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与其合作不如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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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7-15 11:48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合作规范》主要包括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5大方面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
《合作规范》规定了“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等12项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合作事项,如要求国地税统筹办税服务资源,联合提供办税服务。在“委托代征税款”事项中,要求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协同加强税收管理;在“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事项中,要求国地税双方共享定额核定信息,协同开展定额核定和调整工作。
2014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曾刊登了一篇题为《大力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文章,文中说道,税务系统要把加强协作作为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通过互设窗口、联合宣传、信息共享等方式,大力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等问题,大大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让纳税人得到实惠。
从国地税合作的目的和目标来看,笔者认为,合作不如合并。首先,合并不仅同样有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纳税成本;同时还可以降低国家的征税成本及行政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目前,上海市是国内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省级行政区。在全国财税系统里,上海市的财税系统被公认是“我国人员最为精干、效率最高的财税系统”。上海市在税种方面划分向来清楚,在全国一直是一个良好的典型,其每年上缴中央的税收,也一直名列全国榜首。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曾表示,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从节约行政成本的角度,该合并就合并。“中国税收成本在全世界几乎是最高的。这部分人转移到其他行业还能为社会创造财富。”他建议:“现在国家治理的趋势,一是法制,二是求助于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力量。目前的市场机制与网络系统已经很发达,可以考虑将税收的上缴划拨工作交给金融系统或是中介机构,税务监管机构和财政系统负责抽查监管。”
其次,税务机关可以保持政策的一致性,避免国地税为了争抢税收收入而出现的各种税收优惠乱象。由于国税、地税两家各有不同的利益,于是抢税源争收入的摩擦时有发生,致使税收大量损失,税收征管秩序造成混乱,影响了政府的正确决策。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变成共享税后,分别由国地税两家管理,由于职责和管理权限划分不清或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都在极力扩大自己的管理权,各不相让,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激化了国地税和企业之间的矛盾。
再者,有助于解决地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所面临的难题。避免出现如收入来源不足、审计资料残缺不全,监督留下空挡等问题,同时也可以减少滥用职权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或许,今天的国地税合作离明天的合并不会太远了。
文 牛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