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路径探析

  • 来源:科技研究
  • 关键字: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化
  • 发布时间:2021-01-11 16:23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已经越发成熟,其已然成为人们获取各种信息,丰富自身知识储备的重要手段。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国有企业有必要抓住机遇,借助于信息化手段来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工作水准,为国有企业的党风建设以及防腐倡廉提供更多支撑作用。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

  信息化建设可以全面提高工作的整体效率。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便利性、高效性和规范性,提高相关问题受理、处置、核查、审理全过程的效率,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程度,用信息技术固化工作过程,防范工作的随机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新兴的信息技术,对高科技腐败进行有效侦查,获取有力的电子证据,进一步加大对腐败的查处力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纪检监察工作与信息技术相结合,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向更广泛的领域延伸。

  (二)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案件资源

  在日常信访核查监督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并积累了大量有用的数据和案件材料,但在信息化程度不够之前,大量数据被人记录、书写。在信息化建设中,应用大数据技术,将各类数据和信息输入到系统中,以便更有效、更定期地分析反映出来的新问题,及时提出预警,防患于未然;对查处的廉政违规行为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其共性,并对其进行廉政风险防范。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措施与建议

  (一)借助于信息化手段来强化党风建设以及防腐倡廉工作的宣传力度

  全方位地强化对党风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深度建设相应的反腐倡廉网络机制,展现出网络媒体存在的独有优势,在工作的过程中大力宣传我国推行的方针与政策,展现相应的反腐倡廉所取得的友谊成果,为企业党建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相应的推动作用,促进企业的长效发展。首先要全方位地强化对反腐倡廉以及党风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在企业建设的过程中及时向各个部门提供有关于我国政府发布的新政策以及新动态。在企业之中公布最近时间节点之内纪检监察的核心工作以及相关活动,进一步明晰当前的工作需求,全方位地强化对电气概念企业直属单位的领导工作。尽可能地提高对企业内部党风廉政宣传的投入力度,用以帮助下属企业借鉴发展,全方位地深化企业整体的反腐工作建设。其次,全方位地强化对企业内部员工开展的反腐教育,借助于互联网信息平台来宣传有关廉洁清正的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用以树立相应的榜样以及典型形象,带动企业内部员工的廉洁清正的工作模式。将各种反腐教育材料发布到企业的相关网络之中,以此来保证广大工作人员能够按照自己的工作时间来进行深度学习,随时接受相应的警示教育,引导党员群体形成更为完整的到的素养,自觉强化自身的党性素养,构建起能够推进企业成长的坚实的思想防线。最后,全方位地展现出企业纪检监察网站的数据库功能。及时收集有关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条例,更新相应的知识内容,通过整合处理的手段来发布到网络之中,形成更为完整并且内容健全的电子数据库,方便后续工作人员进行深度学习与探索。

  (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优化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流程

  首先+企业管理者应在企业各个经营管理领域和环节+加强信息技术的融入和应用+结合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特点和基本内容+开发一系列符合企业经营管理需求的信息系统+并以此为基础+加强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数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从而规范企业上下所有职工的日常工作行为+ 避免发生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随意性、主观性和隐蔽性问题+为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参考。其次+加强基础建设+建设纪检监察专网+接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内网+强化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联系+满足纪检监察各类数据和业务承载需要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要求+建设覆盖企业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涵盖纪检监察核心业务的监督执纪问责系统等+让程序更规范+让履责全留痕+让数据多跑路+让监督更精准。

  (三)基于融媒体发展动态加强舆情处理

  面对融媒体环境下快速发展的舆情信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需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具有的优势,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引导线上线下及时跟进、合理处置,保障舆情信息的双向对流。具体来说,纪检监察机构需要全面关注网络、论坛、贴吧、微博、微信以及各媒体中发布的有关舆情信息,第一时间跟进,始终掌握最理想的“窗口期”,适时发布相关的权威信息,使得群众能够真实了解实情,引导正确的舆论。纪检监察机构还需要针对各种网络舆情进行分类处理,采纳有利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在平台上针对公众的意见进行主动的回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综合参考融媒体环境下舆论发展趋势,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舆论引导机制,保障信息的重复沟通。

  (四)借助于信息化手段来强化企业重点经营项目的监督

  首先是在企业内部开展相应的业务公开工作,除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不能公开之外,其余业务均需要做相应的公开处理,用以让各个部门、各个员工的具体工作模式都能够产生相应的变动。构建相对开放活跃的信息平台,利用平台,在保障企业内部各项信息安全的支撑下,下属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将已有的业务内容向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公开,尤其是企业之前的各项招投标工作、资金运作情况以及各项对外合作情况都需要做公开处理。在企业已经将各项信息要素公开的前提之下,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对各项已经公开的信息做相应的审核检验处理,用以迅速发现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好网络平台之中的监管工作。其次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需要利用现代化企业管理系统来做好相应的监控工作。及时发现企业运作过程中的问题,并对其予以解决,根治各种腐败问题。最后则是要充分展现出企业内部的审计部门以及业务主管等部门的重要监管作用,用以和纪检监察部门相互联合处理,及时解决当前企业内部存在的各项发展问题,三者共同处理,针对企业各项公开业务来建设相应的反馈机制,无论是任何使用系统的人对于业务存在疑问都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如果是问题较为严重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向当前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其在进行核对之后如果发现事情属实,那么就需要积极对其开展相应的处理,用以深化企业内部的党风建设以及廉政建设工作。

  三、结论

  综上所述,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来说,“互联网*”时代不仅意味着挑战,同时也意味着发展机遇。需要我们实事求是看待目前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存在的短板,充分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趋势、信息化技术发展动态,通过围绕信息化建设推进软硬件优化更新、加大新兴信息化技术研发引入力度、基于融媒体发展动态加强舆情处理、完善纪检监察信息化管理机制,加大纪检监察队伍培训教育及引进力度,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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