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各地之所以频出校园“黑心食堂”,理由其实并不复杂,说白了,其实就是“伪市场化”——学校把食堂的经营权外包给私人营业者,但其中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在监管方面又做的很不好。总的来说,大体有三种普遍的现象。
【学校与食堂、超市之间,经常有利益输送】
在学校食堂承包招商过程中,最后保留的竞争者多为学校老师的亲戚、校门外门店的老板或其他关系人。某刘先生曾多次参加某学校食堂承包招商,对于招标,他深有体会。“当时学校定的标底是10万元,而招标成功的承包商投标费是9万元,其他竞标者定出的投标费远远高于学校标底,为什么学校看中低标者?”当时的刘先生不明白,但没过多久就有“行家”点醒他了,“学校的投标就是一种走过场”。
在学校,商店是仅次于食堂的第二大垄断。学校商店主要采取两种形式经营:一是承包经营,将学校内或学校周边自有沿街房屋,以固定收取承包费用的形式交给校外人员或校内员工经营,学校不承担经营风险,也不享有经营成果,只负责收取相关费用;二是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经营,学校每年收取租金。和食堂一样,为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许多学校规定学生不准外出消费,直接致使垄断地位的稳固。而结果是什么呢?曾有调查机构做过调查,学校超市销售的文具和食品的价格,普遍高于外面超市3%—6%。在这样的“高价”下,学校超市还经常出现过期产品,为了利益最大化,超市经营者往往将一些质次价高的商品摆上柜台,甚至销售“三无”和过期食品。
四川巴中在曾经发出的一则专项清理整治通告,足以证明上述报道的说法并非虚言——“专项清理主要包括校舍使用、食堂承包、学校资产管理、闲置校舍管理等四方面内容。重点治理未经批准,学校擅自出租、出借学校校舍行为;将出租、出借学校校舍等资产收入设为‘小金库’,挥霍浪费、乱发钱物等行为。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由学校举办原则,重点检查学校将自有食堂低于市场价格承包给个人,食堂承包人又未对学生让利的行为;签订‘永久牌’食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期限太长明显不合理,造成学校食堂管理障碍,饭菜质量低劣,学生家长意见较大的;在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中存在利益输送的。”
【由于学校和学生地位的不平等,面对学生的不满,学校往往实行高压政策】
存在利益输送,学校成为食堂、超市经营的直接利益关系人,那么这个本身应该作为外包监管者的角色,就完全不一样了。但学校对学生的监管力量,却是天然存在,并难以撼动的。有论者就发现,从一些跟食堂纠纷有关的学校公告就可以看出,在一些学校的管理者看来,学生就应该是“听话的羔羊”,不想无奈忍受而“造反”、“起义”的,必然是“个别学生想挑起事端”。从一个例子很容易看出学校是否霸道:目前,不得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棉被等生活用品已被各级管理部门反复重申,但霸道的往往学校依然如故,有些学校要求每个新生入学都去领取一个大包裹,里面包括几十件大大小小的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类、生活用品类、床上用品类甚至还有收音机,都必须强制消费。
这就是为什么一些明显的不合理现象,在很多学校大行其道了。前面提到的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人和校区“3000人砸食堂群殴校长”事件,很多学生之所以如此愤怒,仅仅是因为在这个比较偏僻的小区,“一瓶矿泉水外面卖2元,这里就要3元,易拉罐的可乐比外面贵5毛,塑料瓶装的可乐卖4块”。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是学校经营水平低下,给垄断者可乘之机】
除去“黑心学校”与“黑心食堂”勾结外,还有一些情况是学校可能并没有在食堂经营方面攫取多大利益的想法,但作为一个承包经营权的审批者,本身做得很差劲。有调查发现,某高校四个食堂承包给一个承包商管理,食堂提供的服务和食品价格都由承包商决定,根本没有其他经营者与其竞争,广大学生消费主体没有选择的空间,失去了市场的调节作用,在经营中很容易出现饭菜卫生不合格、食品价格混乱、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低等一些列问题。(本文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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