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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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3-29 16:49
P2P、基金、股权众筹……这些概念新颖的金融词汇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流行逐渐进入我们的生活。超市门口、居民楼下、办公楼里,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各类“某某贷”、“某某宝”广告,从草根到企业主,将越来越多人揽入互联网金融的怀抱。
但同样盯上互联网金融的,有想借平台吸收资金的没落公司,有因为欠债想一举翻身的赌徒,还有想要开辟新领地的传销团伙。高回报、短周期,诱人的前景背后是借新还旧、假标横行的互联网新骗术。如何避开这些陷阱或从跌落中爬起成为很多人涉足互联网金融的第一课。
吸金8000万的理财骗局
文|方圆记者 刘亚 通讯员 王荣华
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参差不齐,从一借就是几百万的公司老板到毫无还款能力的农民,甚至还有不少走“人情”的负责人及员工的亲戚朋友,不管有没有抵押物,几乎都能顺利拿到贷款
利率高达银行3倍,短期即可收益,在超三十个城市建立了全国性服务网络……这家曾经号称拥有“目前P2P信用贷款利率最高理财产品”的北京融信宝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如今早已人去楼空、大门紧闭。偶尔有来询问情况的投资者,也会被物业管理人员劝走,“具体进展去公安局和检察院问吧,我们这已经租给新的公司了。”
就在两年前,2014年4月,融信宝公司负责人穆海南失联的消息逐渐扩散,不安的投资者来到公司,却发现只剩一片寂静的办公室和醒目的宣传栏。愤而报警后,他们又陷入无穷的绝望:自己的钱究竟能拿回来多少。
对于不少投资者来说,他们并不了解P2P这些新颖的概念,但却抱着对高额利息的期望,将自己的部分存款甚至毕生积蓄投入其中,结果被骗子“哄一批人,捞一笔钱,删掉网站,失联跑路”。
所谓P2P是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发展而流行的一个概念,就是指以互联网为平台,撮合借款人和个人投资者实现个人对个人、点对点借贷。与传统的借贷不同,有借款需求的人直接将需求发布在平台上,有闲置资金的人将钱通过该平台直接借给有需求的人。
投资者“拿了利息,丢了本金”
2013年11月11日,家住北京通州的孙先生正在梨园物美超市里购物,恰巧看见超市门口有几个西装笔挺的年轻人正在发传单,说是理财的。当时56岁的孙先生刚退休不久,每月3000元左右的退休金并没有让他觉得生活宽裕,加上手里有几十万的存款,孙先生心中一动,觉得不如试着做点理财。
年轻人自称是北京融信宝国际投资管理公司的业务员,热情地向他介绍了几款融信宝的理财产品,并滔滔不绝地阐述着每种产品的收益模式,孙先生有些犯晕,自己听不懂什么债权分割的专业名词,只知道他们说“利息比银行高,保本返利”,但这足以让一个“闲钱不知道往哪搁”的人动心了。
之后,孙先生拎着刚买的菜就跟年轻人来到了位于通州区贵友大厦19层的融信宝公司。体面的装潢,忙碌的业务员,气势恢宏的广告,这里的一切都让孙先生觉得这是个靠谱的公司。业务员告诉他,公司先拿出钱借款给别人,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公司再发展孙先生这样的客户,把借出去的债权分成小份,以理财产品的模式出售给投资者,这就是公司的经营模式。
在业务员的推荐下,孙先生看中了“年益宝”和“月祥宝”两款产品。“年益宝”号称是目前所有P2P信贷理财模式中收益最高,也最为先进的理财模式,现在收益率是13.02%,封闭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可随时申请收回本金及利息。而月祥宝收益率是7.5%,虽然利息低一些,但每月都能拿利息。
这两款产品都让孙先生很满意。于是,在业务员引导下,他签了《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委托人扣款授权书》、《实物债权转让及受让协议》等各种材料,购买了十万元的年益宝和十万元的月祥宝。至于这笔钱“借”给了谁,孙先生只知道借款人姓名高珊,借款金额300万元,转让债权价值10万元。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孙先生每月都收到了大约750元的月祥宝利息。直到2014年4月12日,他发现购买的年益宝本金和利息并没有到账。
同样发现问题的还有骆女士,因为弟弟郑某在融信宝公司上班,说在该公司存钱利息高,比在银行存着多,又安全,骆女士就买了七万元的“巧玲宝”,到期以后赎回来了,所以后来不仅陆续推荐自己亲戚参与购买了近百万的产品,自己还又买了5万的巧玲宝,持续返还了5个月每月505元的利息,但直到2014年5月8日合同到期,本金并没有赎回来。
4月中旬,几名投资者来到融信宝公司问情况,才知道同样没有收回本金的还有600余人,损失金额达8000万余元,而该公司负责人穆海南已经失联。
花4万元就能成立的投资公司
让投资者们拿不回款的北京融信宝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该公司总部设立在通州区隆孚国际金融中心,在通州区、朝阳区设有三个网点。该公司法人代表是穆海南,但实际负责人是穆海南和毕园。
两个负责人均是80后北京人。穆海南出生于普通工薪家庭,高中毕业后一直想创业,但总是眼高手低,之前想开台球厅,因租金贵没干成,之后想开按摩房,也因为房租高没干成。
2007年8月,穆海南通过朋友孙思晓认识了同样事业不顺的毕园。毕园曾因抢劫在监狱服刑,出狱后把自己的房子做了抵押贷款,在通州家乐福卖鞋。三个年轻人相见恨晚,决定一起创业。
当时,孙思晓在一家名叫融宜宝的投资管理公司上班,正好穆海南母亲也在该公司做过投资理财,大家觉得融宜宝公司利用P2P转让债权的挣钱模式还不错,便开始筹钱办公司。
由于缺乏开公司的经验,穆海南决定套用融宜宝的经营模式,拿出自己的130万存款和毕园卖房的100万,在通州租了办公地点,然后找中介花了4万元办理营业执照,暂时成立了融信宝公司。虽然当时注册资金为400万,但穆海南分文未掏,中介在帮助其注资拿到执照后随即抽离资金,使得公司资本成了“空壳”,也就是说穆海南只花了4万元中介费就成立了该公司。不过,这时的公司法人代表是毕园的母亲,这是因为穆海南和毕园年龄都不大,认为找个年龄大的做法人代表可以让客户更相信公司。
二人仔细研究了融宜宝的理财产品宣传册,按照其宣传册样本和从穆海南母亲那要来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将这些“改头换面”后,打造成了融信宝的产品模式--客户通过网络理财服务平台的推荐,将手中富余资金出借给借款人,而且这些借款人是经过所谓的融信宝专业团队评价审核过的,他们可能是需要减轻资金压力的工薪阶层、大学生,或是需要短期资金周转的小型商户、企业主。
随后,公司招募了孙思晓、王大德为销售总监,聘请了6名团队经理,聘用70余名业务员。2012年11月,公司正式开展工作,确定了四种理财方式:“月祥宝”(年息9%),“季盈宝”(年息是10%),“巧玲宝”(年息是12.12%),“年益宝”(年息是13.02%)。
2013年5月,毕园在通州区八里桥筹建了一个信贷部,开展放贷业务,贷款合同上一般是一年或两年期限,每月还部分本金和利息。刚开始,毕园做的是信用贷款,即先有借款人在平台上发布借款需求,再由公司进行匹配和撮合,让合适的投资者把钱借给对方。双方合意后直接签订借款合同,并通过银行直接走账,整个资金流转并不经过公司账户。从前台的小姐到拉客户的业务员,再到统筹管理的团队经理,公司显得井井有条,走上了轨道。
从真借款到伪造借款
刚开始,穆海南做的是信用贷款,即卖的是没有抵押的理财产品。为了让资金流动起来,穆海南让丈母娘在网站上投资了100万,邻居投资100万,母亲投资40万,均答应给12%的利息。虽然这些钱很快就被借光了,但是其他投资者对这类产品并不感兴趣,无抵押的理财产品也卖不出去,导致公司资金流失得很快。
穆海南的工作一直不顺利,直到他发现吸引投资的“快捷模式”。
高珊是公司的一个贷款客户。2013年底,高珊为了扩大自己装修公司的规模,向公司借款300万元,因此签了为期一年、月息3%的借款合同。不过,仅签合同十来天,高珊就准备把钱还给公司。
这时的穆海南动了心思,既然借出去钱了,即使对方提前还钱,债权也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此,在高珊想以转账形式还款时,穆海南就让其取出现金给自己,这样银行查不到还款记录,就可以留住高珊在自己网站出售的债权了。此后,穆海南一直使用这种方式:在借款人还清借款后,公司仍然出售其借款的分割债权,方便吸引更多的投资。
但不是所有借款人都能如期归还。由于公司并没有专门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部门,无法对借款人信用进行审核,导致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参差不齐,从一借就是几百万的公司老板到毫无还款能力的农民,甚至还有不少走“人情”的负责人及员工的亲戚朋友,不管有没有抵押物,几乎都能顺利拿到贷款。
李文文是北京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她向公司借过两次钱,都在300万元左右。她借款第一次是在2013年年初,是穆海南和毕园以入股形式给的,占了李文文公司70%的股份,但并没有签合同。第二次是2013年10月,以个人名义借款,月利息也是2.5%,借款目的是服装公司扩大经营,但这两笔钱一直都没还,给公司账面留了一个大窟窿。
在造假的路上越陷越深
为了补上未偿还借款带来的窟窿,扩大业务,除了使用已经到期的无抵押借款,穆海南还想到伪造实物抵押吸引客户投资。
王亮是穆海南的亲戚。在他眼里,穆海南开的融信宝是放高利贷的公司,赚钱很容易。2013年9月,穆海南跟王亮说公司需要“做业绩”,要借他家房子的房产证用一下,只是签合同放贷,不会给房子带来任何影响。出于对穆海南的信任,王亮不仅将自己家的房产证,还有哥哥、妹妹的房产证复印件都给他了。虽然其哥哥妹妹同意了,但并不知道使用的具体情况。
就这样,穆海南先后和丈母娘、亲戚和老乡等借了十多本房产证进行复印,之后做成了包括房本信息、借款金额、借款年限、房产价值和房产照片在内的实物抵押债权。有了“像模像样”的实物抵押债权,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信任和兴趣显然提高了不少。在此期间,融信宝还开设了通州、朝阳等三个分公司,业务量逐渐提升。
在业务员韩志新看来,自己的工作是专门负责整理保存贷款人与公司出借人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协议、房产评估报告等材料,如果客户要求看,韩志新就拿着这些给客户介绍,客户同意的话韩志新就可以分配债权并完善合同内容。前期的纸质材料很齐全,韩志新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发展到后来,穆海南等人都是通过短信或QQ将房产证截图等发给自己,看起来有些奇怪。
事实的确如此,为了能让更多客户购买公司的理财产品,穆海南甚至开始编造房产抵押信息,就是照着正规房本的样子,自己虚构一个房屋产权号、产权人的名字及身份证号、房屋面积、借款金额,然后将这些信息发给团队经理,由他们去匹配成相应的合同。
更糟糕的是,虽然公司有融信伟达、融信宝、融信卓越财富这三个账户,但为了规避网站不能直接使用客户借款,汇集客户资金形成资金池的规定,毕园和穆海南的个人账户一度被当做公共账户使用。毕园的账户用于返息、返本金、出借、发工资,凡是公司用钱、贷款部开展业务都从毕园账号出。而客户投资理财的钱最初都是汇往穆海南母亲的账户,平常由财务人员保管,后来由于操作混乱,客户的钱也时常直接打入穆海南的账户中。
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付晓梅看来,穆海南通过伪造债权吸引投资者、将投资者资金吸入公司资金池,都是用来吸收投资者资金的方法,本身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同时穆海南还将投资者资金据为己有并肆意挥霍,则明确表现出穆海南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其行为已构成了集资诈骗罪。
在此期间,尽管有员工发现,公司没有实体业务,如果一旦放出去的贷款收不回来,公司出现坏账的可能性很大,但又觉得只要自己做好工作,拿到工资提成就行,也就暂时安下心来继续做业务了。
澳门豪赌压垮了网站资金链
以房产来抵押借款,超出银行的高额利息,如此包装下的“年益宝”“月祥宝”“巧玲宝”“季盈宝”得到了不少投资者的青睐,随之而来的是几千万投资的进账。这时的穆海南感受到了来钱如此容易,人也开始膨胀起来。2013年初,穆海南和毕园带着几个客户去澳门旅游,在威尼斯人酒店,穆海南头一次接触到了赌博游戏百家乐,被深深吸引住了。
短短几个月里,穆海南为赌博专门去了十多次澳门。在他记忆中,只要去那里赌博,就有人上来搭讪,问你办没办过卡,要是说没有,他会主动帮你办理积分会员卡。赌场里不是用现金的形式赌博,得将钱换成筹码。赌场里卖商品的地方都可以刷卡套现,但是要收取手续费,在赌场内刷卡套现手续费比较高,100万人民币能换110万港币左右,但在赌场外找,100万人民币能换115万港币左右,换好现金后,就可以去赌场账房换筹码了。
穆海南的钱就是这样变成了一摞摞的筹码。尽管知道自己不能动用公司的钱赌博、娱乐,但当时的穆海南只顾一时痛快,挥霍无度。仅2013年6月至10月,穆海南输了几百万,而在2014年1月至4月,穆海南又输了4000多万。另外,穆海南不仅随手送给澳门赌场一个销售人员一块价值6万余元的劳力士手表,还用赌场里的代金券换过手机,钱包等物品,送给随行人员。此外,在北京他还请各种人吃饭,唱歌,洗浴等娱乐活动。而这些钱,全部来自穆海南和母亲账户的投资款。
2014年1月,毕园发现了穆海南数次用公司的钱赌博的事情,十分生气,最终决定离开公司。当年3月,公司进行了工商注册变更,注册资金为1000万,法人变更为穆海南,占99%的股权。
但因为穆海南的挥霍,公司在2014年4月初就已经不能按时给付客户本金和利息了。此时,穆海南告诉朝阳分公司的王大德,有一个3000万和800万的贷款因为一些问题不能在4月底收回,要推迟到6月底收回,所以大家要忍耐一下,做好客户的说明工作。之后穆海南就跑全国找资金渡过难关。因为他经常不在北京,所以把王大德从朝阳调到了通州,和通州这边的几个负责人一起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这期间朝阳的业务还正常进行,还有客户的资金不断进入穆海南的账户,穆海南就用这些钱给那些特别急的客户先返本返息,这样维持到了5月下旬。
然而,面对越来越多到期的投资,公司的资金链最终还是断裂了。穆海南和毕园都选择了跑路。留给投资人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准备结婚的小两口将用来买婚房的120万投入了融信宝,结果拿不回本金,只能租住在一个狭小的群租房里,还差点引起双方父母的争吵;80多岁的老人将80万养老金购买产品,成了老无所依;60多岁的阿姨将老伴做透析治病的276万投进融信宝,现在没钱治病,数次来到公司哀求也拿不到钱,几度崩溃;还有不少人投进几十万,却不敢将赔钱的事告诉家人,怕他们想不开……
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起诉
2014年5月29日,王大德带着数名投资者到海淀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所在公司北京融信宝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穆海南吸收他人存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审查,于2014年6月26日将涉案的77人抓获。2014年9月15日,毕园投案,同年10月13日,穆海南在海淀区一居民小区被警方抓获。
“原则上,P2P平台只提供中介服务,不实际吸收公众资金,但融信宝案中的P2P模式只是空有吸引公众投资的噱头,实质完全没有按照P2P的模式经营,而是将所吸收的公众资金放入自己账户,并最终因赌博挥霍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投资者本息,实质上是一场网络骗局。”付晓梅告诉《方圆》记者,在办理该案时以集资诈骗而不是非法吸存的罪名进行起诉的,一方面是由于穆海南等人将公司吸收的投资者资金8000余万中的6000万用于澳门赌博和生活挥霍,另一方面公司没有实体,借贷项目也多数是虚假的。
“此外,融信宝缺乏第三方担保,嫌疑人将资金挥霍,借款人也还不上款,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的损失很难通过法律途径完全追偿,这对投资者也非常不利。”付晓梅说。
在付晓梅看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犯罪中,赃款往往很难追缴。一方面是立案不及时,另一方面是赃款挥霍无从追缴。实践中,侦查机关对应当立案的集资诈骗案件,仍存在等待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及后对涉嫌犯罪主体所实施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认定的情况,造成立案不及时,嫌疑人往往利用时间差转移财产,对后续追缴赃款挽回损失造成不利影响。而对嫌疑人来说,利用P2P等平台吸收钱款的速度非常快,在短时间内就能收获百万千万的资产,所以不少嫌疑人会将钱财用于投资证券期货、房产车产甚至赌博,如果是房产尚能查封拍卖,赌博消费则完全拿不回来。
今年2月中旬,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截至记者发稿,此案尚未宣判。(文中除穆海南、毕园、付晓梅外均为化名)
建个P2P网站给自己融资
文|方圆见习记者 王晓晨
“里外贷”的日常经营活动均由王宁羽和陈一清遥控指挥,张瀚辰以自己的名义在招行、工行、建行等各大银行开立了账户用来收取投资者的钱款,再打到老板王宁羽的账户上
“我已经做好了本金要不回来的打算,现在除了打理网店,还找了一份兼职”。3月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26岁的苏州淘宝店店主吴天洋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中带了一丝疲惫。
一年前,喧嚣的春节在他记忆里只剩“里外贷”P2P网贷平台倒台的消息。2015年1月22日,在“里外贷”平台宣布无法兑付资金之后,吴天洋仍然能打开它的官方网站。首页上,“半月谈探究‘里外贷’--共筑中国P2P”的宣传标语在通栏广告中格外刺眼。2014年9月,他向该平台投入了最后一笔本金110余万元,以赚取网站承诺的40%年息的收益。近一年以来,他一共投资了387万元,为此,卖掉了位于苏州市虎丘区的两套房产。
投资老手看上了P2P理财
做生意的吴天洋并不是理财的“小白”,平时手里有点闲钱就拿去投资理财,为此也加入了不少“投资群”。2013年11月的某天,“人人贷”QQ群中出现的一条宣传“里外贷”的消息让他颇为心动,对方声称“既不吸储、也不放贷”,具有“严格的风控措施”。“关键是收益太诱人了,高达23.8%。”吴天洋告诉《方圆》记者。
吴天洋马上登录“里外贷”官网,网站宣传自己是由众旺易达公司投资运营、以P2P借贷和网络借贷相结合的服务网站,只提供双方的居间服务,而且保本保息。在首页醒目的位置,还有一行介绍平台“囊括了五大方面20余项的线上信审认证,通过严格信审、线下资押和组合投资弱化投资人的风险”的文字。
有几年的投资经验在先,吴天洋查阅了众旺易达公司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书。“众旺易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张瀚辰,经营范围是投资咨询等,一切证书看起来都很靠谱。”对于对方声称在民生银行缴纳的2000万保证金,吴天洋也按照对方给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银行官网进行了确认。
和一般的P2P平台别无二致,“里外贷”也是将借款人的信息发布到平台上,称为“发标”;投资者看到后,在网上投资,称之为“投标”。令吴天洋心生疑虑的是,“标的项目没有标注资金用途和借款方的信息,多数项目标的注明为‘××地产公司借款标’,没有备注详细信息”。
于是他通过网站QQ向客服咨询。客服部主管郑夏告诉他,借款方是一家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他的投资会用到山东某置业公司和山东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产项目里。郑夏还进一步向他解释,如果不放心,公司可以安排借款方带他去考察项目和公司的相关情况。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吴天洋于2013年11月注册了“里外贷”账户。通过身份证号、手机、银行账户等信息的认证后,吴天洋投了1.5万元。“里外贷”的投资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投资即线上充值,即通过国富宝、网银在线、汇潮等第三方支付网站向公司账户汇款;线下投资就是投资者直接把投资款打入张瀚辰的个人账户。吴天洋选择了后一种,第一个月就收到了相应的返息。“所有的返息都是打入客户注册时所留的银行账户内,客户可以自由提取。”从提现申请到资金到账仅仅只有六分钟时间,是“所投平台中提现最快的一个”,吴天洋渐渐放下了戒心。
据吴天洋回忆,平台在原有利息的基础上,还会根据投资额度、投资时间及公司的营销活动方案对投资者进行奖励,比例从0.2%到16%不等。投资后,公司会在网站上进行确认,网站会自动生成一份投资协议,投资者登录之后就可以直接打印。
几次投资之后,吴天洋还收到了一份股权质押担保文件。其中,吴天洋以出借人众旺易达公司投资者的名义向上述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借款本金100万,并由山东农业科技公司及王宁羽承诺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百试百灵的实地考察
2014年9月,众旺易达公司组织了包括吴天洋在内的三十多名投资者来到位于山东的一处房地产项目考察,借款的置业公司的法人代表王宁羽接待了他们。王宁羽向投资者表示,该项目升值潜力巨大,自2011年摘牌取得该地块之后,该地价现在已经有1亿以上的增值,整个项目建设工程已经按计划在推进,在10月前取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等四证后将获得银行5亿元的贷款。
王宁羽声称,公司已经与诸多省市政府机关签署了近3个亿的团购协议,均价7000元/平米。截至2013年6月底,实际团购169套,约20280平米,实收订金3784万。吴天洋表示,他看到了团购协议,也曾通过关系向山东当地可能知情的朋友打听这一消息,对方告诉他确有其事。
第二天,在投资者下榻的酒店,“里外贷”召开了投资者“见面会”,众旺易达公司法人代表张瀚辰、运营兼技术总监林晓博及借款人代表王宁羽分别就大家疑虑和关心的问题做了详细介绍。尤其是针对当时在网贷行业频繁出现的“黑客事件”,林晓博详细阐述了对数据安全的一些防范与保障,称网站采取的是业内为数不多的“HTTPS”数据加密传输。“我对这个不懂,只知道银行的网站全部是HTTPS的。”吴天洋说。
会议结束后,投资者分别就平台上线运营后的资金汇款凭证及借贷资料进行了查阅,因涉及“商业机密”,平台方不允许拍照留存。吴天洋看到商品房购销合同有近30套,预估市值超过1亿,“当时有人催促说早在开业的时候这些合同就已经被各路考察者翻阅了几十遍了,我就不好意思一本本地去查阅”。
在查阅资料的间隙,吴天洋还和张瀚辰短暂地聊了几句。在他看来,这个1980年出生的“老总”看上去稳重、可信,“张瀚辰称自己投资房地产项目十余年,在淄博也有重点工程”。回到苏州之后,他向平台投入了最后一笔本金110余万元。
吴天洋向记者表示,从山东考察回来之后,投资者在QQ群中被询问到考察情况时,均纷纷表示该平台可信度较高。因此“里外贷”虽没有做任何的网络广告,也没有在网络曝光太多的信息,但很多投资者都是通过“网络名人”或“投资大户”的口碑进行口口相传,继而对里外贷进行关注和投资。
“各种投资人也预警过里外贷的风险”,吴天洋告诉《方圆》记者。但在2013年12月14日,很多持有怀疑的投资者在自发或其他人的组织下,对“里外贷”的提现能力进行了自发的“压力测试”,即在同一天内集体提现,试验其是否能抗住压力。当天,提现超过400万。而第二天是“里外贷”某一批借款的还款日,提现超过300万。两天700万的提现额,用户都在这两天都顺利地收到了返款。这一次的“试验”令很多投资者打消了疑虑。
借新还旧的老把戏
2014年9月27日,“里外贷”推出了一种新的借款项目,投资方向仍然为以前的那个房地产项目,并宣称在2014年12月31日前累计投资该项目标额在49万元以上者,可将借款方所属土地规划楼盘认购权利凭证直接登记在出借人名下,该项目一经推出即受到了众多投资者的追捧。
吴天洋回忆说,网站上出现的所有标的都是“约标”。即投资者和借款人私下通过QQ、微信等联系方式谈好借款利息、投标金额、借款期限等条件,达成借入借出的意向后,借款人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在已有的利息基础上,根据投资者的时间和金额,再给予额外的利息奖励。“约的时间越久,给的奖励越多”,年化利率的奖励从19.2%到26%不等。
“里外贷”QQ群里的部分投资者到房地产项目现场进行了签约,置业公司也在房屋认购合同上加盖了公章。于是投资者一致认为,他们出借给置业公司的款项系用作该房地产的项目建设,项目一经销售回款即可偿还投资款。另外,借款人还介绍了一个信托计划。融资方为山东某置业公司持股80%的股东深圳某公司,信托规模为7000万元,预期收益率9.0-9.5%,资金用途为获取前述地产集团旗下地产基金的基金份额,并以股权和债权方式投资的置业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还款来源为该项目销售收入、地产集团旗下地产基金通过信托计划持有的基金份额。而该信托计划项目增信措施包括房地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至该基金(抵押率41.86%),以及王宁羽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等等。这些都令投资人相信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回款可以覆盖信托计划以及投资人的本金,而地产集团对项目的看好,也令投资者对这个新的标的充满了信心。但是,该信托计划却在新标推出后的20天宣布终止。
2015年1月22日,“里外贷”法人代表张瀚辰发布消息称:因借款人王宁羽被山东警方控制,所借资金无法按时偿还,所有到期兑付资金暂停提现。“网贷之家”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月21日,里外贷总成交量22.48亿元,待收本息共计9.34亿元;平均借款期限5.56个月。
据山东警方证实,之后推出的新标只不过是“里外贷”平台出现提现危机之后策划的新的吸存项目。
理财资金借给了网站所有者
截至2015年1月22日,“里外贷”平台借款人仅42位,每位借款人笔均借款额31.89万元,笔均借款额最高达200万元,前20位借款人借款总额占比高达99.66%。在排名前3位的借款人中有2位的借款额超过了4.5亿元,这两个出现最为频繁的名字就是王宁羽和陈一清,“里外贷”最大的“借款人”。
王宁羽和陈一清是一对山东的夫妇,2003年10月,他们成立了在山东成立一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从种植和贩卖金银花茶起家,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2004年8月17日,跟随房地产的热潮,他们成立了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为自己控制的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王宁羽担任法人代表,陈一清的母亲杨谨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瀚辰担任监事。2012年11月,在里外贷上借款的置业公司以下属的房地产项目收益权作为抵押,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王宁羽本人作为连带担保方向长安信托融资1.5亿人民币用于地产项目的开发,利息为10%,时间为1年。一年后,因置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长安信托向陕西省西安市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2013年3月,王宁羽将张瀚辰带到北京,告诉他想在北京注册一个“与P2P业务有关”的公司,给自己公司融资。向工商局咨询之后,指示张瀚辰找工商注册代办公司代理注册了“众旺易达”公司。陈一清的父亲陈廉投资额为599万、母亲杨谨投资额为400万,张瀚辰投资额为1万,并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但他们都没有实际出资。
公司开始经营之后,王宁羽购买了其外甥林晓博开发的与P2P相似的网络软件,并聘请林晓博为公司的技术总监。最开始的投资人是王宁羽和林晓博拉来的,由于社会上的P2P投资人实际上是一个圈子,“里外贷”没有在网上进行过宣传,仅凭QQ、微信群以及口口相传就获得了大量客户。
“里外贷”的日常经营活动均由王宁羽和陈一清遥控指挥,张瀚辰以自己的名义在招行、工行、建行等各大银行开立了账户用来收取投资者的钱款,再打到王宁羽的账户上。重大活动公告、发标项目也要王宁羽和陈一清二人审核。而“里外贷”组织投资者、借款人见面会,陈一清、王宁羽则以借款人的身份出面接待。
2013年12月6日,陈一清、王宁羽夫妇发现“里外贷”净流量过大,难以抵御风险,因此成立了另一家P2P网贷公司:“上咸BANK”公司。“里外贷”和“上咸BANK”两个平台不断地圈进贪婪的投资者,股权结构也已搭建好。这对夫妇一边用着网贷自融而来的钱,一边继续建设着自己的地产集团。
在平台官方发布的借款标中,“上咸BANK”尚有1.62亿元待收款,综合年化收益28%。据投资者维权代表说,他们对“上咸BANK”的借款标进行核查,实地走访了标的上注明的借款企业,这些企业均表示从未在“上咸BANK”借过钱。
2014年7月,依据长安信托的申请,山东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置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王宁羽银行存款人民币1.6亿元整。这直接导致置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王宁羽无法按时偿还“里外贷”的借款。
2015年1月16日,“里外贷”出事的前一周,“上咸BANK”因无法兑付到期资金被山东警方查封,王宁羽也被警方控制。“里外贷”出事后,山东警方证实,该平台的资金流向与“里外贷”一致,均进入了该夫妇的房地产公司。在“里外贷”出现提现危机后,王宁羽和陈一清曾从“上咸BANK”调集了部分资金用来安抚投资者。
2015年1月22日,因资金链断裂再无力偿还贷款,张瀚辰发布了“里外贷”无法兑付的消息,各地投资者纷纷报警,1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对“里外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调查。2015年2月底,该案涉案人员被提请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循环投资骗局
“‘里外贷’并非一般的P2P网贷平台,而是这对夫妇的融资渠道。P2P网贷不过是吸引公众的噱头,实质上完全没有按照P2P的模式运营,而是将所吸收的公众资金完全投给同一借款人,并最终因该借款人无法还款而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投资人本息,其实是一场精心编织的骗局。”一位接触过案件的专家告诉记者。
这位专家向《方圆》记者表示:“真正的P2P平台的借款方应当是不固定的,P2P平台只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质。”专家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P2P公司的设立登记规定一定的准入条件和门槛,区别于一般的投资咨询类或网络技术类公司的审核登记。在信息披露上,监管部门应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披露,比如不能笼统地将自己的项目称为“投资产品”,而要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货币基金”、“券商资管计划”等规范的法律关系进行产品命名。
目前,该案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HTTPS
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协议)被广泛用于在Web浏览器和网站服务器之间传递信息。但是HTTP协议以明文方式发送内容,不提供任何方式的数据加密,如果攻击者截取了Web浏览器和网站服务器之间的传输报文,就可以直接读懂其中的信息,因此HTTP协议不适合传输一些敏感信息,比如信用卡号、密码等。HTTPS则是HTTPS的加密版本,以保护用户的隐私信息。从谷歌到淘宝,HTTPS已得到广泛应用。
“互联网+”金融新骗术
文|方圆记者 刘亚 通讯员 张剑
绝大多数纯诈骗平台无实际办公场所,为防止出借人实地考察,这些诈骗平台在网上公布的办公地址都异常偏远
“我也不知道P2P是啥玩意,就知道网上也能理财。按按鼠标,点点手机,就能钱生钱。”出生于1960年的钱女士这样向《方圆》记者解释自己投资P2P的原因。
去年年初,地铁、电视上到处都是P2P的广告,里面所说的利息远高于银行让钱女士眼睛一亮。之后,而且亲戚、朋友和邻居都说安全的,又可以随时提现,便把好几万养老钱投了进去。
然而,互联网投资并不如纸上宣传的那么安全。到了去年6月份,钱女士开始收不到返息,身边的几个朋友也是如此。几个人一合计,就相约到公司所在地看看。结果发现,公司大门紧闭,业务员、经理早已不见踪影。
钱女士遭遇的跑路小公司在e租宝面前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去年12月16日,e租宝被警方立案侦查,非法集资500多亿,涉及90万投资人。一时间,互联网金融从人人追捧的新经济模式变为诈骗横行的投资雷区。
雷区遍布的互联网金融
所谓互联网金融,根据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走俏使得互联网金融走入了普通人的生活,但这也成了骗子眼里的“商机”,围绕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金融产品(基金、保险、信托)、金融互助,构筑了一个又一个的陷阱。
以e租宝、里外贷、融信宝为典型的问题P2P是骗局的重灾区。据网贷之家发布的《中国P2P网贷行业2016年2月月报》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2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为2519家,新增问题平台高达74家,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425家。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
股权众筹骗局也不鲜见。比如南京一家名为“虾米电子科技”的公司就声称2016年“很快将在新三板上市”,需要通过股权投资融资:任何投资者购买公司至少5万元的股权,就能够成为“上市公司的创业股东”。经法院认定,该公司的这一经营模式构成传销,其兜售假股票的违法所得均被没收。
另外,随着“互联网+”概念的兴起,各种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产品也成了诈骗噱头。比如风靡一时的“瑞士共同基金”,宣称是全球最大的基金,收益率超过300%,曾让全国17万人受骗,涉案金额超10亿元。
宣称“慈善互助”、金融互助则是互联网金融传销的常见模式。如“MMM互助”平台称自己没有中央账户,钱在玩家手里流通,是私人的一种互相捐款帮助,但每个月的利率却高达30%。2015年11月11日,银监会联合四部委针对金融传销典型案例“MMM金融互助社区”进行风险提示,提示称,金融传销依托了更新的传销渠道,利用互联网,通过网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2016年初,四部委再次就该案例给出风险提示,并首次明确点名“MMM金融互助社区”系非法机构。
“互联网+”金融骗术多
在互联网骗局中,每种骗局都会结合概念,用不同的手段包装自己。
比如股权众筹骗局中多以“原始股”为名非法集资。2015年11月被批捕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段国帅就是如此,其炮制的假股票骗局骗取上千名河南投资者的2亿多元资金。
“把企业打扮成即将要上市的公司,是不法分子得手的关键。”案件承办人介绍,段国帅等人在河南召开“增资扩股”发布会,宣布该“上市公司”将定向发行“原始股”。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侦监一处副处长郭佳向《方圆》记者介绍,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在我国,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以买卖股票,网络推销交易的所谓“原始股”并不受法律保护。
基金、信托、保险是传统的金融产品,这给仿冒网站销售提供了可乘之机。
刘女士是网络销售假基金的受害者。通过嫌疑人王某,刘女士得知有一个叫“美国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网”上的投资项目,1600美元为一手,一次性投资八手,回报率为每日占投资总额的1.5个百分点,2个月零8天就可收回全部本金。
巨大的投资回报吸引了刘女士等人,他们随即凑齐现金人民币1.28万元交给王某。王某还积极煽动刘女士等人动员其他人入会加盟,介绍费为投资总额的1成到1.2成;之后陆续有近70人以同等方式投资进来,总金额约人民币170万元。同年12月12日,刘女士发现“美国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网站”已经关闭,王某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今年3月,广东惠州警方破获了这起特大网络虚假基金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利用“美国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网站”、“纳斯达克全球投资”网站等,骗取多人购买虚假基金,至少造成70多人上当受骗,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70多万元。
“在我国发行基金有着严格的门槛限制,就发行公募基金而言,需要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投资者买基金首先要看公司是否有资格发行。如果投资私募基金,投资者要100万起投、净资产1000万以上、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等,普通老百姓很难成为合格投资者。”郭佳认为。
此外,互联网金融骗局中也不乏传销的身影:60元即可做投资,推荐加入再奖10%……以MMM为代表的“金融互助社区”层出不穷。在这里投资,最低60元最高6万元人民币,每日利息1%,30天必须本金利息一起提出,提款系统自动匹配其他的玩家打款。此外,平台还设置“推荐奖”,即使只注册不投资的话,推荐奖也可照拿。如2015年,安徽警方破获的“互助兴邦”网络传销案,要求新会员缴纳1368元的费用,并按照比例向先后加入的每个层级“赠与”金额,如发展下线则可接受下线按比例“赠予”的金额。会员涉及全国21个省份,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涉嫌犯罪的三种P2P网贷
在诸多互联网金融骗局中,P2P网贷类犯罪屡屡发生。
“近年来,P2P网络借贷发展迅速,因手续简便、获益丰厚,填补了传统小额贷款业务的市场空缺,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信用担保、准入门槛低等原因,成为犯罪分子新的敛财手段。”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琳告诉记者。仅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共受理假借P2P网络借贷实施非法集资案件4件7人。
综合各类问题平台,涉嫌犯罪的主要有三种类型,其中两种分别是纯诈骗平台、自融平台,前者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诈骗才设立的平台,后者则是部分实业公司为了给自己融资开设的平台。还有一种是先正常运营,后因风控水平差等导致资金出问题,然后采用发布虚假标的、自设资金池等方式维持运营,最终风险爆发倒闭的平台。
“乐天在线平台”就是一个典型的P2P诈骗平台。网站制作者、犯罪嫌疑人宣某为了吸引投资者,准备了丰厚的礼品。有的人只要一次性投资,在十万块钱以上的都会给他返一根金条,另外还有苹果手机实物返。就这样,宣某以诱人的奖励短时间内大量吸收了全国各地投资人的钱财。而投资平台上根本就没有真实的借款人,投资者的钱财通过伪造的借款人进了他自己的腰包。盛某将这些钱用于自己的花销、还账,甚至去炒些股票、期货。
在王琳看来,纯诈骗平台往往采用虚假的信息,比如注册信息、合作公司、管理团队履历、办公地址照片等造假,甚至有些诈骗平台网站页面都是直接复制过来的。其次绝大多数纯诈骗平台无实际办公场所,为防止出借人实地考察,这些诈骗平台在网上公布的办公地址都异常偏远。同时,此类平台标的信息披露少,却具有极高的收益率,这也导致平台存活时间较短,通常不超过6个月。
“问题平台中,自融平台容易造成提现困难,不仅涉及人数最多,金额也较大。”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晓莉表示,自融平台一般没有真实的借款业务,所以在借款标的信息的描述上会语焉不详,公开的信息也较少,实地考察更是存在困难。
“并为了吸引投资者,自融平台大多采取高息、拆标的做法。”王琳说。比如里外贷,就是陈一清(化名)夫妻俩自创的自融平台。
2015年1月,由清大华创置业有限公司法人陈一清操盘的平台里外贷出现兑付危机,其操盘的另一家公司“上咸BANK”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6亿也被警方立案调查。原来,这两家平台融资得来的大部分钱款都被投进陈一清的房地产企业,二者作为关联平台涉嫌非法自融超10亿。“实际上,两家关联平台幕后操作者就是陈一清,真正借款人也是陈一清,平台资金模式大致是前期平台融资,接着购入土地或其他项目,之后抵押向银行借款或发布信托产品,然后归还欠款,再循环进入下个项目。”王琳介绍。
此外,还有一些因经营不善而采取非法手段运营的平台。“这类平台在开始时的业务并没有问题,但因为管理团队的专业性不强、平台业务来源和风控水平较差、平台无法盈利甚至持续亏损,负责人就采取伪造虚假债权等手段,并自设资金池维持运营。”付晓梅说,不管平台最终是否倒闭或跑路,这种手法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涉嫌非法集资罪。
比如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查办的融信宝非法集资案中。融信宝P2P平台开始时采用转让无抵押债权的方式吸引投资者,但投资者对此类债权并不感兴趣,眼见放出去的贷收不回来,负责人穆海南伪造房产证、编造虚假抵押债权等方式,将吸收的资金全部纳入自己的账户中,并将其中大部分赌博挥霍。
“70、80后”是受骗主流人群
据网贷之家《2015网贷投资人问卷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理财投资中规模最大的是P2P网贷,占比达63.16%,其次是余额宝等宝宝类产品,占比仅为7.45%。而在网贷投资人中,26-35岁的“80后”占比高达42.04%,成为网贷投资主力军;其次是36-45岁的“70”,占比为23.95%。
因为所占比例的巨大,“70、80后”也成为一些非法集资案中最大的受害人群。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付晓梅告诉记者,在其办理的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案中,受害人以70、80后为主,其次是部分90后和老年人。比如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穆海南等嫌疑人成立北京融信宝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P2P模式,以虚假房地产作抵押,并承诺分期支付9%至13.02%的高额利息吸引600余名受害人投资,骗取8000万余元,其中70后、80后乃是重灾区,其中不少是变卖房产、拿出积蓄来投资的。
曾就职于深圳某家P2P公司的业务员郭立(化名)直言不讳地把部分投资者称为“小白”。郭立告诉记者,他们通常有一定经济实力,对投资理财满腔热情,但却对基本的金融常识一无所知。对于公司实力,一般华丽的装潢足以将他们说服,对于理财项目,他们只看重利息,认为公司就像一个收益超高的银行,自己交钱拿利息就可以。
“所以有的公司推出20%、30%甚至100%的超高收益产品也会有人买。”郭某说,另一种是具有一定经验的投资者,他们对股票基金保险都有所涉猎,投钱时也相对谨慎,但如果公司假称自己拥有“高学历团队”、“有担保公司担保”、“海外分公司”等专业条件,这些具有一定经验的投资者也无从分辨真伪,“互联网金融案件涉及人数非常庞大,例如P2P网站速可贷,实名认证的注册用户就有7万人,实际通过网站开展过业务的就有1.7万余人,涉案金额1.3亿。”王琳介绍说。
我们只关心能拿回多少钱
2014年4月25日凌晨,51岁的李女士从北京朝阳区松榆西里一栋居民楼跳楼身亡,而引发这场悲剧的正是P2P平台中欧温顿。当年2月下旬,中欧温顿被曝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李晓涌“消失”,受此影响,2000多名投资者资金无法赎回,总涉及金额超过5亿元。之后,投资者采用了自费请私人侦探调查资金流向等方式,但发现大部分资金已流向海外,追偿难度极大。
追偿难几乎发生在每一起互联网金融骗局里。记者曾接触到一家出事P2P的维权投资者群体,该平台负责人于2014年初因涉嫌非法吸存被立案调查,平台吸收公众资金近1亿。
令人费解的是,出事以后,该群体分成了两拨意见,一边认为要报警处理,另一边力挺平台负责人,分别称为“倒派”和“保派”。“倒派”认为只有报警才能将负责人严惩,通过查封其资产才能尽可能拿回自己的钱。而“保派”认为只要负责人在,就还有拿钱的可能性,后者通常会在刚出事的时候占上风。“保派”通常不愿意配合警方,也排斥所有说平台违法的说法,这是因为平台账户里还有两千多万,已经可以追回不少损失。他们反复向记者强调,这家平台并没有犯罪,相反他正在准备给我们返还本金,时间迟一点没关系,“我们都相信平台,你们掺和个什么劲。”
在付晓梅看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犯罪中,赃款往往很难追缴。一方面是立案不及时,另一方面是赃款挥霍无从追缴。
而面对大笔投资款可能拿不回的现状,投资者往愤恨地强调,“我们不关心涉事平台负责人如何处罚,只关心自己的钱能拿回多少。”
“互联网+”金融投资指南
文|方圆记者 刘亚 方圆见习记者 王晓晨
如果一个平台一改往日发标模式,突然发布大量短期标、高息标,极有可能是平台想要圈钱走人,很多跑路平台,就是抓住投资者想要立竿见影看到回报的心理,大量发布短期标
“从平台负责人跑路到现在,我们等了整整11个月,这个案子终于要判了。”融信宝涉嫌集资诈骗案的一名投资者黄强(化名)感叹道,自己在网上也看到了P2P借贷网站融信宝的相关介绍后,在其平台上购买了20万的年息12.12%的“巧玲宝”理财产品。没想到,现在能拿回来的估计也就十分之一,不过两万元。
从最开始的如何收集和保管证据,到如何写好案情材料,聘请专业律师,向公检法部门提供案件情报,黄强等投资者们甚至学会了通过各种手段追踪老板剩余可偿债的资产……为了做这些工作,黄强没少在各种“相关部门”里折腾,却仍旧不十分清楚这种卷走自己几十万的平台,应该谁来管。
“不过现在结果就这样了,又能怎么办,”黄强说,以后再也不想投资P2P网贷了,希望能找个其他真正靠谱的投资项目。
什么样的“互联网金融”不靠谱
“从准入门槛来看,首先要考察平台是否有备案,在我们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里,几乎所有的涉事平台都是没有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和备案的。”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侦监一处副处长郭佳告诉记者。
比如在里外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正是如此。犯罪嫌疑人王宁羽(化名)和陈一清(化名)并不了解P2P,通过代办中介成立了众旺易达公司,二人花费数万元购买了一个与P2P相似的网络软件,将公司信息、投资模式依葫芦画瓢填上之后,就成了像模像样的P2P平台。
根据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尽管未设P2P准入门槛,但采用了备案制,即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另外,《办法》还规定网贷机构应当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如果在工信部网站上找不到备案信息,说明该平台对投资者来说并不安全。”郭佳说。
“另外,这些涉事平台,不仅没有备案,水平也参差不齐。由于门槛低,公司内部普遍缺乏为客户提供贷前审查、交易匹配、贷中跟进、贷后催收等各项服务的制度,从业人员专业性差,没有金融背景,风险控制和评估水平差。同时,涉案公司均没有独立账户,资金一般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进入公司实际控制人账户等,这都是不靠谱的表现。”郭佳认为。
以融信宝为例,嫌疑人穆海南成立公司后,招募了70名业务员去拉客户,但却没有专人负责风控和评估,同时公司资金都是直接进入穆海南账户,随意取用十分混乱。
与P2P相比,股权众筹已率先采用了牌照准入制度。2015年8月,证监会下发《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未经国务院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晓莉认为,由于股权众筹融资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通知》可以说将股权众筹定义为公募股权众筹,只有拿到牌照才能开展业务。其实,一些市场机构开展的冠以“股权众筹”名义的活动不属于规定的股权众筹融资范围,更不用说那些诈骗网站了。
互联网金融的刑法红线在哪里
在郭佳看来,互联网金融类案件的刑法罪名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网贷中介机构的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了禁止发放贷款、禁止发售理财产品、禁止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也就是说违背了其中任何一条红线,都有触及刑法的可能。”
“P2P必须做到项目对应,不能持有投资者资金、建立资金池,不能承担信用风险,否则就有涉嫌非法吸存的可能。”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琳表示。例如天津鼎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债权列表、提供虚假房产抵押,打着P2P名义以高额利息招揽投资人,后公司负责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万被检察院逮捕。
在林晓莉看来,P2P网站具体是构成非法吸存还是集资诈骗罪,重点要看网站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集资到了钱不还,挪作他用,这是非法占有目的的体现。比如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查办的融信宝集资诈骗案中,嫌疑人穆海南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赌博和挥霍,就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最后被以集资诈骗罪批捕。
林晓莉认为,股权众筹和非法集资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二者同为向不特定人群公开募集资金,如今借股权众筹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者不在少数。
比如冒充上市公司股权众筹骗钱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公司,就是宣称定向发行原始股,上市后可获高额收益,共非法融资2亿多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最后其实际控制人段国帅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批捕。
“另一条股权众筹容易触碰的法律红线便是非法证券活动。此前,有公司在淘宝网、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向公众转让股权、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这种行为已经被监管层明确定性为一种新型的非法证券活动。”林晓莉表示。
维权要趁早
2014年10月22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发布了P2P平台“东方创投”非法集资案以及涉案款项的分配方案,成为国内P2P平台被判“非法集资”的第一案。该案中,投资者们只挽回了不到一半的损失。
据网贷之家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投资者向P2P网店平台维权成功,回款几率仅为两成左右,而从已立案的P2P平台看,能取回的本金仅为投资金额的40%以内。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付晓梅表示,平台出事后,通常涉及非法集资类犯罪。其中,平台跑路案件究其最终原因还是资金链断裂,剩余财产非常少。加之,目前P2P平台多数是轻资产,投资人即便第一时间到现场,可以处置的资产也有限,多数平台跑路案件的回款率低已是普遍的现实。非法销售“原始股”的公司也是如此,销售普遍是由发行公司发起人股东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主体转让其股份,该转让股东对受让方来说往往有名无人,甚至出现“无产、无业、无影”的挂名股东,没有赔偿能力。同时,非法集资案件的时间跨度较大,一个案子有可能拖一两年,还有些逃匿海外的,时间跨度更长。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森泰表示,平台资金难以兑付之后,投资者首先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