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狂移动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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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26 14:39
要论互联网时代的最主要魅力所在,那无疑就是“开放”,但是这种“开放”却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无论是出于对于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为了与对手竞争,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各种意义上的封杀从来没有停止过,就连BAT(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也不能免俗——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BAT的规模摆在了那里,所以更是需要将“封”作为维护自己地位的杀手锏。
最近一段时间,移动互联网行业已经是“封”声不断,音乐APP、红包和打车软件等纷纷遭殃,这场战争,却丝毫没有要停止的意思……
三巨头都“封”了
十年前,国内的科技三巨头还正处于你不拥有我,我也不属于你的时代。然而十年之后,他们则变成了你封杀我,我也要封杀你。《微信》、百度搜索、微博以及淘宝等平台级产品,都曝出过封杀对手或者敌系产品的“黑历史”。而如今,这些事情甚至都已经变得正大光明。
貌合神离的三巨头
腾讯、阿里巴巴(以下简称“阿里”)与百度,如今已经分别在社交、购物和搜索这三大互联网领域站稳脚跟,成为了让许多互联网公司又爱又恨的前辈和壁垒。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们各自割据一方,各安天命,但实际上谁都知道,其中只要有一方打倒了另外一方,那么整个中国互联网看似稳固其实非常微妙的均衡格局就会被瞬间打破。
而这一“决斗舞台”也许并不在社交、购物或搜索的任何一块之中,而是在别的舞台上。特别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开启之后,这三大巨头敏锐地嗅到了机遇到来的气息,于是开始在这个舞台上大展拳脚,希望将对手挤下台去,同时让自己站到最后,而这就引发了之后的一系列年度封杀大戏。
微信:做社交,还是我们行
要谈到最近最出名的封杀大戏,理所当然还是腾讯《微信》的种种小动作。最近《微信》封杀了《网易云音乐》一事,让移动互联网圈子一阵哗然,而《网易云音乐》充其量只是遭遇了池鱼之殃。虽然《微信》号称自己是为了维护音乐版权,不得已而为之,并站在道德制高点高呼让《网易云音乐》回归正途,但是谁都知道,这只是一个没有太多说服力的脆弱借口。
就和封杀《虾米音乐》与《天天动听》等音乐APP一样,其实只是为了利用自己的社交优势,给自身的同类产品开路。对此,网易方面虽然故作体贴地发文表示“没关系,我们理解的,他们没有做错”,可是这种故作姿态的大度背后,恐怕谁都能听出一股难以掩饰的愠怒。
但是即便是顶着骂名无数,腾讯依旧利用着自己在社交上的优势横行无阻——《网易云音乐》在不少音乐发烧友群体中风评不错又如何?不给渠道,《QQ音乐》依旧会是音乐APP中的领头羊,而你《网易云音乐》则只能在App Store排行榜一百五十名开外徘徊。
当然,对于腾讯这样的“航母”而言,对网易开刀只是小菜一碟,真正的大戏,还是在与阿里的战斗上。在《网易云音乐》与《微信》的冷战尚未开始之前,2月2日下午,《支付宝钱包》宣布抢入腾讯地盘,可以通过《微信》、朋友圈以及QQ分享红包。8小时不到,《微信》就全面封锁了支付宝的分享接口。紧随其后,QQ也加入对战。毋庸讳言,阿里和腾讯的明争暗斗由来已久,这样的结果并不令人意外,早在这场红包大战之前,《微信》就先后封锁了淘宝链接以及《虾米音乐》,可以说只要和“阿里”两字扯上一点关系,腾讯就恨不得将其从自己的世界中除之而后快(只是不知道这一次《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之间的闪电联姻,腾讯会不会有后续动作)。
尽管在每一次封锁之后,腾讯多多少少都会获得不少负面评价,但是你不得不承认,如今中国的移动互联网社交环境,即便有像《陌陌》这样的生力军,说白了也依旧还是腾讯的天下——骂归骂,只要你的社交圈还和腾讯栓在一起,你就不得不遵守他的规则。
阿里:来而不往非礼也
虽然在社交上不占什么优势,但阿里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可是一等一的存在,腾讯曾经力推财付通和拍拍网,结果被阿里挤得面有菜色。后来腾讯又入股了京东,虽然发展得有声有色,但是想要挑战阿里目前的地位依旧没什么胜算。因此在腾讯举起封杀大旗的时候,阿里也毫不示弱地还以颜色——相对于网易假惺惺的示弱,阿里则根本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放低姿态。要知道的是,在封杀领域,他也同样有的是资本。
其实说到底,腾讯与阿里之间的恩恩怨怨,也许首先就是从阿里开始的。
早在2013年,《手机淘宝》就首先封杀了《微信》,用户再也无法从《微信》上打开淘宝连接,而2014年2月,支付宝也封杀了《微信》,对《微信》商家关闭了付款接口——这也给当时刚刚兴起为微商以沉重打击,甚至至今都没有完全缓过气来。毕竟对于许多已经习惯了支付宝的买家而言,支付宝为其提供的保障使其更愿意信任支付宝而非其他支付手段。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2013年阿里推出了《来往》之后,腾讯屏蔽了所有带有《来往》后缀的邀请注册链接——你阿里不是要做社交平台吗?咱们不为你做嫁衣,养虎为患了。2014年11月,朋友圈更是只见《滴滴打车》红包,《快的打车》的红包则惨被屏蔽。可以想见,若不是阿里及时入股了微博,硬是给自己开辟出了一个社交平台,恐怕在这场年末红包大战之中,就将要落于下风了。
百度:一招鲜,吃遍天
眼看着阿里和腾讯连续两年在春节档期掐得你死我活,先是丢出两个打车软件对掐,然后又亲身赤膊上阵,身为BAT中的“B”,百度也没有闲着看热闹。虽然他暂时没有和腾讯以及阿里起正面冲突,但是在欺负其他竞争对手上面,则可谓是BAT中的祖师爷级的存在。
早在2009年那会,他就闹出了“百度屏蔽门”事件,警告那些不买其广告位的商家自己看着办。而在2015年的年初,豌豆荚也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公开信,称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百度手机助手》的后台屏蔽了豌豆荚,导致每天有数万用户得不到他们想要的搜索结果。而在一天之后,百度表示“类似《360手机助手》和《百度手机助手》各自在应用商店找不到对方属于正常竞争现象,豌豆荚同属于应用商店,《百度手机助手》不认为自己应该一直无偿为豌豆荚导流。”千言万语归纳成一句话就是:“咱不是雷锋”。
也难怪百度有些发急,在收购了91之后,《百度手机助手》整合了《91手机助手》与《安卓市场》等,对外公开用户超过6亿,而豌豆荚在2014年8月时,安装量就超过了4.1亿,眼看着一个后起之秀就要染指自己在移动互联网市场中最有价值的一块领地,这叫百度怎么大度得起来?于是他理所当然地祭出了自己的老把戏。
“互联网开放”对不起啊,这句话只有在对我有利的时候,我才认识怎么念。
关于疯狂封杀的四个问题
在国内巨头用吃奶的劲儿放弃规则,上演“封杀大戏”时,不少理智的看客们都在议论,这样的恶意竞争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呢?不仅如此,在办法总比问题多的时代,一举封杀就能断绝竞争对手的前程吗?同样,在诞生谷歌、微软和苹果等巨头的国外市场,是否也存在这种封杀行为呢?
封杀违法了吗?
这一连串的“封封封”,让用户们在瞠目结舌之余,也会有人不禁想问一下:“这样做,难道不是垄断吗?是不是触犯了‘反垄断法’呢?”不少人都认为这属于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已形成垄断。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确有这样的规定,具体条例是这么写的——法律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中包括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规定很容易理解,是否和上面的“封杀”行为能对上号呢?仔细一看会发现有两点不符合。首先,垄断和不垄断的前提都是与“交易”有关的,不论是《网易云音乐》分享到朋友圈,还是支付宝红包的《微信》分享,或者百度里面搜索不到豌豆荚,虽然可能有金钱的参与,但与“交易”这种性质的行为还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其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不一定能套到《微信》或百度身上,《微信》算不算居于市场支配地位呢?按照“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推定经营者居于市场支配地位。诚然,《微信》在国内的移动即时通信领域市场份额是超过一半的,但这个“相关市场”并不是指国内社交领域。
互联网律师于国富曾表示:“相关市场的界定在司法体系中相当复杂,垄断地位不是单纯看市场占有率,也不是看装机量的。”他解释说,在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奇虎360诉《腾讯QQ》垄断一案中,判决结果为奇虎3 60败诉,证据不足以证明后者存在垄断行为。虽然我国法律并非依照英美法系的案例法,但在多位律师看来,上述判决结果具备参考性,适用于《微信》。律师胡钢认为:“即时通信具有全球性,相关市场非常广阔,几乎是全球范围的,所以最高院如是判定。据此推论,法理上《微信》应该也不处于市场支配地位。”当年微软被判垄断,他的确是垄断了计算机操作系统在全球超过二分之一的份额,才会被判罚的。至于《百度手机助手》,如今国内Android助手类软件犹如战国争雄一般,只能说它排名靠前,垄断行为是绝对不成立的。
不能说《微信》涉嫌垄断,那么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呢?于律师表示,因为此次《微信》封杀是在自己的产品中进行操作,而一般法律上讨论经营主体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方式,会考虑以下两个角度的平衡。
一个是尊重经营主体的市场经营权,公权力不能干涉。二是在尊重市场经营权的基础上,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商业道德和市场竞争秩序。而这种探讨,又比较耐人寻味,难下定论。他举例称,此前美国商务部对谷歌的判定是,认为其作为搜索引擎,有权对内容进行搜索权重的分配,比如将自家的产品权重排得高。
“这是自己的经营权,虽然可能导致其他公司利益受损,但不足以导致对有效的市场竞争的破坏。”他补充道。由此看来,《微信》的封杀行为更像是在自家地盘上自己做了主,任用户哭喊也无用。
也就是说,《微信》也好,百度也罢,他们的封杀行为在法律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只能算是为自己利益着想而进行的合法商业行为。封杀的效用有多大?
我们可以从双方的反应看出,弱势的一方受的伤害还是比较严重的,所谓大鱼封小鱼,小鱼常戚戚。比如《豌豆荚》在《百度手机助手》中不见踪影,根据各家统计数据表示,《百度手机助手》的份额大概在20%,位于第一集团的末尾(另外两家是《360手机助手》占26%、《应用宝》占24%),而《豌豆荚》目前的份额是10%。如果双方互相屏蔽,吃亏的只能是《豌豆荚》。
按照《豌豆荚》的说法,“原来每天可以通过《百度手机助手》获得数万的下载请求,但是通过《豌豆荚》搜索《百度手机助手》的量只有数千。”现在每天数万下载请求就没有了。主动搜索是《豌豆荚》获取用户的主要来源,而如今至少在移动端方面少了近1/3的搜索量,其市场占有份额还可能继续下跌。这种行为作为弱势一方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在媒体上亮亮相,表明自己的难处和委屈,希望通过媒体和用户的压力,让对方能高抬贵手放我一马。但至于放不放嘛,至少目前为止凡是封了的,都没放。
如果大家都是大佬呢?《微信》针对支付宝红包的分享封杀,目前看来,似乎并没有对支付宝带来什么影响,支付宝没了腾讯,转头就去找新浪微博,大家同样还是玩得乐呵呵——在不少人眼中这就是两个高手打架时的你来我往而已。
国外的巨头玩不玩封杀?
虽然故事中的高手过招看着惊心动魄,但是现实中却很难看就是了,你看国外的大型互联网公司们,哪个会打得那么难看?
微软有看家宝物Of fice系列,苹果自家也有相同类型的iWork套件,那是不是为了自己iWork能在苹果电脑上独占,就不允许微软推出Of fice的Mac版呢?没有嘛!而且苹果还很贴心的让自己的Pages文档能导成Word格式给Office使用。谷歌有搜索引擎,微软也有搜索引擎,你有见过谷歌为了自己搜索份额一家独大然后屏蔽微软吗?或者这么说,你有见过Chrome不准你使用谷歌以外的搜索引擎吗?
所以国外巨头没有玩封杀,封杀也就只是我国特有的“景象”。
谁为封杀买单?
为什么国外的巨头们不会做这种事情呢?这就要扯到关于竞争和生态的事情了。我们就来简单的推理一下,“封杀”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吧?刚才已经说了,弱势的一方是一定会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的,他们是为这种封杀的首要买单者,他们也许会因为这种封杀失去了大量的用户,最终沦为不起眼的小虾米甚至垮掉。当然,也可能会因为这种行为转而依附了另外一个强势方(提高自身品质这个另外再说),从而获得更多的用户,这是首要买单者的两个结局。
除了被封杀者之外,还有第二批买单者,他们就是大量的用户们。原本大家可以愉快地在不同的产品中通过分享功能与朋友们进行互动,如今封杀一出,用户们就不得不进行选择,要么选择继续使用弱势产品,同时放弃分享功能,要么就选择使用可以分享的强势平台。但不论怎么选择,都会降低用户的使用体验。
接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弱势方垮掉,那么强势方会暂时获得更多的用户,但因为这种方式赢得的用户并不忠诚,一旦其产品质量并不怎么样,而另外竞争对手的产品质量更好一些,这些原本就有些怨气的用户多半会纷纷转移阵地,最终强势方的结局并不一定有它想象的那么美好;如果弱势方依附了第三方强势者,成功获取了更多的用户,然后也采用封杀这种办法,那么用户在中间夹着就更难受了。
想当年“360大战QQ”的时候,如果你两个产品都需要用,被当成三明治的感觉可想而知。用户难受的结果就是如果有选择,可能会选择第三方,如果没选择,那么就很憋屈的用着,并等待第三方的出现,随时叛逃。
封杀的后果一般都是很不好的。我们通常会称这种行为为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往往会很快地将整个行业的生态环境给打乱,没人不会去想怎么提升自己实力,怎么拓展更大的市场,每天就想着怎么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将对手打下去。整个市场会迅速崩坏,然后大家鱼死网破同归于尽,然后等待市场重新洗牌。国外互联网巨头们没有这样做,很明显他们早就知道了其后果,为了维持好行业生态,应该更加开放,用一定的竞争来保持自己的活力,生产出更好的产品,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封狂背后的浮躁生态
其实,每一次封杀背后,都势必会引起用户的抱怨和吐槽,甚至转身离去,然而为何各大互联网厂商又都热衷于相互封杀呢?疯狂封杀的背后,有着哪些更深层次的原因,疯狂举动又会对整个行业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封杀真的是一场“一本万利”的买卖么?
都是为了钱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在每一次封杀事件之后,封杀都总能拿出不少冠冕堂皇的理由,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无辜——不是为了维护版权,就是为了不为他人作嫁衣。有时,实在是找不到别的理由了,就说自己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但是谁都知道,正所谓在商言商,封杀大户们就算是不被舆论支持,也要一封到底,自然不是为了给外界增加一些谈资,说到底,还是为了利益。
比如,在这一次的《微信》封杀《网易云音乐》和《虾米音乐》的事件中,虽然腾讯宣称自己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版权,但其实就是典型的“赚钱的事情让自己做,不赚钱的脏活累活让别人做,别人好不容易把活做大了,又抢过来给自己用”。在封杀之后,《微信》用户即便对于腾讯的处理方式并不满意,但为了能够继续在朋友圈中分享音乐,他们绝大多数人嘴巴上说不要,身体却还是会诚实地选择《QQ音乐》。
事实上,这时候腾讯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毕竟在互联网时代,一个负面新闻的生命力也许只有几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但利益却能够持续到更远的未来。对于微信朋友圈的用户而言,有多种选择固然是好事,但是在没得选的时候,唯一选项看起来又不怎么糟糕,那么他们就会很自然地投靠到这个“唯一选项”之下。
而再比如,腾讯和阿里互相封杀,其实说穿了就是因为他们各自拥有自己的支付平台,而打造这个平台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和对手竞争,所以自然不可能把平台造出来之后却为竞争对手开路。试想一下,若是阿里允许微商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利用自己的支付宝系统,或者《微信》好不容易在《滴滴打车》上砸巨资培养出来的用户微信支付习惯,结果被《支付宝钱包》拿去占了便宜,那自己之前的吆喝岂不是都变成了捅向自己心脏的利刃?所以“黑锅”可以背,自己的钱包绝不能放。
“封”真是唯一选项?
在互联网大佬们纷纷祭出自己的“封”字大旗时,作为这场大战的围观者同时也是最大受害者,用户们恐怕心中最大的祈愿就是——你们竞争就竞争吧,不要妨碍到我的选择自由权。但从目前来看,巨头“封”狂的背后,其实已经多多少少透露出了巨头们有效竞争方式的缺失,所以这一“全行业封封封”还将继续下去。
在过去,中国互联网市场也曾经有过一阵百花齐放式的繁荣时期。那时候互联网公司可以借鉴,可以创新,可以“引进来”,也可以“走出去”,偶尔也会有几家大公司,突然在某一天宣布“我们在一起了”。但是随着BAT三大互联网航母的地位确定,整个中国互联网市场在经过了漫长的开放期之后,开始日趋封闭化。
一方面,BAT时刻提防着下面的中小型企业趁虚而入成为下一个自己,而另外一方面,他们还要防着其他两家背后插刀,这时候他们便需要加固壁垒。这与其说是一种竞争行为,不如说是一种防御行为,以避免其他人走入自己的领地之中。
和传统意义上的封锁政策不同,在成长积累过程中,BAT累积了大量互联网顶级人才,在封闭的同时,他们也绝不会因此而停滞不前,反而是外界一旦有风吹草动,他们就能迅速反应过来。封锁,虽然对于他们来说未必是最好的竞争手段,但是却是最简单粗暴有效的手段,可以说不止是BAT,任何一个企业如果成长到BAT这个规模,都会走上这条路——你看网易就是相对于BAT少了个平台,结果和《陌陌》“撕”起来的时候,也只能抓住“创始人嫖娼”这种八卦来做文章,low到了阴沟里。试想,要是网易能够直接在自己的平台中把《陌陌》给封了,丁磊也不必“撕”得这么难看了。
所以,你别说BAT的封杀行为吃相难看,相对于现在的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而言,在蓝海市场越来越少,创新能力逐渐下滑之后,封杀已经算是一种比较优雅的竞争方式了。
有巨头的躯壳,为什么没有巨头的心态?
虽然国外互联网市场同样有或大或小的封杀事件,但是像国内互联网市场一样,动不动就喊打喊封的却并不多。比如微软的IE和Firefox都已经竞争得惨烈至此了,但是也没见谁封杀了谁,反而是一方升级了一个版本,另外一方就会贴心地送上一个蛋糕,聊表庆贺。可见虽然是竞争对手,但似乎却更透露出了一股“基情燃烧”的味道。相对于国内的竞争模式,这种“调戏”让人觉得双方的形象也变得儒雅了不少——尽管谁都知道,他们在私底下绝没有那么友善。
但是这样的场景,在BAT控制下的中国互联网市场,却很难见到。在BAT创立、成长、壮大的过程中,有不少基于BAT生态系统而存在的事物,它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同样是BAT成长中的重要伙伴,但是BAT对于他们的态度一直就是“对我有用时默认它的存在,一旦我自己能单干了,即便他们对我还有利用价值,我也能立刻翻脸”,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早些年的“珊瑚虫”、“彩虹QQ”。
对于BAT来说,他们似乎只记住了“雅虎扶持了谷歌,养大了谷歌,却饿死了自己”这样的教训,却没有想到,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那些在他们看来心心念念图谋着他们的流量入口,揣摩着他们用户体验的产品,同样也是成长中的养料而非害虫。
更深一步看,BAT的一系列封杀事件背后,其实透露出的正是BAT的一种骨子里的傲慢。如果封闭就能活得很好,那么互联网的开放对于他们来说也只是一块遮羞布而已。
封杀背后是产品的无能
在一个开放的时代当中,互联网巨头们却纷纷将“封”字作为了自己的关键词,在这种蹊跷现状的背后,其实正是他们产品本身的无能。
在用户体验无法做过他人的情况下,就通过自己的平台优势,来强行破坏对方的用户体验,而不是反过来想办法去提升自己的用户体验,这无疑是一种开倒车的行为。虽然这样的行为能够在国内,保证他们一直处于优势位置,但是当他们走到海外时,“封”字旗还能依旧迎风飘扬吗?而当一个号称“平台级”的产品,缺乏了所有的平台特性,相信用户也会逐渐选择用脚投票。
文|凹凸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