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交通恶法

  • 来源:汽车杂志
  • 关键字:交通,交通违法,公路限速,驾照
  • 发布时间:2014-01-07 10:26

  我最近开车一不小心违章超速了几次,罚钱事小,扣分可是几乎要剥夺你驾驶的权利了。正常而言,你做了出格违法的事,就要接受处罚,天经地义,要坦然接受。但这几单却让我既莫名其妙又心头火起。这几次行车,我知道路途险恶,一路小心为上,康庄大道上小心翼翼地盯防着那些明枪暗箭,而我车里坐着妻儿老小,我只想安安稳稳地将他们送往目的地。但很不幸,最终还是身中数刀。

  因而我发现的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在我所知的因超速此类道路交通违法而受到处罚的人当中,很少有人表露出“是我的问题,违章超速了,就要接受处罚”这类坦然接受的态度,大多数普遍流露出要么倒霉要么就是明明知道但依旧躲不开的无力感。老实说多年来驾驶人对于这类违章罚款或本质上就是为了罚款的行为已趋愤怒,近乎“人为刀殂,我为鱼肉”。

  这是为什么?路人皆知。

  无论官方是否同意,当下就是一个乱世。人心丧乱、暴戾暗涌、世风日下、妖孽辈出,政府的管制与公信力受到巨大挑战。此时平民要做的,是自保;官府要做的,是重典。

  重典有一个巨大的好处,是立竿见影。近年有关道路交通的“重典”,一是醉驾入刑,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而两者一个广受赞许与认可,另一个却怨声载道,并催生另一波乱象,何解?如果用重典让大多数人感到不适,那么这未必是乱世,抑或是典刑不当,这就是乱世与重典的辩证关系。醉驾入刑,民众拍手陈快,亦直接改变了中国人晚餐宵夜后的驾驶习惯,而超速罚款扣分,却遭致很多反弹,其背后的本质,是因为一个是与时俱进,以法惩恶,而另一个执法的依据就一直有待商榷,但却强推重典,招致反弹就不奇怪了。

  众所周知,公路限速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因车辆行驶过快而带来的安全隐患,但快到什么程度会带来安全隐患,需要严格的试验,法定安全限速与车辆的通行效率之间,更需要很好地论证。但很可惜,我国目前的道路限速仍在沿用一套老旧的标准,而这么多年过去,道路状况与汽车技术发展,修订标准以提升效率是必须的。但法例修订的滞后,一直延续了多年。

  关于不合理限速,相信大多数人的亲身经验是:很多情况下若完全谨遵限速,那你可能到达同的地要花成倍时问。很多道路状况条件下的限速,也实在过于离谱。比如一条一马平川,视野良好的国道,限速40km/h,逼得所有经过那个地带的车辆在摄像头前一脚重刹然后蜗行,人为地造成驾驶节奏的混乱与局地拥堵,原本为了避免车速过快造成危险,现在反而因为不合理的限速造成另一种危险。还有一次我走在广州内环路转机场高速的一条弯道,看不出有什么非常危险之处,但那里离谱地限速30km/h,以我最普通的节奏,放得很慢的速度,50-60km/h通过那里没有任何的问题,但很不幸,你很有可能超速100%,扣12分,吊销驾照。

  其实我不是为超速开脱,我认为的很常识,在施重典之时,你首先要保证施罚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义理都要站得住脚。我也相信其实大家都心明如镜,也不想再费唇舌说一些大家都明白的事情。现在很多人感觉到的本质是,退一万步讲,只要执法者出于公心,一时的愚蠢与迟钝我们都有耐心,但奈何的是,呼吁了这么多年,公安交管部门保守依旧,或许很多东西他们比我们明白得多,但就是不去做。我不知道你们去这些部门办事时是否有一种无言的屈辱感,感受那些人的懒政与傲慢,甚而在某些地方,明目张胆地设下超速陷阱以创收,手握公权而行卑鄙无耻之事,其心可诛!

  严绍健

  资深汽车媒体人。有着丰富的试驾经验,凭借独到的观点和干练的文字深受读者拥戴。现任《汽车杂志》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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