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益成熟的互联网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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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5-20 13:52
2008年的萌芽,到2009的发展,进入2010年的互联网电视机已经日益成熟。困扰互联电视机的最大问题—内容版权已经得到了解决。
2009年,广电总局要求互联网电视机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才能向用户提供下载服务,否则侵犯了节目版权。具备互联网接入功能,具备影视下载功能的互联网电视由于没有相应牌照,一直处于灰色地带。此前,部分提供P2P视频服务的互联网视频内容提供商,由于没有相应资质而为互联网电视提供网络视频内容服务,遭到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的叫停。2009年底,广电总局更是联合相关部门,对视频分享及P2P视频下载网站进行大规模的整顿,大量提供无版权视频分享的网站被关停。于是版权问题,变成为了互联网电视机是否能够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2010年3月24日,在CCBN2010系列论坛之一“第一届新媒体数字版权管理高峰论坛”上,央视网总经理汪文斌在发言中透露,央视国际已经获得国内第一张“互联网电视牌照”。这张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出,同时意味着长久以来处于灰色地带的互联网电视机被“正名”。在央视国际获得首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后,清华同方EiTV互联网电视即与央视国际旗下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展开合作,为终端用户提供海量的正版视频资源。今年3月底,杭州华数集团华数传媒CEO励怡青女士在香港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透露华数集团已经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至此,首批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已各自名花有主,央视国际、上海文广及杭州华数三家国字号运营商在互联网电视机领域夺得头筹。
在互联网电视机中国产主力品牌TCL也随即宣布其互联网电视将与华数展开视频内容方面的合作。在此情况下,购买具备下载影视功能的互联网电视机的消费者,一定要确认好电视机品牌的下载内容提供商是否是上述三家之一,否则极有可能电视机的下载功能被随时关停。
与国内品牌不同,外资品牌的互联电视机通过简化或者取消许多功能来回避版权问题。
比如部分品牌的电视机并不具备下载功能,仅提供了解码播放多种网络格式视频的功能,如三星B8000、B7000系列LED液晶电视机。而大多数外资品牌仅仅提供局域网访问功能,如索尼、东芝等厂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