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还需政府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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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1-04 14:55
出门只带手机,吃喝玩乐行全部搞定,这一切将不再遥远。近日,中国银联与中移动宣布正式推出基于NFC-SIM卡的移动支付平台业务——手机钱包。此项业务将首先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4个城市推行。
据了解,目前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行8家银行已经完成了针对该移动支付平台系统的对接,其他银行也在陆续接入。届时,用户可通过指定银行对手机钱包进行充值,并在全国范围内的逾130万台带有银联“闪付”标示的终端上进行快捷支付。值得一提的是,该手机钱包可将用户的银行卡、公交卡及企业类、校园类等实体卡电子化,便于用户进行商户消费、公共交通系统费用支付、门禁刷卡等。
需求促进市场爆发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移动支付产业总规模将超过1500亿元,且未来几年的年增长率将保持在40%左右。与此同时,手机支付需求也呈现上扬趋势:《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4.2亿,中国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为74.5%。在此基础上,中国手机端电子商务应用使用率也整体大幅上涨,手机网民使用手机进行网络购物的比例增长了6.6%,用户量是2011年的2.36倍,而手机在线支付比例提升了4.6%,用户规模增速超过了80%。
“基于NFC的近场支付将是浦发移动支付创新的重点。尽管远程支付仍占据移动支付主导地位,但在便利店等小额支付、快速结账场景中,近场支付有显著优势。”浦发银行信息科技总部总经理助理黄炜表示。
对此,交通银行副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麻德琼也表示认同,基于客户需求的判断,近场支付在中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美国、欧洲国家由于小费文化,近场支付难以铺开,但中国则有空间。”
除了运营商、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积极推动移动支付市场的发展外,就在今年5月,工信部发布的179项通信行业标准中,也有6项涉及手机支付,其中4项标准对基于13.56MHz近场通信技术的移动终端、智能卡和内置安全模块、非接触式销售点终端、非接触式射频接口等进行了统一规定。
“标准的明确统一,必将为中国移动支付领域奠定良好的物理基础,令中国移动支付领域的规模化、集中化发展进程得到有效提速。”清科研究中心研究员田思雨指出,“尽管如此,但我国移动支付领域在发展前进过程中仍面临不少困难。比如,安全问题就是移动支付消费者普遍担心的首要问题。还有,移动支付产业链涉及金融、通信、商务、服务等多个领域,相应软硬件环境的完善仍需时日。另外,除了金融领域与通信领域的联手需多加磨合外,金融机构之间、运营商之间的协同合作亦是中国移动支付领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考验之一。”
标准化进程有待提速
2012年12月,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技术标准,涵盖了应用基础、安全保障、设备、支付应用、联网通用5大类35项标准。据介绍,标准从产品形态、业务模式、联网通用、安全保障等方面明确了系统化的技术要求,覆盖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各个环节的基础要素、安全要求和实现方案,确立了以“联网通用、安全可信”为目标的技术体系架构。
央行人士表示,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技术标准的发布有效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满足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移动支付发展的技术需求,有利于提高我国移动支付安全管理水平和增强技术风险防范能力,营造产业链各方开放、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建立和谐的产业生态环境,推动我国移动支付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进程,并为业务拓展、产品创新和与国际市场接轨预留出广阔的空间。
但对于这个即将蓬勃发展的行业,监管部门肩负着引导市场参与主体规范业务、统一标准;推动建立高层级的可信服务管理平台、营造开放的市场环境、增加参与者的积极性,为应用发行方提供统一、透明的应用发行平台,制定各种技术实现方式的标准等艰巨任务。
对此,2013年,除了技术层面,政策还应该从更多角度对移动支付市场进行保驾护航。对此,一些业内人士纷纷给出参考意见。
首先应该统一思想完善金融政策框架:移动支付作为新兴业务,尚缺乏明晰的行业规范,包括准入政策、监管政策、资源共享、服务质量保障、服务规范制定等都需要有明确规定,移动支付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存在政策瓶颈。
其次,通过产业联盟形成统一标准:移动支付与其他移动增值新业务不同,业务涉及面广泛,其产业链由移动运营商、商业银行、中国银联、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终端设备提供商、芯片制造商、手机厂商、最终用户等多个环节组成。在这条产业链中,呈现了“共存共荣”的局面,无论哪一环节落后,移动支付的发展都会受到影响。因此有必要通过产业联盟的形式,集中各方资源,通过集体智慧,共同研究确定适合移动支付发展的相关标准。
第三,实现移动支付金融标准化:移动支付作为IC卡支付和互联网支付的综合与延伸,应以银行卡账户为基础。目前,国家在银行卡发卡主体和运营资质上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进入流通领域合法化的电子货币只有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其他任何行业支付产品只能在行业内使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在使用上也达不到联网通用的要求。为确保移动支付的普适性,所开展的支付模式应符合金融标准,最佳方案是采用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关金融标准。在账户管理、资金结算等涉及金融安全方面,采用现有金融体系的资源及机制,规避移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潜在风险。
第四,建立创新、合理的商业模式: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源泉,移动动支付行业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来提供更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金融机构应立足金融支付账户,为用户提供包括远程支付与现场支付在内的完整移动支付服务。运营商应立足于手机终端和移动通信网络,打造基于远程和现场支付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为终端用户提供全方位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和综合信息服务。产业链的其他各方需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推动商业模式、制造工艺、产品形态等的突破。
陈巍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