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7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 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十四条具体要求,从养殖、运输、屠宰等各个环节加强生猪安全监管。
其中,意见指出广东将按规定加施牲畜二维码标识,提高生猪可追溯性。并对规模养猪场(年出栏500头以上) 和养猪专业户(年出栏50- 499头)实行养殖备案制度。
生猪由养殖场到屠宰厂(场)、种(仔)猪由种猪场到养殖场实行“点对点” 调运。严格运输环节查验,重点查验生猪或生猪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或兽医卫生证书)、生猪健康状况、运输车辆备案及清洗消毒信息等,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运输环节。
合格生猪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两证两章”,即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可出厂(场)。按照“谁出证、谁负责”的要求,驻场兽医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并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广东省人民政府
点评:“谁出证,谁负责”是否会令票证开具更加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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