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激情就做不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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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9-10 15:38
联系多次,岳德怀才同意接受采访,一身颜色稍褪的检察制服,风尘仆仆地从办案点赶来,采访结束后,又匆忙地赶回办案点。
岳德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从事反贪工作八年来,他习惯了“只要案情需要,饭碗一放就去,半夜起来就走”的生活。八年间,他办理大案要案75件,侦查终结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已判案件保持零上诉。
让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方圆》:像你这样的资深检察官,转业前还曾是一位优秀的歼击机飞行员,心理素质肯定超于常人,接受采访应该不会紧张吧?可我发现你的手好像一直在抖。
岳德怀:都这年纪了,面对你们我当然不会紧张。我这是因为得了帕金森综合征,去年确诊的。
《方圆》:帕金森?那你应该多休息休息,为什么还坚守在办案一线?
岳德怀:我是我们局里最老的兵。他们年轻办案人员虽然学历高,理论水平高,但是办案经验不够丰富,面对一些社会阅历丰富的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犯罪嫌疑人,我担心他们“hold”不住、拿不下,我得多带带他们。
《方圆》:听说你工作中非常善于创新,“让侦查人员出庭”就是你首先推出的做法,比修改后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对“办理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出庭”相关规定还提前两年时间。你是怎么想到的吗?
岳德怀:2011年初,我们办理了一起某单位五人贪污受贿窝案,在案件侦查阶段,我带领4名侦查人员,仔细研究分析案情,逐人逐项核实贪污受贿行为,连续查了12天,先后翻阅上千本账册,走访调查有关人员近百人,行程上万公里,可以说是已把5名被告人的作案情况查得一清二楚,自认为可以松一口气。可在第一次开庭过程中,有两名原来担任领导职务的被告人态度极其强硬,庭上翻供、拒不认罪,一口咬定因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对检察机关的讯问笔录全盘否认,使庭审陷入僵局。
本来觉得十拿九稳的案子竟然翻供,这下把我急坏了,该怎么办呢?想来想去,觉得有必要让4名侦查人员出庭,由他们对侦查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说明。
《方圆》:当时修改后刑诉法的相关规定还没有出台,没有法律支撑,应该有很多反对声音吧?
岳德怀:的确,我提出自己的想法后,院里有人认为,以前没有这样做过,以前都是侦查人员撰写书面情况提交给法庭,而且被告人和侦查人员是一对尖锐的矛盾主体,侦查人员出庭可能会引起新的矛盾,同时也会给侦查人员人身安全等带来不利影响。
而我认为,侦查人员不出庭,只书面说明情况,万一有什么漏洞,被被告人抓住的话,还得影响庭审进行。而且对于拒不认罪悔罪的被告人,就得突破常规,使用新方法,让被告人无从狡辩,方法都是人创造的,只要对办案有利,我们就要大胆地去尝试。况且,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其实是多数国家的司法惯例。比如美国《联邦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第601条规定:“除本证据规则另有规定外,每个人都有资格作为证人。”该规则只排除了法官和陪审员,那就说明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有人说,这样做是不是太冒风险了?我却说,为了有力惩戒贪污腐败,适应新情况,创新办案方法是有风险,我要带头冒这个风险。
《方圆》:结果怎么样?
岳德怀:效果非常好。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在法庭上,侦查人员向法庭提交了依法侦查形成的翔实的音像资料等证据,并逐一回答了辩护人、被告人和审判长的问题,再加上行贿人的当庭作证,被告人只好认罪伏法。
倡导非羁押侦查模式
《方圆》:据了解,检察机关办案通常都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然后开展侦查,而你倡导的却是非羁押侦查模式,请介绍下你的思路?
岳德怀:没错。羁押侦查犯罪嫌疑人,是多年不变的常规侦查模式。但我在办案实践中发现,有些案件羁押容易让犯罪嫌疑人产生消极心态,增加犯罪嫌疑人的抵触情绪,不利于案件侦破。
我给你讲个真实的案例。2009年初,某工程公司总经理陈某贪污受贿近百万元,我接手案后,通过讯问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非常配合,认罪悔罪态度也很好,对我们提出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暂时不让孩子知道自己犯罪的事,让他回趟家,安顿下家人。我觉得像这样的人没必要羁押,也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不羁押反而更有利于案件办理。我就和同事商量了一下,当时就有人提出来,会不会有人认为我徇私枉法。我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就冒着可能会被人误解的风险,将自己的想法向检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建议对陈某实行非羁押侦查,没想到得到检委会的支持和批准。陈某也因此深受感动,不仅详细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检举揭发了其他7名窝串案犯罪嫌疑人。结果,基于陈某的立功表现,检察机关依法建议对其减轻处罚,得到法院的采纳。
《方圆》:看来这种模式对于认罪、悔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岳德怀:我们院从2008年开始试行对主动配合办案、真诚悔过的嫌疑人取保候审,并不断完善“附条件非羁押侦查”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推广。5年来,我院实行非羁押侦查的40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未发生一例逃跑、翻供等妨碍侦查的情形。
告诉你一组数据,经统计,近年来我院实行非羁押侦查,一审服判率达100%,非羁押侦查模式对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统一,能起到有非常巨大的作用。
全省首办“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
《方圆》:《刑法修正案(七)》实施后,贪污贿赂类犯罪增加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一新罪名,据听说你在全省率先查办了一起,具体是怎样的情况?
岳德怀:2011年4月反贪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个体老板在一次招标过程中,通过秦雨向市区某单位领导洪毅打招呼拿工程。工程中标后,秦雨收受个体老板财物20万元。听到风声后,秦雨出逃到外地。
办理这种犯罪嫌疑人外逃案件讲究一个“快”字。我马上与公安机关联系协调,借助移动电话GPS定位的技术手段,锁定秦雨的行踪,并连夜带领干警前往浙江嘉兴将秦雨抓获归案。一开始,犯罪嫌疑人极度不配合,然而,在审讯中我们发现她对女儿感情不一般,每当提到女儿的时候,高傲的她总流露出内疚和悲伤。原来,她丈夫破产外逃后,她和女儿相依为命。经请示后,我们安排她和女儿通话。此举感动了她,最终供述了自己接受建筑商请托,请领导出面办事,自己收受“好处费”的事实。
然而,秦雨和洪毅之间是否具有密切联系,是能否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查办秦雨的关键。为此,我要求负责取证的干警从通讯公司调取秦雨的通话记录,借助软件梳理,分析秦雨和洪毅的通话次数、通话时间等情况,结果证明二人联系频繁。此外,侦查人员发现秦雨和洪毅之间存在数额达40万元的借贷关系,相互之间还提供信用担保,两个家庭在节假日期间经常相互走访、委托照顾子女等。有了这些扎实细致的侦查工作,庭审指控很顺利。
后来法院审理认为,秦雨作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已经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遂依法判处秦雨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没想到这起案件竟是我省首例“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有信仰让自己保持激情
《方圆》:你以前是学飞行专业的,怎么干起反贪工作也那么得心应手?有什么秘诀吗?
岳德怀:哪有什么秘诀。做什么工作都一样,要想从门外汉变为内行,唯一的办法就是刻苦学习和努力实践。当飞行员时,我的教员就告诉我,驾机也要加强学习,知识学得多,才能打胜仗。
1996年9月,我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后,被安排到原县级宿迁市检察院工作,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的。报到的第一天,我就考虑,怎样才能尽快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当年10至12月,江苏省检察院对当年转业到检察机关的干部进行为期3个月的法律专业培训。我十分珍惜培训机会,每一堂课都认真听、认真记,不懂就问,培训结束时,我记了8本20多万字的课堂笔记。1998年,我一次性通过了全国初任检察官考试,并在全省检察官继续教育培训等培训中多次评为优秀学员。另外,工作之余,我喜欢读书看报,特别是一些总结经验和专业理论的文章。
《方圆》:听说你学习查账还有个有意思的小故事,给我们讲讲?
岳德怀:查账是我们反贪工作中一项很重要的技能。为了学习查账技巧,我还专门摆过一顿拜师酒。那是1997年,我刚转业到检察院的第一年,在查办一起贪污受贿案时,遇到查账难题。尽管在多次业务培训中,我的理论考试和案例分析成绩很好,但理论和实践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我学飞行出身,对于会计方面原本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培训中也只学了点皮毛。可我正好有一个亲戚是学会计专业的,并长期从事财务工作。
为了学到真功夫,我就把他请到家中,好吃好喝招待一下,在他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就提出了请他吃饭的意图,吃人家的“嘴软”,他只好同意当我的老师,教我查账。不过学起来真难,可以说比开飞机难多了,从总账到现金,从收入到支出,账目弄虚作假的环节怎样识破,票据不符的假象怎样看穿,查验账册的切入点怎样找准,我一项一项向他请教,一点一点学习消化。而且自从那次“拜师”后,他便成了我的业务顾问,遇到什么账目问题,电话随时请教,这对案件顺利查办也起到较大推动作用。
比如2008年,在办理一位小学校长涉嫌贪污案中,我们发现一笔3万余元的假票据,只有入账票据,这笔钱怎么变着花样支出去的找不到下落,犯罪嫌疑人自己也说不清楚。我在向“师父”请教后,带领一名侦查人员,从当天早上8点钟开始查找,几大本收支账、上万份票据,一页一页地翻、一笔一笔地核。这可不是浏览报纸和小说,每个字和数据都要用心看,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我们两个人关在屋里连续奋战,饿了就吃方便面,渴了就喝白开水,直到次日凌晨5点多钟,当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进窗户时,我们终于找到了那张造假支出的票据。由于太兴奋,两个人高兴地跳了起来,竟然连一点儿睡意也没有。
《方圆》:你已经52岁了,工作还这么拼,是什么给你这么大的激情和动力?
岳德怀:两个字—“信仰”。一个人没有信仰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就没有激情,没有激情就做不好工作。我的信仰就是忠诚于检察事业,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说真话,面对办案时那种压力,我宁愿干别的事,去吃苦、去流汗,累一年也不愿熬办案那几天,那种滋味真的不好受。可我是一名检察官,是反贪战线的一员,我只能向前冲,绝不能向后退!
臧宏年 万晓东/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