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自行定价”莫成“自行涨价”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高铁,票价
  • 发布时间:2016-02-25 14:14

  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开始,国家发改委将放开高铁动车票价,改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自主定价。铁总人士对自主定价可能带来的票价浮动问题回应称,目前仅在内部讨论阶段,还未做具体部署。

  铁路系统政企分开之后,高铁动车组票价,将由铁路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自主制定,方向自然是正确的。然而,按照市场规律定票价,目的是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在提高铁路运输经济效益的同时,减少公众出行成本,并提供更加便利的乘车环境;而不是借市场化之名,趁机涨高铁票价。但有专家预计,放开高铁票价后,东南沿海及部分热门线路的高铁票价上涨机率最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换言之,铁路作为公共交通设施,也是全民共享的一项公共福利,即便是国家目前不可能向公众提供免费铁路,但铁路部门也应该竭力向公众提供低票价出行服务。因此,实施铁路改革,不能改掉铁路“公共交通”的基本属性。

  过去,由于铁路系统政企不分、管理手段不硬、经营理念不新、服务质量不优,造成了公众乘车贵、乘车难。一方面,铁路系统在短短几年时间内连续多次大幅度加薪,铁路系统员工和家属继续独享着免费乘车的特殊福利;另一方面,在公众逐渐“被高铁”之后,除了还要继续忍受“一票难求”的窘境,又不得不承受更高的票价。特别是,在高铁取消了票价中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之后,不仅过去已经收的巨款去向不明,而且高铁票降价的幅度也没有达到公众预期。如此背景下,让公众如何接受高铁借自行定价涨票价的“预期”?

  可见,市场规律不是“涨价规律”,自行定价不等于“自行涨价”。公众对铁路改革的预期,就是要通过政企分开,能够促进铁路全线安全通畅,效率明显提升。这就要求铁路企业应改善管理手段,创新经营理念,改进服务质量,通过提高经营效益和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员工工资利益、不增加公众出行成本的基础上,逐步化解债务,并扭亏为盈。特别是,在春运和黄金周期间,破解“一票难求”难题,保证乘客能够安全顺畅地到达目的地。

  文 张西流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