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对财政监督的影响

  • 来源:国际商务财会
  • 关键字:会计集中核算,财政监督,影响
  • 发布时间:2023-07-29 20:42

  秦 伟

  (聊城市财政局)

  【摘要】近年来,会计集中核算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应用较多,财政部门通过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并取消单位会计、出纳岗位,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收支的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会对财政监督产生影响,文章通过分析会计集中核算对财政监督的影响,进一步给出相关对策,更好地发挥会计集中核算优势,推动我国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与核算方面的持续改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各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财政监督

  【中图分类号】F810.6

  一、引言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从实际应用效果方面分析,其可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与工作效率。会计集中核算作为一种新型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可将服务与监督有效融合,从而实现对财务收支活动全过程的财政监督,并有对应机制与体制的支持。会计集中核算可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能够有效规范各种违规行为,如多头开户、乱支乱用、逃避监管等[1]。会计集中核算在具体实施中, 实现了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分离、会计凭证存放管理与单位分离,并保证会计业务处理过程的公开,有效防范在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舞弊行为。然而,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会对财政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产生不同影响,因此需要分析相关影响,采取更好的对策加以管理。

  二、会计集中核算与财政监督的关系分析

  (一)财政监督提升会计集中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将一个单位的所有会计核算业务集中到一个中心进行处理和管理。这种方式可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所有的会计业务都在同一个中心进行处理,可以避免分散处理带来的错误和延误。财政监督可以通过对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财政部门可以要求会计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核算,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财政部门可以对会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确保会计核算的及时性。

  (二)财政监督提升会计集中核算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会计集中核算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是指会计中心的工作应该公开透明,使得相关部门和公众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核算结果,这样可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公信力和可信度。财政监督可以通过要求会计中心公开其工作情况和核算结果,提高会计集中核算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财政部门可以要求会计中心公开其核算标准、程序和结果,使得相关部门和公众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核算结果。同时,财政部门可以对会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工作符合规定,提高会计核算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三)财政监督对会计集中核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有相应的要求

  会计集中核算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否则会带来不良后果。财政监督可以对会计集中核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并更正不合法和不合规的行为,

  确保其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财政部门可以要求会计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核算,确保其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会计集中核算的相关信息有利于财政监督的开展

  会计集中核算的相关信息可以为财政监督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财政部门可以通过会计集中核算的相关信息,了解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情况,为财政监督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同时,财政部门可以对会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财政监督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三、会计集中核算对财政监督的影响

  (一)影响财政监督对象与内部管理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会对财政监督对象以及内部管理产生影响,会计集中核算具体实施中是以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为前提,因此在会计集中核算实行期间,单位原来领导的财权、事权、决策权等并未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是单位内部各项收支等经济往来业务管理工作,这一部分工作则由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负责。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象方面的地位未发生变化,而且会计核算中心也成为审计监督对象之一[2]。集中核算后,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均通过核算中心完成核算以及信息反馈,但是作为监督单位,其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承担会计资料本身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的责任。结合上述分析,通过实施集中核算,财政监督机关需要对监督目标做出调整,并有效区分被监督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核算中心的责任,从而更好地加强管理工作。

  (二)影响财务报告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会计集中核算实施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核算效率与工作质量,杜绝相关舞弊行为,保证资金有效使用。从实际应用具体效果方面分析,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后,违纪现象发生率明显下降,主要表现在一般性账面、常规性账面等方面,不过从会计核算中心的本质方面分析,其属于财务代理制之一。会计核算中心实施期间,不同单位的经济往来情况与会计核算在时空方面具有一定的分离特点,基于这种特点,被监督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能够反映出相关经济业务,但是会计核算中心无法监督不同经济业务本身的合法性、真实性。较多行政事业单位本身账目与国有资产具体实物也存在分类情况,即账目上的数据与实际资产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容易发生账目与实物不符的情况。整体而言,核算中心在对不同单位收入与支出方面的核算与监督存在局限性,可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更加隐蔽的违法违纪问题,造成相关经济损失。

  (三)影响财政监督质量管理

  为了保证财政监督质量管理效果,早期财政监督机关在管理过程中有对应的管理制度,重视日常财政监管及专项资金监管,并做好财政内部的监管,通过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保证财政监督质量。财政监督质量管理中,财政监督机关通常会追根溯源,并确定了部分必须要核查的经济事项。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被监督单位与核算中心在空间上存在分离状态,这样在具体财政监督过程中对于确定的部分必查项目则无法顺利完成,从而对整个财政监督质量产生影响。

  (四)影响财政监督效率与成本

  财政监督内容主要为单位的财务资料,应用会计集中核算,被监督单位的经济业务均需要在核算中心完成审核与处理。针对相关票据的审核,一方面是分析相关票据有无主要领导签字,另一方面则对票据是否合格做出判断,这样就造成整个会计核算仅仅着眼于票据方面,对于存在的不合理支出可能在核算中无法发现[3]。此外,被监督单位保存以及提供的通常只是收据存根,无法深层次、有效地在核算中心内完成经济事项的审查,为了保证审核监督质量,通常财政监督人员需要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报账会计等加强沟通,便于精细了解相关经济业务往来具体情况,这些不仅对监督质量产生影响,同时监督效率以及监督成本均可提高和增加。

  四、通过会计集中核算强化财政监督的对策

  (一)提出精细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监督有章可循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对财政监督对象以及内部管理产生影响,财政监督机关需要及时调整监督目标,明确被监督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核算中心的责任等,对指导后续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

  精细化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予以支持,并针对财政监督机关分工管理办法做出优化与调整,会计核算中心不能只在固定区域工作,需要在同级会计核算中心灵活地安排派出机构,解决核算中心与监督场所在空间上出现的分离问题。针对不同监督对象,需要围绕会计集中核算,调整并优化现有管理制度,通过财政监督法律的更新,从法律层面明确财政监督机关在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如可监督进入会计核算中心的所有统管单位财务收支行为,规范财政监督的日常工作。财政监督机关同样也需要结合会计集中核算的工作内容从法律层面明确对应工作人员的日常职责,以及会计核算中心、被监督单位在整个工作配合中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发挥法律作用,保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要求被监督单位在整个会计集中核算中提供的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对于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资料,则应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提出精细化监督管理可保证财政监督有章可循,避免出现多个检查组在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对同一单位进行检查,保证财政监督工作的有序性,提升财政监督质量,消除监督盲区问题。

  (二)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监督检查程序

  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基本运作模式方面分析,其在具体应用中强调“三分离一公开”,不同机关在会计集中核算内容、核算程序等方面会有不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确保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核算中心根据财政监督情况,及时将检查通知书等资料送到被监督单位内。作为核算中心,需要对不同统管单位的财务及时核算与处理,并且在开展工作中知晓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在财政监督机关对被监督单位检查过程中,作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也需要予以配合[4],避免被监督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出现违规操作问题。实际上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医疗系统等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内容等方面存在不同,故而在监督检查程序探索以及分析中,需要考虑不同行业性质、经营管理特点、主要财政收入与支出情况,从而更具有针对性的确定出符合行业特点以及会计集中核算要求的监督检查程序,确保会计集中核算后对应财务报告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三)优化监督方法,突出重点,保证监督质量

  会计集中核算对财政监督产生影响,为了保证监督质量,需要调整监督方法,确保重点内容得到有效监督,从而提升整体监督质量。优化监督方法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会计集中核算与传统会计核算在特点方面的不同,同时总结应用会计集中核算处理中出现的新问题,这样可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对监督方法做出优化与调整,提升整体监督质量。

  优化监督方法过程中,需要重视对内部控制效果的日常考核,注重不同单位内部控制的特点,依靠不同单位内部考核与管理提升整体工作质量,为会计集中核算奠定基础。财政监督机关内部需要有不同专业检查人员,同时财政机关也在不同单位有外派的会计核算人员,上述两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重视沟通交流,加强联系,深层次了解单位内部的相关收入、支出等,通过过程管理提升监督质量,互相配合保证整体工作质量。会计集中核算监督管理中,不能只看有没有单位领导的签字、审核单位拿来的票据是否合格,而要强调在财务监督前期调查以及对单位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前相关调查资料以及对单位日常运作情况的掌握均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财政监督质量。结合不同单位的特点,不断总结并确定出会计集中核算中的重点,并将其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心,进而在保证重点工作做到位的基础上全面协调各项工作。需要注意的是,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对账单的检查、疑点的跟踪检查等均是重点,通过上述优化处理,提升整体监督质量。

  (四)创新财政监督模式,保证财政监督工作效率

  除了优化财政监督方法外,还需要积极创新财政监督模式,例如在传统人工监督、人工操作的基础上,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等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通过计算机对不同单位相关报表、凭证、账册等予以核算,还可借助大数据技术以及数据挖掘技术等进行不同单位会计数据的核算与管理,更好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效率。针对单位中开支、往来款项存在异常的情况,需要做好持续跟踪,确保相关收入、支出等符合情况。针对单位中的重点工程、重点财务审计事项、重大资金使用等均可采取综合分析法、重点抽查法,通过创新财政监督模式,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效率与质量,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为了保证核算中心财政监督质量,核算中心还需要有一定的支出去保证核算中心正常工作的运转,包括正常运转费和业务单位各种凭证资料的购置费、基础设备购置费等,增加整个财务监督过程中的成本支出,作为核算中心也需要加强自身的监督工作,确保自身无相关问题[5]。

  五、结语

  会计集中核算会对财政监督的多个方面产生影响,在具体财政监督过程中应强调精细化管理,将原有工作内容、制度、程序等做出调整,加以精细化管理,更好地规范并指导会计核算中心的日常核算工作。会计集中核算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和沟通,才能确保财政监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业务与集中核算的相关要求,财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监督检查程序,确保监督检查程序能够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发挥作用,解决实际遇到的相关问题;对于财政监督模式、监督方法等应不断优化与创新,保证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的财政监督质量与工作效率;财政部门要充分引入新型管理理念、信息化技术等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保证财政监督管理到位,提升会计集中核算的效率与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1] 王璐. 浅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36(03):20-23.

  [2] 张喆.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对策研究[J]. 当代会计,2021(21):28-30.

  [3] 张惠兰.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探讨分析[J]. 财经界,2021(19):155-156.

  [4] 吴晓明.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探讨 [J]. 商讯,2019(24):31-32.

  [5] 胡孝辉. 依托“双轮战略”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山东省郯城县构建多层次立体化财政监督工作体系纪实[J]. 财政监督,2015(01):51-52.

  责编:杨雪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