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五部门公告:增设免税店 扩大免税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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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4-26 14:26
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称,为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
解读: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进境口岸免税店在国内并不太多,主要设在北京、上海、深圳、珠海等几个进境口岸。去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经国务院同意,此次决定在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青岛流亭、南京禄口、深圳宝安、昆明长水、重庆江北、天津滨海、大连周水子、沈阳桃仙、西安咸阳和乌鲁木齐地窝堡等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珠海闸口口岸,黑河口岸等水陆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在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方面,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在扩大免税品种方面,免税商品以便于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为主,经营品类包括烟酒、化妆品、手表、眼镜、箱包、首饰、婴儿配方奶粉等。免税税种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