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展控股(00475.HK)的转型

  今天家介绍的是一只全购股,但什么是全购股呢,让笔者向大家娓娓道来。

  全购股的由来

  全购的意思是强制性全面要约,是港交所根据法例,规定新主向全体股东都以一个相同价钱提出要约。而触发点是新股东的增持超过30%。

  法例的字面意思是这样,可是背后的意义是什么,为何规定增持股票超过30%就要强制全购呢?

  究其原因,是基于公平理念。举个例子,假设有一家公司,只有现金流10亿元,公司的股权结构也简单,甲方持有51%,乙方持有49%。持有51%的甲方,理论上其权益只有5亿1千万。可实际情况是,由于甲方持有的是51%的绝对控股权,所以他可以随意动用公司现金作任何用途。

  所以这51%的价值其实是10亿,而乙方虽然持有49%的股份,可是由于没有控制权,结果只能任人鱼肉,手上的股票其实一文不值。

  从上述例子可看到控制性股权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了控制性股权的价值比其余少数股权的高出太多,所以交易所为了保障小股东的既得权益,便强制性要求新大股东以相同价钱,向全部股东收购手上股票。

  为何要大费周章地解说这条法例呢?因为这隐含了一些炒卖股票的基本套路,而要了解这套路,投资者还要再理解多一条法例--反收购条例,这条例规定了上市公司在股权易手后的两年内不能更改本业,在两年内,当上市公司进行某项非常重大收购,交易所会把该宗收购当成重新上市处理;如果不当成重新上市看待,则注入的资产的资产比例、盈利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率以及股本比率等,任意一项指标都不能超过100%,否则都将构成(非常重大的收购事宜),会被按新股上市处理。简单点说,就是注入资产的各方面比例都不能比本业高。

  经过以上两段解说后,看官们可以清楚看到当中流程,控股权易手,新主要做全购;而全购发生后,两年内不能进行注资,虽然这罩门也并非真的完全无法可破,但基本上家家公司都有本难念的经,所以主流都是选择守侯两年的,换言之,炒作多半在两年后发生,而且由于等待多时,准备充足,所以很多公司都是刚过两年便动手,而且经过了长时间沉甸,货源都集中在少数强者手中,往往一鸣惊人,短时间内有倍数计的升幅。

  今期介绍的股票是中发展控股(00475.HK)。这股票便是在2012年进行全购,前身是亿钻珠宝,后来卖了给新主胡杨俊、胡翼时两兄弟,这里我先卖个关子,关于其背景,看官们可以搜索一下。新买家进行全购后等了三年,刚刚宣布配股以收购一家太阳能公司以2.1发行4,200万新股以及发出2,400万份认股权证,行使价为2.5港元,如果新股份及认股权证全数发行及行使,公众股东只余约20%,而新收购的公司的各方面资料尚未披露,

  但其中的套路,其实已经十分清楚的呈现在各位眼前。已经转型变成为太阳能股的475,看官们不妨留意下其最近动向。

  君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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