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级渔港到污染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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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5-06 13:51
距离2月12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的闰土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和利瑞公司)车间里挖出危险固废已经过去两个多月,除了2月底灌云县委宣传部的一则公告,称和利瑞公司副总等4名责任人员被刑拘,企业罚款20万元以外,再无任何消息。举报人钱长生告诉《方圆》记者:“再这样下去,我打算去申请信息公开。我必须知道到底挖出来多少。”
和利瑞公司所在的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号称苏北四大化工园区之一,汇集了大量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但正是这样一个以新能源、精细化工为主,年产值逾200亿元,财政总收入达20亿元的化工园区,却成了钱长生等当地人的梦魇:数不尽的河流被染成红褐色,千沟万壑被深埋的排污管道填满,水不能喝,空气中弥漫着强酸味,昔日的一级渔港和灌西盐场荡然无存。
曾参与制作去年7月《苏北黄海沿岸四大化工园区及其周边环境环境污染检测报告》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苏北某些化工园区的污染情况触目惊心:“某园区内有些水域的pH值竟达到了0.9,是不折不扣的强酸,我们用铁桶把水提上来的时候,铁桶当场就锈蚀了。”
历时两年,和利瑞偷埋固废被查
2011年8月13日,38岁的连云港灌云县燕尾港镇人钱长生受和利瑞公司聘用,在还没有投入生产的脂化车间的东北角负责看守建筑材料,进厂初期,钱长生上的都是夜班。
8月20日晚上,钱长生发现厂里有填埋东西的迹象,当时,正在修建的溴胺酸车间的一角被挖了一个几十平方米的长方形大坑,厂里的卡车运着一车车的废料,径直往坑里填。钱长生不能确定填埋的是什么东西,没有将此事声张。
11月19日晚,压滤机四车间又发生了同样的事情,这一次,钱长生偷偷藏了一些填埋的样品带出厂来。根据后来某环保组织对钱长生保存样品的鉴定,当时填埋的固废应该为LB兰磺酸废渣,为废弃了的半成品染料,具有致癌性、致突变性,如果直接埋入地里,将严重污染土壤及周边水源。
同时目睹压滤机四车间填埋固废经过的,还有当晚值夜班的灌云县同兴镇人刘同(化名),“说不上来叫什么,但肯定有毒,工厂里的工人都不让直接接触这种半成品废料。”刘同说,“没投入生产的车间都埋,埋了再在上面铺上混凝土,没人看得出来,然后工人们就在这地上上班。”
对于厂里填埋固废一事,和利瑞公司员工、燕尾港镇人万安龙(化名)也说:“厂里人基本都知道。工厂从2011年4月开始投入生产,自那以后填埋固废的事情就没停过。填埋时,具体动工的都是外地人,本地人是不让参与的。”
2012年1月17日,钱长生第三次目睹和利瑞公司填埋废料,他找到厂里的中层领导,要求他们停止填埋。中层领导没有理会。2月,钱长生再次找到和利瑞公司法人代表钱吉荣,对偷埋废料一事进行交涉,又遭到拒绝。
钱长生没有办法,把填埋固废的事举报到了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3月9日上午,应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受理钱长生举报后提出的面见要求,钱长生带着LB兰磺酸废渣样本,到管委会画了填埋固废地点的草图,具体为一南一北两个车间共四个坑,随后又签了证词,管委会的工作人员答应随后就派人去挖。
后来一连几天,钱长生没有等到通知。3月20日,临港产业区环保分局局长吴述新才向钱长生证实,环保部门已于17日下午组织了一次挖掘行动,目前挖出的一个坑里可以发现一些废料。但这次挖掘,钱长生并未到现场,他对环保部门认定废料性质等方面闪烁其词感到担忧,处理结果也不满意,依旧不断上访举报。
在这期间,钱长生因为在工厂作业中的一次受伤,被和利瑞公司提前终止了劳动合同。
直到9月6日,钱长生才从灌云县环保局局长李建忠手里拿到了针对他举报和利瑞公司偷埋固废的书面回复,回复称:“我局今年3月中旬和7月下旬两次组织现场挖掘,共挖出约10吨掩埋固废……还对厂区内10个点进行打孔钻探检查,意在彻底挖清所有掩埋固废,目前所有掩埋固废已经挖出并安全处置……”
钱长生告诉记者,灌云县环保局的处置依然不能让他满意,他与工友所目睹的偷埋固废的数量远大于实际处理的数量,回复中说的“全部挖出”难以让人信服。钱长生还表示,不仅如此,临港产业区环保分局的所谓现场挖掘,其实就是走了个形式。“有工友告诉我,和利瑞公司先在压滤机四车间的西门挖了一个空坑,证明没有挖到,然后在厂区二环氨基油车间外面的空地上埋了几袋废料,接着环保分局的人再过来,把这几袋废料挖出来带走。整个过程就是自导自演的现埋现挖。”于是,钱长生又将此事举报到江苏省环保厅。2014年1月,举报材料辗转交到了国家环保部。
今年2月8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介入和利瑞公司偷埋固废一事,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钱长生,他们一直听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有类似事情,现在有证据证实,一定会严格查处。
在华东督查中心的组织下,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三级环保部门于2月12日组织了一次现场挖掘。钱长生受邀进入可能填埋废料的车间,用红色漆料在地上作了标记,总共有4处。下午1点54分,在首先开挖的压滤机四车间里,挖掘机挖出了废料。
“彻查”依旧遥远,又掀转移“风潮”
现场目睹废料被挖掘机挖掘出来的钱长生,得到华东督查中心工作人员“继续彻查”的保证,当晚就离开了连云港。
2月13日,灌云县委、县政府组织了紧急会议,该县主要领导向华东督查中心和省、市环保部门领导表态,将严肃处理企业偷埋固体废物行为,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对整个临港产业区开展全面排查。
2月24日,灌云县县委宣传部发布了处置公告:对于近日发生的和利瑞公司擅自填埋固体废物的违规行为,经过连日挖掘,目前已清理固体废物和被污染土壤42.068吨,抽取污水5立方米。鉴于和利瑞偷埋固废事件性质恶劣,灌云县委、县政府已启动问责程序,该县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环保局副局长陈守明被停职,管委会环保分局局长吴述新被免职。
即便如此,这次发布的阶段性公告依然引来当地群众的争议。公告称已对举报人指认的点位全面开挖,截至2月20日,压滤机四车间挖出固废及受污染的土壤42吨,而“其他点位暂未发现固体废物”。钱长生表示,溴氨酸车间填埋废料是他与工友亲眼所见,不可能挖不出废料,即使厂方已将废料转移,也应有明显迹象,可以认定其曾有填埋行为。
“时间有限,2月12日我只现场看到了压滤机四车间挖掘废料的过程,当时挖掘机就停在这个车间,于是就先挖了这个车间。”钱长生说,选择这个车间开挖完全是随机行为,如果是先挖其他车间,他也能保证能出废料,“然后我就被告知所举报的内容得到了证实,可以离开了。但是我没想到,后来的公告说其他点位没有固体废料。实地监督挖出来的车间就说有(废料),没有监督的就说没有,这个结果实在无法接受。”
与此同时,据灌云县当地群众反映,就在2月12日和利瑞公司挖出废料以后,临港产业区还掀起了一阵挖掘转移废料的“风潮”。有群众目击,位于临港产业区内的江苏远征化工有限公司从2月17日开始已陆续在厂里液压车间、浓缩车间和综合车间挖出了两百余吨废料,目前还屯于厂内,等待转移。而其他个别化工厂,也有夜间开坑动工的迹象。
记者拨打临港产业区派出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2月24日接到当地群众举报以后,与群众代表到远征公司挖掘现场进行了查看,证实部分车间有挖好的坑,但未见废料,而且偷埋固废应由环保部门查处,他们无权过多干预。
而据一名曾进入远征公司查看挖掘现场的群众代表透露,当时厂内共发现了5个坑,平均30平方米,每一个坑都是空坑,所填埋的东西已经转移,当他们提出要看浓缩车间的挖掘情况时,无故遭到了拒绝。
事后,群众代表提出要以当日派出所工作人员所拍摄的录像为证据向环保部门举报时,却被告知“录像只保留一天”,已经删除;群众再将此事举报给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则以证据不足等理由诸多推诿。
这位群众代表还告诉记者,他们一直以来,最担心的是,和利瑞公司偷埋固废的事情曝光以后,其他企业会采取措施掩盖之前的违规行为,时间一天天耽误下去,相关证据会急剧流失。
从一级渔港到污染“重镇”
采访中,一名曾担任连云港市人大代表的民营企业家告诉记者,灌云县是他父辈、祖辈一直生活的地方,这里原本是国家一级渔港,以前的灌西盐场也在此地,而近年来化工园区毫无节制的排污行为造成的污染,让环境急剧恶化,非常令人痛心。他在当地投资上千万的房地产,因为环境恶化,全部砸在了手里。“谁愿意来这里住?出门就是一股强酸的味道,地下水不能用,土地有毒,海都是黑的,以前不是这样的。”这位民营企业家说。
许多燕尾港镇居民都向记者证实,自从2004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正式规划建设以来,上百家化工企业陆续迁入,环境每况愈下。
燕尾港镇居民吴林(化名)以前是一名渔民,在当地生活了40余年,他告诉记者,近年来,燕尾港已经打不到鱼了,现在只能从事虾皮生意,而这门生意也越做越惨淡,以前有两个月的开工时间,现在只有一个月不到了,收入越来越少。
担任过燕尾港镇党支部领导职务的李德洋(化名)告诉记者,2月时逢春节,园区还没开始大量开工,这段时间空气还好,等到3、4月,园区开工以后,每逢它们排放废气,镇街上的空气就臭不可闻,有时夜里“排毒”更甚,即使门窗封得牢牢实实,气味也能渗进来,孩子们都睡不着觉。李德洋说,如果要在迁离故乡和园区停止排污两者之间选一,他毫不犹豫选前者:这个地方实在住不了人了。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去年7月制作了一份《苏北黄海沿岸四大化工园区及其周边环境环境污染检测报告》,报告也称,包括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在内的苏北黄海沿岸四大化工园区“确实存在因化工生产而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水体中的致癌性污染物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在园区内水体中的普遍超标现象,部分位点甚至存在超标数百倍、上千倍的严重情况;其他一些超标倍数较高的污染物质,如挥发酚等,虽不具有致癌性,但也有较强的神经毒性、生殖毒性以及致突变性,因此可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不良的影响。”
王灿发:执法不力导致化工园区污染成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负责人王灿发告诉记者,对于化工企业这种偷埋危险固废的行为,明显已经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
王灿发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如果是对危险废物进行不当处理,还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去年6月18日“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以犯罪论。
对于一些企业涉嫌偷埋固废后自行转移的行为,王灿发认为需要视情况判断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偷埋一般固体废物,没有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及时改正,按照法律要求合理处置了,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偷埋危险废物,没有达到上述定罪标准,可以只追究行政法律责任;达到犯罪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国内许多化工园区都存在类似的污染问题,不止苏北一地。”王灿发说,“现在不是立法不健全或者法律有疏漏的问题,《固体废物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刑法》及相关‘两高’解释都已经规定得清清楚楚了,关键是执法问题。大量化工园区建设的时候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不匹配,即使有环保设施,也因为不重视而短斤少两。苏北某园区有37家工厂,一天排4.7万吨污水,但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只有1万吨,其他污水怎么办?污染防治不达标,相关部门也怠于处理,像这样明显的排污大于治污,鲜有人管。”
“要解决化工园区的污染问题,必须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每个企业每天生产多少固废、污水,如何处置、排放,这是最简单的监督企业合理排污的思路,必须有人专门监督,形成报告,予以公开。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与责任人要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王灿发说。
文、图|方圆记者 靖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