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寇对我东北的压迫残酷得无以复加。除对“抗日反满分子”实施惨无人道的屠杀外,更有种种手段对付一般居民,使我同胞丝毫动弹不得:
一、实行并村政策。即把从前疏疏落落的若干村庄并在一起,较小的村庄归并于大村之中,于大村四周修筑寨子,驻兵把守。小村房屋田舍全部烧毁,使义勇军无处立足。
二、清查户口。凡居民职业、思想、交游等均须详细登记。此外,还有“居住证”“旅行证”与“迁移证”来束缚居民的行动自由。
三、厉行保甲制。计家为牌,若干牌为甲,若干甲为保,颁行连坐法。
四、没收武器。初时命令家藏枪弹者限期登记,后用伪钞收买。因居民仍匿藏不肯拿出,伪政府不得不出高价收购。
五、编练“自卫团”。把东北的壮丁分别编为“自卫团”或“护路队”,施以训练,以束缚东北青年的活动,分散东北义勇军与民众的合作。
六、特设“治安处”。新近,日伪为弹压所谓“反国家分子”,在各伪高等法院内设立“治安庭”,以迅速的手续来处理“抗日反满”的重大犯罪,各伪高等检察厅也设治安系检察官,此外,伪司法部刑事司也添设一科,专管“思想犯”。
(1938年11月3日汉口《新华日报》)
◆点评:日本侵占我国东北是蓄谋已久的,更是有计划有步骤的,但侵略者终究是要被赶回老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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