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需要共同抵达

  • 来源:人力资源
  • 关键字:农民工
  • 发布时间:2013-06-07 13:42

  中国的城市化已将传统的社会格局分成两半:一半是光鲜夺目的城市,另一半则是灰头土脸的乡村;一半日新月异,另一半停滞徘徊。

  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在“农民工”的标签下,扮演着务农者、进城务工人员、打工族、第三产业服务者、农贸市场供应商、小商贩、装修工等角色。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难以定义“农民工”的身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将他们归类于农业户口,但他们却更多地出现在城市之中。他们成为城市事实上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他们,城市将被架空,如果没有他们因劳动而粗糙的双手,“大国崛起”、“中国奇迹”、“世界工厂”根本无从谈起。

  对于三代农民工来说,进城打工就是为了改变几十年形成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状况,是为了成为理直气壮的“城里人”。他们怀揣着各自时代各自的梦想进入城市,却一次次被拒之门外难以扎根,不得不成为来来往往、飞飞停停的“城市候鸟”。

  “民工荒”让城市心慌。

  城市为何留不住农民工?如何让“候鸟”变“留鸟”?如何理顺农民工与城里人之间的关系?这些问题是摆在政府和全社会面前的必答题。吸引并留住农民工,城市需要利益让渡,但不是凭一时的良心发现,更不是出于俯视的偶然施舍,而是要在制度设计上有所确定。而从观念上解开“农民工”这个称谓死结,更需要全社会自我反思的勇气和久违了的传统道德力量。

  2005年,深圳市通过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将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欠薪保障基金”开始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坚实的后备保障。

  2006年,重庆市在国内首推“农民工免费夜校”。不仅传授农民工实用的技能,而且教会农民工如何在城市立足、发展。

  2007年,中国法律史上首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出台,第一次对侵犯农民工权益等行为“大声说不”,农民工的权益有了法律的保障。

  2010年,广东省出台《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全面接受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候鸟”们终于可以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一张“城市绿卡”,摘掉“农民工”的标签,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华丽转身,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城市生活带来的便利和舒适。

  从打击盲流、收容遣送、废除收容遣送,到赠予其城市光荣建设者称号,使其成为城市建设一分子、城市新市民……城市越来越离不开这股来自乡村的新鲜血液;从保障其收入、维护其权益到“积分入户”,城市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面向“候鸟”的城市大门也在徐徐开启。有更多的人清醒地认识到,“为候鸟筑巢”不再只是一项看上去很美的面子工程,在本质上,更是保持城市活力的永动机。

  从农村到城市到底有多远?三代农民工走了漫长的30年,至今仍未抵达与城市“相濡以沫”的幸福空间。这条路或许有些遥远,但只要方向明确、踏实前行,我们仍然坚信,终有那么一天,他们能在城市中找到自己的安居之地,站住脚,扎牢根,完成从候鸟到留鸟的嬗变。

  这,不仅是整个农民工群体的希冀,更是城市之幸、社会之福。

  文/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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