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结束 永拓两名注会被惩戒
- 来源:财会信报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执业质量,证券所,永拓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2-04 14:16
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在其网站发布公告,通报了2014年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2014年,中注协组织8个检查组共97名检查人员,对信永中和、江苏公证天业、四川华信、北京天圆全、大华、中兴华、北京永拓和利安达等8家证券所总所及其21家分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总体上,被检查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环境进一步改善,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质量控制水平有所提高。与以往年度相比,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有所减少。但检查也发现,不少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存在缺陷与不足;部分事务所存在“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合伙人机制不健全、质量控制制度未充分执行、总分所一体化进程缓慢等问题。在审计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个别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关键审计领域的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适当。
检查发现,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个别业务项目审计过程中,相关注册会计师对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和运用不恰当,对重大非常规交易、重要子公司的销售收入、成本核算、持续经营假设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专家论证结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注协惩戒委员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相继作出惩戒决定和申诉审议决定,对北京永拓的谢添湘、郑宗春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中注协将在近期向存在质量控制缺陷的被检查事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建议书,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中注协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记者 郝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