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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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19 13:20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5)08-0026-01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乎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但由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机制不全,监管不严等原因,导致农村集体“三资”流失和浪费严重,规范“三资”管理,既是盘活农村集体资源,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更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通过对民和县“三资”管理现状的调查,浅谈进一步规范的思路和措施。
1 “三资”基本情况
民和县辖22个乡镇、312个行政村,2014年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清查,全县农村集体货币资金603.2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590.82万元,库存现金12.4万元;固定资产4582.68万元,债权65.67万元,债务40.33万元;资源总量为253.66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为237.99万亩(耕地63.65万亩,园地0.54万亩,林地45.31万亩,牧草地122.57万亩,其它5.92万亩),建设用地10.94万亩,未利用地4.72万亩。
2 “三资”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问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度减少,靠上级转移支付不能完全解决集体的各项开支,给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了新难题。通过清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机构不健全。部分乡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农村综合改革后,乡级农经站被撤销,加之村级的民主理财组织、村民议事制度等不健全,“三资”管理处于无机构、无人管的尴尬境地。
2.2 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2.3 部分村财会人员素质低。有的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村干部也束手无策;个别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导致无法正常结账。
2.4 财务公开欠规范。我县对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2.5 监管不到位。由于县财政困难,难以配套“三资”管理工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无法建立统一的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因此,村级“三资”管理账目无法实行电算化管理,更谈不上动态管理。
3 规范“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3.1 高度重视。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认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由政府牵头,纪委、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参与的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各部门职责,出台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工作目标等要求,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规范“三资”管理提供组织和机构保障。
3.2 摸清家底。针对全县“三资”管理实际,组成专门的清理小组,一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和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二要认真进行价值核实公示,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价值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三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并对“三资”登记、建档管理,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四要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控系统”,实现县、乡镇、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数据的实时监控、全程监督。通过清理核实,实现农村“三资”产权明、家底清、管理实。
3.3 强化监管。一要全面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应及时,并以财务公开栏的形式公布,要做到群众“看得见、看得懂、留得住”。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明细,增强真实性和透明度,要大力推进民主理财制度,参与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二要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要严格执行“村财乡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挤占、挪用村级资金,规范会计行为,管好村级资金的各项收入,加强对各项支出规范核算、强化监督。三要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各乡镇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审计制度,在抓好村级各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的同时,认真抓好农村财务审计、村干部任期审计及离任审计、热点问题专项审计、专案审计等工作,切实维护村集体利益,防止村级集体资产流失。四要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规范基层行政行为。针对农村土地,财务等敏感的问题,乡镇农经人员要帮助村两委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制度办事,杜绝由于出现问题而引发群众上访。
3.4 完善制度。对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等行为,初步建立起完善的公开交易制度,通过对“三资”的科学评估,合理确定价位,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法进行交易,所得收入归集体所有。同时,采取强化对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选调人员充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提升全县“三资”管理水平。
3.5 经费支持。上级财政部门配套“三资”清理工作经费,使业务主管部门能尽快地完成网络化系统建设,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岗位人员,尤其是对会计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统一村级资金的会计科目处理,从而进一步地促进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力求在会计电算化基础上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计算机监管网络,实现村级财务运行实时监管。
马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