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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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协同治理,监督,组织机构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22-03-11 11:43
摘要:在本文中主要针对当前实施的河长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针对当前河长制认识不足、组织队伍不稳定、协同治理机制以及公众参与和监督等现实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促进河长制的有效落实。
引言
河长制是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为了治理江河湖泊污染等问题而提出的政策,自实施以来地方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的影响政策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进一步加强江河湖泊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必要对河长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寻求有效的解决对策,促进河长制的有效实施,使河长制不断完善,最终实现“河长治”的根本目标。
1河长制概述
河长制是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并根据工作要求做好江河湖泊的管理与保护,切实解决江河湖泊污染、严重过度使用等现实问题,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自河长制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各地区的环境质量、水资源的污染和使用问题等都得到一定的解决,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对河长制认识不足
河长制的实施时间并不长,作为一个新的管理制度,因为缺乏成熟的经验,导致实施过程中个别部分或个人对于河长制的理解并不深入,职责划分不清晰、具体的措施也没有按照规定落实下去,甚至出现问题以后还会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对河长制的实施产生极大的影响。
2.2组织队伍不稳定
组织队伍不稳定也是河长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首先是河长人员的职务变动问题,如人员提拔、工作调动、违纪被查等,影响河长治河工作的稳定性与长效性,甚至还会出现工作衔接不上,治理江河湖泊问题形成形式化存在[1]。而且一旦河长出现违纪的行为,之前实施的治水措施都会被全盘否定,降低治理工作效率。另外是针对市县河长制办公室机构的编制问题,如机构设置并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意见等,一些地区河长制办公室只是临时组建或挂靠其他单位,这一问题也导致各级工作人员会存在频繁变动的问题,不利于河长制持续、长期的实施。
2.3未形成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
在很多地区流域水系过于复杂,通一条河流会被分成下游、上游和中游,其中还包括很多分枝,因为流域水系的复杂性特点难以避免在治理过程中出现职能交叉、责任推卸的问题,甚至在治理江湖水问题的同时还会与防洪减灾、城乡供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存在矛盾冲突,影响河长制的落实。我国已经针对水环境问题规定了由水行政主管机构来开展河道监管工作,但是水质、水量以及水环境建设、水污染治理等等都是不同机构来负责的,责任划分并不明确,不仅影响各项工作的衔接,甚至会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没有形成明确科学的协同治理工作机制。
2.4公众参与度不高且监督力度不够
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很多地区会选择内部自我监督的方式,公众参与监督的程度低,积极性不高。但是在社会生活中,公众是主要的排污者,也应该成为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只有公众共同参与到治理中,才能创建更好的生活环境。实际上,公众仅仅享受了治理的成立,在江河湖泊的治理工作中表现出参与意识不够、认识不足的问题,缺乏一个完整有效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3河长制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3.1提高河长制的重视,转变思想观念
河长制实施过程中首先就是要提高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河长制在江河湖泊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同时,还要提高河长对江河湖泊管理的认知,加深对河湖的了解,明确当前河湖综合生态保护以及治理工作中的不足,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根据国家的法律规范切实做好江河湖泊的治理。另外,培养高素质、实践能力强、责任心强的河长,这也是河长制实施的基本保障。
3.2加强组织机构及领导保障
首先,进一步完善法制保障,以法律规范要求河长将自身的责任在工作中落实,责任到岗,避免出来这一任河长走了,下一任河长又要重新制定规章制度,影响江河湖泊治理工作效果。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涉水法律法规,因为河长制实施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和法律尚给予保障,并在治水相关法律中增加河长制的内容,保持各法律规范的一致性[2]。其次是形成专职机构,设置专门的河长制办公室,安排具有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从组织机构上给予保障。最后就是加强河长制培训,调动河长治河的科学性,使相关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河长制工作。
3.3加快完善协同治理机制
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加快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才能切实做好河流治理工作。首先,在地方政府的带领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使河长制相关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促进地方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农业、卫生等等相关部门在河流治理工作中的交流与合作,协调联动,协同治理,促进河长制的实施;其次,加强管理与技术的协同,由行政部门负责河长制政策的制定与日常考核,具体的河流治理问题则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最后搭建交流平台,在基层开展交流研讨活动,推广有价值的经验做法。另外,在每一个季度组织经验交流会,促进地区河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交流,积累经验,形成完善的河长制体系。
3.4加大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河长制实施过程中还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可以通过电视、新媒体等建立河长制信息发布平台,使公众了解河长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的思想意识,共同参与到河流治理工作中。同时,还应该在政府网站、水利网站等为群众提供举报、反馈问题等的途径,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也有助于激发公众的责任意识,对提高江河湖泊治理成效起到重要作用。
结语
河长制的实施时间比较段,经验缺乏,所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少,要想持续推进并完善河长制还需要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正确认识河长制及其重要性,加强组织机构完善,建立协同治理机制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与治理,创设全社会爱护珍惜河湖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赵颖,邢昱,安国安."河长制"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农家参谋,2018,(05):218.
[2]张楠,刘莹,王新瑞.浅谈基层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农业,2020,(02):5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