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当厨子的法官 不是好法官?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河南省,高级,法院
  • 发布时间:2014-05-24 13:47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的两段话在微博等网络空间引发热议。一段是说庭长必须会做饭炒菜,另一段说离婚案件中要将财产判给女方,把男方罚得倾家荡产。尽管河南省高院很快通过微博澄清,说张立勇对“庭长做饭”只是提倡,没有“考核”的指示,但并没有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河南部分地方法院正在积极贯彻落实指示,有的基层法院更是提出,庭长一个月学不会做饭就要调离岗位。

  让法官当“厨子”,是另一种出奇制胜

  四川在线:这位张院长的思维方式很发散,想法更是独具特色,采用的招里面既有“围魏救赵”,又有“釜底抽薪”,尤其是用这种看似很小,但实际上影响很大的措施来解决公平问题,其做出的努力还是值得肯定的。

  动机虽好,但“跨界”考核有点过

  东方网:张院长的本意是不错的,自己学会做饭,一方面体验生活,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防止去吃别人,而且还节约。但凡事都有个度,如果纳入考核就有点过了,甚至可能会引起蝴蝶效应。其实,庭长会不会做饭也不是什么大事,最重要的还是要严于律己,秉公执法,真的不如把学做饭的精力与智慧用在钻研审判业务上。

  评论人耿银平:不可否认,张立勇院长的这个“积极提倡”,是为了法院和法官好,但在调研和座谈会这种正式场合,未免有些不太合适。从这几天舆论的情况看,“庭长必须会做饭”和“判得他倾家荡产”的说法,不但让人们对张院长的职业水平和素养提出了质疑,而且引发了“司法不公”等不必要的担心。一些领导干部说话不当这个“舌尖上的缺失”,真的应该引起重视了。

  变味的是不顾一切的“上行下效”

  法制时报:将庭长会做饭纳入考核机制,考核庭长的炒菜做饭能力,如果将这当作一个玩笑,其实颇为幽默。但是,当基层法院真的将张立勇的话当作金科玉律来严格执行,将“庭长会做饭”正儿八经地纳入考核,事情就有点变味了。一些法院系统的“官气”如此浓厚,只要上级领导说一句话,就可以当作“法律”来使用,这是“考核庭长做饭”事件最令人失望的地方。

  红网:不妨想想,如果把庭长学会做饭纳入考核机制,会不会让庭长更容易丢饭碗,从而让他们加强自律提高素质?如果把“不会做饭”,换作“出现错案”,纳入对当事庭长的考核机制,看看庭长究竟该先学会做饭还是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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