。”
尽管有一定的“灭火”经验,但李直也有把“火”灭不了的时候。有的“国”字号媒体虽然牌子大,其记者站的记者尽管也抓到一些地方存在的不大不小的问题,但这类稿件的新闻价值不大,要在其所在媒体上刊发出来存在一定难度,但他们可以借助“内参”通道把问题反映到当地省市一些主管领导那里,获得领导的批示给基层施加压力。对这样的记者,李直的应付原则是不得罪,多解释”,但有的所谓“大腕”记者在钱面前却毫不含糊,一个在四川颇有点“级别”的记者曾经公开对李直说:“那个企业那么有钱,也存在问题,干脆让他多拿点钱就不曝光算了。”一边是有影响的媒体和记者,一边是受当地保护的重点企业,夹在中间的李直叹了口气:“我这个‘消防主力队员’还真不好当呢!”
记者乱局 记者频频被抓
2008年,记者频频被抓,以至于有人笑称2008年是“记者被抓年”。
2008年年末,记者“出事”的消息不断刺激媒体人的神经,央视法制记者李敏被山西太原市检察院杏花岭分院以“涉嫌受贿”的名义从北京的住所抓走;《网络报》记者关键在山西太原采访时,被河北张家口警方以“涉嫌受贿”名义抓走;《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锋被法院以受贿名义进行审判。把时间再往前推移,2008年1月,发生了辽宁省西丰县派警察以“涉嫌诽谤”名义到法制日报下属《法人》杂志抓记者的事件。
有人惊呼:作为社会正义和良心的守护者——记者到底怎么啦?
其实,在2008年前,记者被抓被判刑的并不鲜见,原因大多是:诽谤,泄露国家机密,受贿,诈骗。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孟怀虎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此案的审理判决曾一波三折。
2007年4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原站长、中华工商时报浙江新闻中心原主任孟怀虎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而此前,法院先是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孟怀虎有期徒刑7年,后因检察院抗诉,法院经重新审理后认定,在2001年至2003年期间,孟怀虎以发表批评报道曝光相要挟的手段,以收取顾问费、广告费或者委托调解费用等名义,向多家单位索贿共计人民币73万元,实际索得人民币63万元,遂以受贿罪对孟怀虎进行了改判。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记者被抓多因涉及受贿和诈骗。
尽管社会各界对2008年末“涉嫌受贿”的记者被执法机关抓捕看法不一,有的认为执法机关有报复嫌疑,但一些法律界人士和媒体研究专家指出,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被抓的记者在采访过程中的行为值得检点。央视法制记者李敏接受了采访线索提供者的20万,而此人是李敏所采访案件当事人的弟弟;《网络报》记者关键曾报道过张家口市蔚县的负面新闻,而蔚县宣传部曾于2008年9月25日、10月9日做了两个版的形象广告,文字作者都是关键。
舆论监督是一把利剑,直刺腐败和黑恶势力,令贪腐势力胆战心惊,令百姓欢欣鼓舞。但一些记者利用这把利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自己或者小团体谋取私利,让舆论监督利剑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垢。
2008年,在矿难频频发生的山西,又一起记者领取“封口费”的事件令记者蒙羞。2008年9月20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名矿工死亡事故后,该矿负责人为隐瞒事实真相、封锁消息而向媒体记者及相关人员发放“封口费”,阻挠采访,引发了“封口费”事件。经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委、山西省政府查明,收受“封口费”的有4名持有记者证的新闻记者,《现代消息导报》地方新闻部副主任张军利同他人以收取干河煤矿宣传费方式收受1.4万元,《山西画报》杂志社朔州记者站站长徐有收受1000元,《山西科技报》副总编张士凯收受1万元,《科学导报》记者牛建黎以其弟弟名义收受1万元。同时领“封口费”的还有无记者证的媒体工作人员和假记者共计54人。
四川某县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说:“近年来,一些记者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到地方来找问题,比如土地问题、环保问题,找到问题后就找企业或者政府,他们并不是要促成问题的解决,而是把发现的问题当成筹码,开出交换的‘价码’,动辄张口就是几万,让企业或者政府出钱做广告,有的干脆直接要钱,把钱装入自己的腰包。”
这些变异的舆论监督,招来了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强力反击。川东某县药监局不堪某行业报记者提出“拿20万做广告,否则曝光药监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的要求,愤然向该省主管部门举报该行业报记者的不法行为。四川某地一企业在付出了一拨拨记者前来“监督”的代价(每人发“封口费”2000元)后,当又一群记者“闻讯”前来“监督”时,实在忍无可忍,向警方以记者敲诈为由报警,致使这群记者被抓。
变味的记者站
“我们曾经遭到记者站的祸害,祸害多来自派头大的媒体。”一名饱受媒体“欺凌”的某县宣传部副部长有些激动地对记者说,“不规范的记者站经常派记者来采访,其实大多是来谈广告的,一些‘国’字号媒体和省级媒体驻地方记者站的记者甚至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前来敲诈勒索。”
2008年初,四川工人日报社遂宁记者站原站长唐克林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敲诈勒索罪等4种罪名,判处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罚金20万元。2004年11月至2007年6月,唐克林利用记者站站长的职务之便,以为有关单位做过宣传报道等为由,先后到遂宁市辖区内家单位索要财物共计28.26万元,占为己有。
唐克林案件使某些不规范的记者站再次露出原形,这些记者站实际上就是媒体的发行站和广告部,本以新闻采访为主业的记者站变成了媒体的经营部门。一名报社记者站站长说:“记者站每年要完成报社下达的广告和发行任务如果完不成任务,第二年记者站站长就会换人。记者站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都由自己筹措。”
2006年,新闻出版总署集中通报了《中国食品质量报》、《中华工商时报》、《经济日报农村版》、《中国工业报》4家报社记者站的记者,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活动。
一家“国”字号报社记者站的记者直言不讳地告诉本刊记者,“报纸发行量不大,影响小,广告很难拉到,不抓问题报道,人家是不会重视我们的,更不会投放广告来打水漂。”
《中国食品质量报》在四川设立的非法记者站就不那么“幸运”了,把舆论监督之“火”烧大了,最后把记者“烧”进了监狱。
《中国食品质量报》报社任命刑满释放人员汪启明为非法记者站负责人2006年1月3日,汪启明指使记者站招聘人员将20头生猪自行拖到乐山市井研县城郊一猪场内注水后转运到井研食品公司销售,将注水、转运、销售的整个过程及井研食品公司外部环境拍摄成录像带,并以此为筹码向井研食品公司索要30万元。在未得逞之后,汪启明以《中国食品质量报》驻四川记者站的名义向乐山市委、市政府发函,传去一篇所谓《井研生猪注水触目惊心》的文章,企图通过行政手段向企业施加压力,逼其就范。当地政法机关接案后,将正在向井研食品公司负责人索要10万元“宣传赞助费”的汪启明抓获,其他二人也随后被抓获。
假记者祸乱
西部某县级市的环保局长刘明(化名)曾对“记者”的骚扰头疼不已。他接待了几个自称是“记者”的人,这些“记者”声称在该市拍到了一些矿山和水泥厂污染的照片,并且已经写成了报道准备曝光,如果环保局不想曝光,就得向他们花钱“买平安”。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细心的刘明仔细辨认照片,却发现其中有的根本就不是该市的。他心中有了底,对这些“记者”提出的无理要求进行了拒绝。谁知没过几天,这些“记者”把这些关于污染“问题”的文章直接传真给了该市市委书记,声言要见报,旁敲侧击地要求该市拿几万元钱出来“买平安”。后来经该市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记者”实际上是社会上的媒体掮客。
假记者打着记者的旗号、借舆论监督的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的事情一直没有绝迹,在问题突出的地方,还曾出现假记者泛滥的现象,假记者往往与真记者有或多或少的牵连。在震惊全国的山西"封口费"丑闻中,领取霍宝干河煤矿发放"封口费"的,有媒体工作人员圆远人(非记者),而假记者达圆愿人之多,远远超过真记者的数量(4人)。
2008年2月底,四川双流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对周贵清、刘鸿飚、何广友3个“记者”提起公诉。他们以采访为名,四处寻找一些单位的“软肋”,以曝光威胁对方,索要“封口费”。检方查明,周贵清、刘鸿飚、何广友3人均是媒体从业人员,但不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记者证。周贵清、刘鸿飚在《百姓》杂志社工作,何广友则是《中国经济导报》驻四川办事处主任。2007年7月24日,周贵清等3人来到双流县某镇,自称是记者,要对该镇一工业区存在违法用地等情况进行曝光。该工业区所属公司负责人给了3人2.3万元红包。当晚,周贵清、刘鸿飚、何广友被警方挡获。经查,周贵清等人此前还分别或共同利用相同手段“吃”过3次钱。
区分记者和假记者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他们是否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记者证(简称“署证”)。尽管一些媒体对这个标准有异议,但这一招的确让一些试图假冒记者的不法之徒原形毕露,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记者的泛滥。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某市宣传部一位副部长告诉本刊记者,自从有了“署证”后,前来“骚扰”的假记者少了,但出现了真假记者联手开展“舆论监督”的新情况。假记者往往是媒体的经营人员或与媒体无关的社会“串串”,而这些假记者之所以胆大妄为,其背后往往有真记者撑腰。有个别持“署证”的记者像开公司一样,张罗若干社会人员在其手下,四处寻找“曝光点”要挟诈钱,然后一起分赃。遇到阻力时,就由持证记者出面摆平。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不规范的媒体为了方便其经营人员开展经营工作,往往会在这些经营人员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后,给他们发放采访证,而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或者企业由于对媒体记者身份确认方式并不清楚,他们往往把持有媒体采访证的人当成记者,出于对记者的信任,从而让假记者的诈骗得逞。
乱局诱因 不仅仅是“逼良为娼”
“我们也不想去做那些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事情,可现实的压力让我不得不去做。”一位有“前科”的报社记者站记者张铭(化名)说。
张铭在这个记者站已经呆了8年,总计在其所在的报纸上刊发的报道只有4篇,其中3篇还是“豆腐块”,毫无新闻价值可言。“这3篇‘豆腐块’还是‘钓鱼稿’,是为了和地方政府和企业拉关系才写的。搞好了关系,以后才好去谈广告,拉赞助。”张铭很无奈地说,“总是用负面报道去逼迫人家拿钱做广告搞发行,可能做成‘一槌子”买卖,而且风险很大。”他也有以“曝光”为由要求企业做广告的经历。
张铭所在的记者站有3个人:站长和两个记者。记者站每年要完成报社下达的经营任务:广告上交50万,发行报纸5000份。记者站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从广告提成里提取,完成了报纸发行任务,每份报纸提取50元并折算成版面交给记者站去运作,报社不给记者站一分钱现金。记者站完全成了一个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
“站长会把广告和发行任务分解给张铭在这个记者站已经呆了8年,总计在其所在的报纸上刊发的报道只有4篇,其中3篇还是“豆腐块”,毫无新闻价值可言。“这3篇‘豆腐块’还是‘钓鱼稿’,是为了和地方政府和企业拉关系才写的。搞好了关系,以后才好去谈广告,拉赞助。”张铭很无奈地说,“总是用负面报道去逼迫人家拿钱做广告搞发行,可能做成‘一槌子”买卖,而且风险很大。”他也有以“曝光”为由要求企业做广告的经历。张铭所在的记者站有3个人:站长和两个记者。记者站每年要完成报社下达的经营任务:广告上交50万,发行报纸5000份。记者站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从广告提成里提取,完成了报纸发行任务,每份报纸提取50元并折算成版面交给记者站去运作,报社不给记者站一分钱现金。记者站完全成了一个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
“站长会把广告和发行任务分解给我们,所有的费用完全要我们自己去挣,写稿子成了可有可无的事情,我整天想的是如何创收,报纸的市场覆盖面很小,没什么影响力,要引起人家的注意和重视,有时候只有用负面报道去迫使地方政府和企业用广告和发行做交换,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办法,可以说,我们是‘逼良为娼’啊!”张铭自嘲似地说。
西部某省一家经济类行业报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其上级主管单位经济审批大权在握,在这样的权力庇护下,这家行业报的发行量和广告收入曾经连续8年超过该省的省级党报。“那个时候多好啊,报社经常发东西,发钱,当时我领的鸡蛋都来不及吃,经常要送人呢!”说起往日的辉煌,再想到目前经常领不到工资的窘境,一位在这家报社工作了20多年的老记者不无感慨。自从和主管机关剥离后,这家报社的总编经常面临的问题是:职工下个月的工资在哪里?因为报纸的发行量在短短几年里直线下滑,从十几万到现在的不足5000份,靠发行根本就无法养活报社的近百名员工(其中包括20多名退休职工)。
无奈之下,报社决定实行违反出版规定的“版面承包制”,为了规避风险,对外称之为“责任制”;在各地市设立记者站,记者站实行“承包制”:每年向报社上缴一定量的广告利润,完成一定数量的发行任务。
报纸的版面很快就进行了“改革”,前面4个版是新闻版,后面的8个版面承包出去办成经营性专刊,轮流出版,承包专刊的负责人给报社交4万元押金,每出一期专刊,给报社上缴利润1万元。由于“承包”的门槛低,很快引来了媒体界的办刊“高手”,8个专刊很快粉墨登场,有“法制”类的,“财税”类的,甚至还曾出现了“军事”类的专刊,这些专刊内容毫无新闻价值可言。
一时间,报社出现了“繁荣”景象,靠这些专刊的押金和上缴利润以及记者站“贡献”的广告利润,报社勉强维持运转。然而,“好景”不长,该省省委宣传部不断接到各地政府和企业的投诉:该报的记者经常以负面报道相威胁,到各地强拉广告或敲诈勒索。这家报纸频频接到省委宣传部的“黄牌”警告。报纸的形象在各地政府、企业以及主管部门的眼里一落千丈,在后来的报刊治理整顿中,该报曾连续数月无法兑现职工工资,近乎停刊状态。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分析认为,像这样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半官方报纸,既没有公信力,又没有市场竞争能力。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这类报纸死也死不了,活也活不下去,最容易搞单位腐败。比如记者站遍地开花,目的并不是办报而是捞钱。这些半死不活的媒体为了生存,必然会各出滥招、追蝇逐臭。
然而,出现记者收受红包、敲诈勒索等违规违法现象的原因却不能仅仅用“逼良为娼”一句话来概括,在一些名气大、牌子大、经营业绩好的媒体中,记者也不乏作奸犯科者。在山西矿难中,就有平时看起来名气大、运作规范的媒体中的记者因领取“封口费”而被查处。在一家颇具影响力的媒体中,记者圈里公开流传着这样的说法:“第1年混名气,第2年混汽车,第3年混房子。”仅仅靠3年的工资收入就能实现“有车有房”的梦想,难免让人对这家媒体记者的合法收入产生怀疑。而在这家媒体的人员组成中,有在编的,有聘用的,还有临时“打短工”的,几种身份的人员在收入上差别极大,“同工不同酬”的歧视性分配原则让不少人心存“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想法。可即便是这样,这家媒体记者的平均收入也让其它媒体记者无法与之比肩。
“管理上的不规范和职业道德的缺失,是媒体记者违规违法的重要原因。”一位媒体研究专家指出。
企业“蚀财免灾”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出现不规范的地方,一些媒体记者抓住这些问题进行报道,就会把这个话题放大,会在消费者中造成对企业的不良影响,有的企业比如著名的南京冠生园就是因为媒体的一篇负面报道给弄垮了。企业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定要找媒体沟通公关,该花钱的一定要花钱,千万不能让记者写出来,即使写出来了,也要想办法不让媒体刊发出来。”成都一家颇有名气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在考虑再三之后才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他叮嘱记者一定不要提他所在企业和自己的名字。据他透露,这家企业每年都要花费数额不菲的“公关费”、“联谊费”,把负责报道企业所在行业的新闻记者打点好,每到年终,他会让负责宣传公关的部门把相关记者甚至媒体负责人请到企业来“联欢”,每人送上一个红包,红包里面的数额根据媒体的影响力大小和来人的级别而定,影响力大的、级别高的自然就多。“不这样不行啊,我们企业在这方面是有教训的,以前就是因为没有把媒体记者打点好,一篇关于产品的负面报道,让企业的利润急剧下滑。与其让他们找上门来,还不如主动把他们‘团结’好,免得记者找我们麻烦。”这家企业负责人胸有成竹中的话语中带着些许无奈。
一些有点名气的企业大多和媒体记者“不打不相识”,强大的媒体舆论压力迫使企业不得不“蚀财免灾”。这些企业除给记者一些“公关费”外,还会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每年做出媒体广告投放预算,把一些重点媒体列为投放广告的主要对象。
“只要企业把广告投放给我们,即使我们的记者‘逮’住企业的问题,只要不是必须报道的内容,我们就会及时通报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处理。”一家媒体的负责人说。
而在出现媒体和企业“和平共处”局面之前,媒体记者和企业往往要进行反复较量,围绕“曝光”的话题,双方有时会动用自身的全部社会关系进行博弈,博弈的结果大多以企业的“屈服”而告终。
地方政府纵容滋养
经过多年的“曝光”与“反曝光”的拉锯之后,不少地方政府和媒体记者成了“好朋友”。每到年终,一些市、县宣传部就会专程赶往省城,邀请一些媒体记者聚会,参加聚会的记者或者媒体领导会领到红包或者土特产之类的礼品。
“有了这样的主动公关,我们就会少很多‘干扰’,地方哪会一点问题没有呢?”某县一位宣传部副部长说。一些政府部门的不当作为给记者乱局的滋生提供了生存的土壤,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山西近年来频频曝出真假记者在矿难后领取“封口费”的丑闻,与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导致对矿山安全监管乏力不无关系。山西一位副县长说:“‘记者’欺负得我们实在吃不住了,但又不能把他抓起来,没办法,咱有把柄抓在他们手里。”
“如果政府职能部门分管的工作中出现了问题,被记者曝光了,那么这个部门的相关人士在年终考核时就会被扣分,而分数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到他的目标奖。有的考核是一票否决的,比如计生,环保等,如果在这方面出了问题而被媒体曝光,那么关联者的目标奖就会全部被取消,这会直接影响这个人的经济收入和仕途。”某县纪委的相关人士说。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一些地方政府中存在不当作为的职能部门在手握“问题证据”的真假记者面前,“乖乖”地拿钱“封口”就不难解释。
“目前,中国的官员大多是上级任命,对下级的考核权握在上级手里。如果媒体对一个地方的曝光多了,让当地的主要负责人在上级面前脸面丢尽,抹杀地方领导的‘政绩’,从而影响上级领导对他的提拔使用。在这样的‘政绩观’的误导下,一些地方领导会让当地的宣传部门尽量满足媒体记者提出的要求,包括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以免把当地的负面形象放大。”一位资深宣传官员这样说。
长期以来,官场里潜存着“报喜不报忧”的习惯思维,上级领导到下面检查调研考察,往往看到的都是当地“光辉”的一面,会影响当地领导人“政绩”的问题往往被其捂得严严实实。在某些官员的执政思维里,发现了问题后不是去想办法解决,而是想办法掩盖,只要在其任期内不被媒体掀开盖子,不影响上级对他的任用,拿国家的钱去封住记者的口并不算什么大问题。
一边是地方官员渴望的“莺歌燕舞”,一边是记者的“环境监测”。在地方官员封出的红包“滋养”下,记者失语,积弊甚重、问题成堆的地方在记者的笔下可能会变成了“形势大好”。在地方政府的纵容中,在媒体的默许下,就这样,一批批真假记者还在“致富”路上迈进……
文:华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