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金所 金融业转型升级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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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3 09:09
随着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的上线,北金所日益受到市场各方的关注。从成立到现在不过四年多时间,北金所已从一家地方性资产交易平台,一跃成为全国性债券和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回顾四年发展,里面有偶然,也有必然。
成立之初的探索
金融权益交易业务是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简称“北金所”)成立时的奠基性业务。北金所的前身——北京产权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从2003年开始就在从事这项业务。北金所成立时,就把这项财政部授权业务整建制从北交所划归到北金所,成为当时全国最早开展金融权益类资产交易业务的专业化交易机构。
成立之初,北金所积累了一些大型的权益类交易项目,足以覆盖开业初期的运营成本。凭借在产权市场积累的专业团队、资源优势以及财政部对北金所的业务授权,北金所先后完成了华夏基金51%股权、中信建投53%股权、华闻控股55%股权、安信证券83%股权等一大批重大项目的交易,单笔交易规模不断刷新行业纪录。
一系列重大项目的落地,奠定了北金所在金融业界的声誉和影响力,也使北金所有底气去开拓更多的创新业务。金融权益业务板块当之无愧地成为北金所后来得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石。
北金所在竞争激烈的金融权益交易市场上提升市场占有率的同时,金融市场其它领域的创新也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开业不到5个月,2010年9月20日北金所就发布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信贷资产交易规则》,启动了信贷资产交易业务,后虽因政策原因主动暂停,但仍积累了交易业绩、交易系统和创新研发经验;同年11月13日,北金所发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私募股权交易规则》,并向首批私募股权交易会员授牌,私募股权交易业务随即展开;2011年3月10日北金所“全国地方商业银行股权交易平台”启动,为国内的中小金融机构打造一个透明、高效的股权和资产的交易平台;2011年12月16日,北金所开发的我国首个信托业务信息服务系统正式上线,为信托受益权的二级市场交易创造了条件;2012年,北金所开发了前置委托交易业务,利用市场化手段,以商业合约的方式解决担保类资产处置问题,延伸了北金所不良资产处置服务领域。
除此之外,在财富管理行业日渐融合,创新产品不断涌现的环境下,北金所还不断与银行、信托公司、券商、保险公司等机构及相关监管部门探讨为市场提供各类资管产品的发行和交易服务。北金所创立的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受到了业界的积极响应。
诸多创新看似眼花缭乱,但其核心宗旨都是要为低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创造流动性机制和交易平台,通过集合市场中的交易需求,打造一个横跨金融行业各领域的综合性交易市场。但创新之路并不平坦,尽管很多创新举措受到了业界极大支持,但是在国内分业监管的格局下,以一个外来者的身份去做行业的整合者,打通各个领域之间的隔阂,其探索过程极其艰辛。
真正使北金所一跃而起、从同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是2011年与工商银行合作开发的委托债权投资业务(简称“委债业务”)。这一业务的异军突起,奠定了北金所在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机构中的领军地位。
作为一种创新型的直接融资形式,委债业务是将蓬勃发展的居民投资需求与实体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有效对接,推进了商业银行从高资本消耗型向资本节约型业务模式转化,得到了金融机构的欢迎和监管部门的认可,近四年来累计成交1.7万亿元。委债业务的诞生在一定意义上顺应了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化的趋势,也成为北金所向类标准化金融产品交易市场进军的一次成功尝试。
破解发展难题
北金所的成功经验在得到市场认可的同时,也迅速被更多的交易机构所复制,全国各地几乎先后出现了十几家“金融资产交易所”。再加上当时不仅在金融市场,在大宗商品、文化产权等其它市场,“交易所热”席卷全国。这其中有像北金所一样稳扎稳打、运作规范的交易机构,也有一些过于激进、甚至出现了内部人控制等损害投资人权益的行为、触犯了监管红线的交易场所。
为此,国务院2011年11月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简称“38号文”),正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简称“37号文”),明确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由证监会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领导下展开。
对正值业务开拓关键期的北金所而言,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带来了意外的“身份困惑”。
“国发38号文”与“国办发37号文”,明确提出“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而北金所的设立并未经一行三会监管部门正式批准,属于“地方性”平台,如从国务院的相关文件看,从“出身”角度上说,北金所要想从事更高形态的标准化金融产品交易几无可能。同时,38号文及37号文还规定,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和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等。这些规定也使得北金所难以通过进一步推进交易机制和交易模式创新,提升现有金融资产的交易效率。
金融产品交易难以涉足,交易机制创新无法开展。在严监管的市场环境中,缺乏金融管理部门的业务授权,几乎难以通过交易所清理整顿的验收,已经成为北金所向前发展的重大障碍。诸多创新业务的受阻以及38、37号文的颁布都清楚地表明,仅凭现有资源和满腔热情,无法生存和发展。是坐以待毙,还是设法闯关,这成为摆在北金所面前的一道难题。
经过反复思索与沟通,难题的破解之道终于找到了。
在人民银行与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3年底,北金所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成为第一大股东单位,从而正式进入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体系。自此,北金所的身份困境得以彻底解决。
交易商协会入股后,北金所具有了更丰富的业务资质和更高等级的金融信用,并以此为契机开始了从产品、风控、信息化到管理的全面升级,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北金所参与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创新工作,并承担起为市场主体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的任务,成为银行间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组成部分。
进入银行间市场后,北金所三足鼎立的业务架构基本形成:一是传统的权益类交易业务,包含以国有金融资产和银行不良资产交易产品为代表的非标准化产品及业务;二是债权资产交易业务,包含以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和各类受益权为代表的类标准化产品及业务;三是债券业务。业务范围涵盖了金融资产交易多个维度和品类。从非标到类标再到今天的标准化业务,北金所的产品升级与业务转型,也成为了中国金融行业升级转型的映射和写照。
文|熊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