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之殇”看合成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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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17 16:34
本刊评论员
“合成谬误”从政策上来看,是指各部门的单个政策都是对的,但当这些政策被齐头并进地强力实施时,则可能导致与预期相反的“局部用力、全局不利”的错误结果。梁子湖被严重污染的“湖之殇”,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为保护梁子湖生态环境,2018 年长江十年禁捕政策实施以来,梁子湖加大了工作力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实施了增殖放流、禁捕、种草等生态保护措施。增殖放流,为的是增加鱼类种群数量;禁捕,为的是保护水生物多样性;种草,为的是改善水质和湖泊生态。梁子湖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出发点不可谓不好,行动不可谓不坚决,但当三者齐发力且各行其是时,梁子湖就出现了“鱼进草退”、水质下降的困境:大量繁殖的鱼类将20 万亩水生植物吞噬殆尽,梁子湖的一、二类水质下降为四类水质。
梁子湖的“湖之殇”,始于多重保护措施叠加产生的合成谬误。对于增殖放流,上级每年给省梁子湖管理局拨款约100 万元,省里也有配套资金,专款必须用于购鱼、投鱼,每年专款未用完就是未完成任务,是要追责的,不可谓不严格。对于禁捕,不论何种水生生物,包括“斤鱼斤草”(平均每斤鱼每天要吃一斤草)的草鱼,一律禁捕,禁捕队一天24 小时轮班巡逻守护,不可谓不尽职。对于种草,武汉大学于丹团队扎根梁子湖30 年,种下20 万亩水生植物,不可谓不艰辛。结果是,师生们潜水种下的草,眨眼就被草鱼等啃食个精光。于丹估算,增殖放流加禁捕,导致梁子湖内的鱼量已超过1500 万公斤,是禁捕前的3 倍以上。“鱼草较量”中,水草消失了,荷花不见了,湖水浑浊了,各部门单个政策的“局部合理”,就这样活生生地导致整体“湖之殇”的涩果。
梁子湖的“湖之殇”,在湖泊治理中并非个例,在经济治理中更是屡见不鲜。比如平台治理、双碳目标、房地产整治、共同富裕,每一项都是很重要和必要的改革,但当这些政策被齐头并进地强力实施后,由于政策执行中的短期化、地方化、碎片化等问题,就在宏观经济层面上产生了事与愿违的不利后果。合成谬误,已经成为经济政策执行中的一个严重问题,教训是深刻的。
合成谬误何以产生?关键在于没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局部与整体。由于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不一致,对个体、微观、局部而言是对的政策,对集体、宏观、整体不一定是有利的。一些局部政策的同频共振产生的叠加效应,也会考验整体经济承受力。二是长期与短期。很多问题是多年积累的,比如生态环境的治理,解决起来绝非一日之功。把长期问题当短期问题,把战略问题当战术问题,把持久战当成了攻坚战,总想毕其功于一役,结果是欲速则不达。三是对上与对下。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者出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考量,在工作任务轻重与出错概率等因素的影响下,“只遵制度惯例,忽视执行结果”成为其最优执行策略。梁子湖的水质恶化,眼可见、鼻可闻,老百姓怨声载道,相关部门也心知肚明,但因担心没完成任务被“追责”,而最终选择了回避问题的态度。
解决合成谬误,在于树立“一盘棋”思想。“一盘棋”思想,要求坚持系统观点和方法,坚持从全局出发,把握好多种目标、多种措施的平衡,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统筹兼顾、整体施策;“一盘棋”思想,要求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在决策制定和实施时反复论证、慎之又慎,不能简单行事、任性作为,要尊重经济规律,尽可能多地采用市场性、指导性的措施,尽可能少地采用刚性约束、刚性考核;“一盘棋”思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结果负责有机结合起来,以结果为导向,创造性工作、创新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