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个人隐私被泄露的不是明星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隐私
  • 发布时间:2015-08-13 12:34

  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近日通过其官方微博通报“艺人李易峰杨洋隐私被泄露”事件的相关情况。通报称,涉事女警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中队负责人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据媒体此前报道,如皋市某女民警的女儿,泄露李易峰、杨洋两位艺人的隐私。其中包括二人的身份证号、曾用名、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点评:由于女民警对公民身份证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李易峰、杨洋的身份证号、曾用名、户籍所在地等个人信息,被其女儿轻易得到,并公开曝光,泄露了两位明星的隐私。如果这些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势必会损害两位明星的权益。可见,女民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也是咎由自取。问题是,如果个人隐私被泄露的不是明星,这位女民警还会受罚吗?

  在我国,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不能付诸实施,而其他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又过于繁杂和笼统,且只限于规范侵犯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行为,震慑、打击力度不大,造成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现象泛滥成灾。比如,孩子刚出生,就有人打电话推荐奶粉等;购的新房尚未交付,就有人打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装修;刚买了一辆新车,就有人打电话推销各类保险;亲人故世,尸骨未寒,就有人打电话提供殡葬一条龙服务……这些,都是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然而,针对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过去鲜见有侵权人受查处的案例。

  相形之下,一些发达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上也比较“发达”。比如,美国保护隐私权的法案早在1974年就已通过生效,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最初就源于美国。之后,又有《财务隐私权法》、《联邦电子通信隐私权法》、《家庭教育权利及隐私法》、《计算机对比和隐私权保护法》等不断补充进来,美国各州还制定了一些保护本州公民隐私的细化法律,一旦有人侵犯公民隐私,将会依法查处。

  可见,即使个人隐私被泄露的不是明星,这位女民警及女儿均应受到处罚。然而,针对公民隐私泄露事件,仅满足于对个案的查处,显然是不够的。为此,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法,通过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补偿和惩罚机制,设置监督机构等方式,为个人信息上一道“保险栓”。再者,应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制定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的源头方面,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规定必须在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记程序等。同时,实行群防群治,完善举报机制,强化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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