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伍久书论言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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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4-01 12:44
文字的书写而成为艺术,首推我中华汉字,是为一绝,故有“国粹”之称。
书法艺术,经几千年岁月陶冶,至今依然光耀环宇。生为使用汉字的炎黄子孙,学习书法是一种艺术享受,是值得骄傲的。
在我国,凡风景名胜之地,就是人文荟萃之地。而人文荟萃的表现,无处不是书法艺术的荟萃。
测试一个地方的文化基础,就请看那里有多少人对书法艺术有兴趣吧!没有人喜爱书法艺术,没有人欣赏书法艺术的地方,只能是文化的荒漠之乡。
就一个人而言,虽然识字,却不会欣赏书法艺术,只能说明文化的根底薄弱,太缺乏对于艺术美的欣赏能力。
老话说,“字为文人门面”。凡读书人,都应当把字写好。但写字不是“书法”,只是“书法”的基楚。如果把写字也称为“书法”,只能叫“实用书法”。实用书法,即日常生活、工作与学习所需的文字书写,只要把字写得端正、规范,让人易认、易懂。如宣传标语、广告之类的书写,就属此类。读书识字的人若连实用书法也写不好,是害羞的。
学习书法,把字写好是基础,同时还需要提高文化水平,提高文学素养,提高欣赏能力,这都有利于提高自身素质,对提高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都是大有益处的。
所谓“书法”,要与“实用书法”相区别,则该称“艺术书法”。书写成了艺术,那字,是当艺术欣赏的。欣赏,既讲究书写的内容,也讲究书写的艺术风格。内容的要求是文明、健康、新颖,有时代气息,有利于人心的健康和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这就需要与时俱进。人云亦云的语句缺乏新鲜感,前人老掉牙的诗联往往缺少时代气息。当然,有的话语是经典的,永远对人有鼓励或警示作用的,但那却是前人的东西,不是你自己的创作,就缺乏创新的价值。
艺术风格的要求则是美观而又“独特”,“与众不同”。与他人无异的字体缺乏欣赏价值。
不论内容与风格,均贵在“独创”,贵在“出新”,贵在“于时代有益”。
书法作品,内容重要。要有新意,有韵味,有益人心,有益时代。这就需要作者思想健康,关注时代,并有文学底蕴。
古代的书法家,他们的作品,写的都是自己的东西,或碑记,或信函,或诗词,或楹联,等等,均是抒怀记事的文字,不仅具有艺术价值,一般还有史料价值,这就是他们的可贵之处。现在的书法家,不少人没有文学创作的能力,只能书写前人的或别人的东西,即使字写得好,那意义也就逊色了。这样的“书法家”,人们只会称“文抄公”、“写字匠”。
对于一个地方而言,多有书法艺术的爱好者,是民族素质大提高的体现。少年儿童和年轻人学书法,则更有利于自身素质的提高,对学习与工作是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的。
——《书法艺术杂议》
“书法家”们的“艺术书法”,却往往叫人看不懂;即使看得懂的作品,写的是前人的诗文联句,也常常有错字漏字。这种现象,连“兰亭奖”的获奖作品也不例外。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是“艺术书法”的“特点”吗?还是“书法家”们的水平和认真劲儿有问题?
有人认为,未来的书法,必然是“纯书法”,也就是“不成文的字”才是“书法的内核”,欣赏书法,只欣赏写得怎么样,而不要看写的是什么。这样的观点,我以为,它对我中华书法的发展是有害的,不敢恭维。没有内容的书法,能有多少欣赏的价值?人们会乐意欣赏吗?如果书法向着这样的方向发展,我敢说,那就是一条绝路,一条死路。书法作品成了没有内容、没有意义的文字,那还用它干什么!
书法,必须要与文学联姻,它才具有生命意义。人们在欣赏它写得漂亮的同时,一定要看它写了什么内容,这才是欣赏的要义。离开了文字的内容而专讲求书写的艺术,书法也就没有生命力了。要提倡书写具有时代气息、有益社会进步、有益人心健康的新内容,这应该是书法创作与时俱进的第一要义。因此,真正的书法家,也应该是思想家、文学家,而不仅仅是只会依样画瓢,或龙飞凤舞的写字匠。
如今学校的教学,一般只写钢笔字,不教毛笔字。但学生连钢笔字也没能写好,只会写“鸡爪字”,这是现在我们学校教育的悲哀之所在,学生连认真写字的习惯都没有,认真做事的习惯也就很难培养起来。
我以为,对小学教师而言,写好字,是第一重要的基本功。可是现在有的地方的小学教师,有不少人,连自己也写不好字,他们又怎么能让小学生把字写好呢?一代坑一代,真不知什么时候这种现象才会改变。
10年“文革”,天天写大字报,使不少本来会写字的人写得更好,成了“书法家”,却又因为教师们都害怕戴“走白专道路”的帽子而不再认真教学生写字,让学生成了只会写“鸡爪字”的一代……中国人写字基本功传统的接承,是被“文革”砍断了的,现在要接回这传统来,还真不容易呢!
写字的问题,是要从小学生抓起才行。但如果不从教师抓起,问题就无法解决好。这是应该引起教育部门重视的。对于教师的写字问题,如果能像抓普通话一样重视,大概才会有真正解决的希望。
从“艺术”的角度来讲,人人追求“与众不同”,是合乎情理的。不过,为了“与众不同”,就把作品搞得叫人看不懂,那就失去创作的意义了。现在有些书法作品,尤其是有些所谓的“现代书法”,可以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写字”的范畴,那“作品”上的东西,字不像字,画不像画,说它是“书法”,实在是对我中华书法艺术的糟踏。有的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创造精神”,还搞得越来越有劲,实在是不敢恭维。对此种“艺术”推波助澜的舆论,我看也是收敛些为好。要使我中华书法向着健康的道路顺利发展,把握好舆论方向,也是十分重要的。
有人说,我国现在“书法家严重过剩”……我感到很惊奇。我认为书法艺术跟文学艺术一样,它们对于社会文明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对于人们健康心灵的陶冶,绝对是有好处的。即使只从写字的意义上说,现在的中国,字写得好的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如果中国人个个都成书法家,那有什么不好?可是恐怕一万年也做不到。我们中国有更多的人热爱书法艺术,擅长书法艺术,有利于全社会艺术氛围的营造,有利于道德文明的建设,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哪里还有嫌少的道理?
但愿我国的书法艺术能得到各方面的重视,喜欢的人更多,学习的人更多,有成就的人更多。让真正美的书法艺术在我们的生活中放射光辉,而且更多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这才是我们的荣耀。
不过,“书法家”的帽子,却不应该满天飞。对于拿起毛笔写字的就称之为“书法家”,这就未免太滑稽了。在我的家乡剑川,做木匠的人,也大多能写一笔好字,帮人建盖“三方一照壁”的住宅,在建筑物上写字画画,都不用专门请人。如果只要字写得好就称“书法家”,那剑川木匠也都可称“书法家”了。
书法之所以能被称为艺术,并不是能照前人的样子依葫芦画瓢就行,而是要体现出书写者的独特风格,具有欣赏的价值,才可称之为艺术的。而这艺术,它所体现的不仅是书写者的技能,还需有文化的积淀与心性的修养。光只会依样画瓢地写前人的字,书前人的文,还不时地弄出错字漏字来,这样的书写者,怎么能称之为“家”呢?
想要成为真正的“书法家”的人,可千万不能只在写字上下功夫。“功夫在字外”,这是不可不深解的。
——《关于书法的杂想》
艺术家,首先应该是一个有良知的爱国主义者。只有热爱祖国的人,他才会为国家负责任,为彰显国家形象而认真创作。对自己的作品不满意就不拿出去。更不会去创作有损国家形象、有损民族精神、有损人民品格的作品。
文学修养是书画创作的催化剂。尤其是书法,书法靠诗词对联展现英姿,诗词对联借助书法传递情意。没有这相辅相成的条件,也就没有书法艺术存在的价值。
就书法而言,无论正草隶篆,各有其法,却要能让人看得懂才是好的。但现在有的作品,却似乎以让人看不懂为荣,令人讨厌。把字写得叫人认不得,看不懂,这不是对书法艺术的糟蹋吗!
中国书法,从甲骨文开始,历经三千多年而经久不衰,足以说明了书法艺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且越来越成为对世界文化有影响的艺术,成为世界艺术宝库中的一朵奇葩。然而,今日书坛的审美追求却发生了严重扭曲,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趋向:重形式,轻内涵,一味追求视觉冲击,忽略高远的韵致和情感;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果,商品经济的铜臭玷污了典雅、高洁的书法艺术;重变化,轻法度,一味求新求变,脱离了艺术应该遵循的本质规律;国学根基薄弱,文化精神上害了“贫血症”,缺乏对古典文化的稔熟和亲近,文化根基严重虚弱。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提高书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书法的创作,应该尊重书法的本质,遵循汉字的基础,遵守汉字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使中国书法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前进。现在有的人以“创新”为名,“离经叛道”,抛弃传统的法度,打破传统书法的空间布局,任意妄为,把作品搞得字非字,画非画,让人莫名其妙;或者死循前人的故计,不愿遵照汉字发展的规律与时俱进,比如,“德”字仍然要写成“徳”,“第”字依然要写成“苐”,“京”字则要写成“亰”,不愿按照现行规范化的文字来写。这种行为,实质上是走向了返古的道路。如此顽固地墨守成规,实在是要不得的。搞书法,是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才对。否则,书法与现行文字的距离越来越远,这对于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是没有好处的。
中国的书法史,如锦缎,似云霞,灿烂辉煌。一代又一代的书家,无论正草隶篆,表的是心绪,书的是情感,字字出于心灵,行行表露心肠。正因此,他们可贵,受人景仰。如今,书法很热,大展大赛时时办,专著大典年年出,“书法家”多得无其数,无处不张狂。可是,细比较,让人心凉。唐宋诗词前人言,龙飞凤舞随意洒,没有一句是自己的,字好也只是“写字匠”。王羲之有言:“书须存思”。书法家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情感,还能称书法家吗?
在国际事务中,我们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提高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是时代发展的现实要求。“熔铸中国气派、塑造国家形象”,创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艺术精品,不失时机地传播我国的文化立场和艺术主张,推进中外文化交流,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应该是我国当代书法艺术家的神圣使命。
——《艺事随想》
现在的书法创作,绝大多数人都喜欢行草书,认为行草书好看,易学。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楷书、隶书和篆书,被称之为“正书”,但篆书却已不是能被大众认知的常用字体了。而楷书和隶书,它们的书写技能技巧及文字结体规则,则是一切汉字的书写所必须实实在在掌握的东西。一个想学习书法的人,如果没有掌握书写楷书和隶书的基本功夫,而想写好行草书体,那是不可能的事。不少名家指出:学习书法必须从楷书或隶书入手,这是非常有道理的。
现在一些搞所谓“现代书法”,热衷于“流行书风”的人,他们不顾汉字的结体规则,不讲笔法技巧,拿起笔,或者刷子就随意糊涂乱抹,搞出来的“作品”,字不是字,画不是画,让人无法理解,而被人们称之为“丑书”。这种“丑书”,怎么能够说是传承中国书法呢?我认为这完全是在糟踏中国书法,摧残中国书法,是在给中国书法掘坟坑的。作为有良知的中国人,对于这种书风,必须认清其实质,给予严肃的批评。
这种“丑书”,无论叫“现代书法”还是“流行书风”,他们打着“创新”、“张扬个性”的旗号,糊涂乱抹,招摇过市,严重干扰了中国书法艺术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向,败坏了中国书法艺术的优秀传统,毒害了不少书法工作者和书法爱好者。对于这种歪风,必须进行严肃的批评,防止继续误导广大读者,这是真正的喜爱中国书法的人们应有的责任。
传承我国书法的优秀传统,就应该认真学习楷书和隶书的基本笔法,掌握它们的结字规则,要能够把字写得端庄、平正、稳健、美观,让人们能够认得清,看得懂,并能得到美的享受。要在这样的基础上写出个人的风采来,那才是真正的好书法。
对于书法的传承,还有一个方面,就是要重视作品内容的健康、文明和与时俱进。现在不少热心书法的人,只注重笔法墨法的学习,只追求一心把字写好,而忽略了书法创作的意义所在。书法作品是以文字为载体的艺术,而文字的作用,第一要意是记载和传递思想感情的。王羲之说的“书须存思”,也就是这个意思。一件书法作品如果写的只是毫无思想内容的文字,或者那文字无法让人读懂,那创作这件作品的意义何在呢?搞书法创作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可读性是书法创作最起码的标准,违背了这一条就不是好作品。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优秀的艺术作品是“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们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这一重要要求,是衡量各种文艺作品优劣的最根本的标准,书法作品当然也不能例外。在这里,思想性是第一位的。作品的思想性,一要健康,二要文明,三应该要与时俱进,具有新意。任何文艺作品都离不开这个原则。
我国的文字发展到今天,已经属于非常完美的文字,我们不需要再去探求改进。即使需要有改进的问题,也有文字改革机构在研究,无需书法家们个人去插手。从字体的形式上来讲,创新的问题,只需研究如何把字写得有艺术性,有风格,好看。比如,舒同有舒同的特点,启功有启功的风格,他们并没有把字写得古里古怪,叫人认不得。他们写的都是楷书、行书,但与众不同,这就是“新”。这“新”的基础是传统的功底,而不是其它。现在一些追求“现代化”而“创新”的人,尽搞些面目怪异、丑陋不堪的解构字体的玩意,把传统的美的字体搞成怪、乱、胀、丑,还自以为得意。这是一种糟踏传统书法的恶劣行为,对于书法的传承是有害无益的。丢失了传统根基的书写,还能称之为“书法”吗?
中国书法是具有极高的文化品位和民族特性的艺术,背离了传统,其文化品位和民族特性也就无从体现了。真正的创新,就必须坚守中国书法的文化品位和民族特性,来体现出作者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反映我们的民族精神与思想品格。如此,才是真正的“创新”的标准。
——《我看书法的传承与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