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零败诉”有啥好吐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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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2-02 14:40
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运行满1周年,目的是为打破案件诉讼的地方保护,平等对待当事人。上海三中院受理的上海市政府成为被告的案件有242件,但市政府的败诉率为0。这本来是一则关于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正面报道,但因为“败诉率为0”这个新闻点,被很多网民当成了“高级黑”。
该怎么看“市政府0败诉率”
敬一山
该怎么看“市政府0败诉率”?无非是两种推测:其一,起诉政府的民众有“滥诉”嫌疑,用通俗话说就是告错了,政府工作人员可能是犯了点小错,但错不至违法。据上海三中院副院长的说法,去年他们就针对上海市级机关的行政行为瑕疵发出了两个司法建议,但这些瑕疵尚不足以否定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都是这样,那只能继续教育民众加强法律学习了。其二,“民告官”案件还是很难纯粹讲法律。法院说“没有领导对案件审理说情打招呼现象”,这话还是相当可信的,现在还堂而皇之干预个案的领导,也太LOW了点。
但影响市政府败诉率的人为因素还有很多,比如,法院会不会存在“选择性立案”?比如法官毕竟人在上海“屋檐下”,会不会心里还是打“人情分”,把本来违法的行为降格为“瑕疵”?
要消除这些疑虑,仅靠媒体的“正面报道”引导不了,还是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把“民告官”的立案情况,还有所有案例在网络平台公开。如果是民告错了,那就当是一种有益社会教育;如果是官有瑕疵,也是一种公开的警示监督。
网上早就流传一个段子:“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制……”这是民众常常无法和政府进行平等对话的心情写照。现在看到政府败诉率为0时,也有这种感慨。当然这种没证据就腹黑的姿势挺讨人厌的,所以我还是来个光明的社论式结尾吧——让“民告官”在形式上没有障碍固然是进步,但从立法到司法,尽量实现“结果正义”,才是法治的真正进步。
败不败,不重要
杨让宁
老实说,这些年民告官案件中,“民”败诉不是新闻,“官”败诉才是新闻,省市一级政府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输了官司的新闻更是少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上海市政府去年一年零败诉并没有超出普通公众的认知和观感。
但是注意,在“上海市政府零败诉”的背后,是跨行政区划设置法院改革试点才一年的事实。为了避免法院的人事权、财权自然要受制于地方政府,使得法院在一些地方的行政诉讼中就难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侵蚀,新一轮司法改革便专门提出要设置跨行政区划法院。于是,2014年末,上海三中院、北京四中院相继应运而生,专注民告官案件的审理。
其实,败不败诉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上海三中院作为试点法院,在这242次审理中究竟有没有或者说能不能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这才是真问题。换句话说,以上海三中院一年的运行状况来推断,是否就可以照猫画虎,在全国范围内立马设置跨行政区划法院呢?回答这个问题,比关注“上海市政府零败诉”更有价值。
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高司法公信力,意义重大。跨行政区划法院是一个明确的改革方向,只是尚需摸着石头过河。上海三中院成立的使命,就在于探索和破解“地方保护主义”。和北京四中院一样,都承担着改革探路者的角色,或可言之,这两家法院的意义就在于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尽早为跨行政区划设置法院的全国性铺开探出一条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