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副厅长退休前后的疯狂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退休,受贿
  • 发布时间:2014-06-27 13:35

  在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官员中,已经退休的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正厅级巡视员杨先静的级别并不算特别突出。但在检察机关的指控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个罪名却颇为引人注目。

  在常人眼中,一名已经退休的官员,即便曾经身居要职也难以避免“人走茶凉”的尴尬。杨先静用于受贿的“影响力”从何而来?

  4月16日,杨先静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杨先静滥用职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8.9亿余元;先后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 1654万余元、港币30万元、美元2000元;还在退休后,利用其原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30万元。

  办理此案的公诉人指出,杨先静收受或索取贿赂的时间大部分集中在其退休前后,他通过离职前后连续实施或在离职前约定离职后实施的形式,在即将退休和退休之后的短短半年时间,通过打“时间差”和打借条等方式收受了大量财物。

  退居二线的副厅长

  1951年出生的杨先静,算得上仕途顺遂,并于2000年3月出任安徽省国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从走上了这个位置,他就一心开始追求“正厅”这个级别。及至2005年1月出任国土厅巡视员(正厅级),杨先静如愿成为了正厅级干部。

  但熟知官场的人都明白,这个正厅级的巡视员对于时年54岁的杨先静来说算是退居二线,只要到了60岁,他就要正式退休了。所以从那时起,过去为官也尚属清廉的杨先静思想上渐渐发生了变化,开始考虑自己的“后路”问题。思来想去,这个“后路”就变成了对金钱的追求。

  金钱从何而来?杨先静盯上了自己曾经帮过大忙的河北矿老板吉立昌。

  起诉书中记载了杨先静三起涉嫌滥用职权的事实:在办理分立、延续万庄铁矿探矿权审批事项中,杨先静在矿管处经办人员已明确汇报该申请事项违规的情况下,签发同意予以审批通过;在办理转让范桥铁矿探矿权审批事项中,明知违规而授意、安排他人尽快办理,并签发同意,所违反的规定之一还是其亲自牵头制定;在办理出让周集铁矿探矿权过程中,杨先静两次更改厅长办公会研究结果,授意他人并亲自参与设置限制性挂牌条件。

  这三起滥用职权共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8.9亿余元,而每一起都与吉立昌有关。

  为矿老板大开方便之门

  2007年3月,安徽省霍邱县大昌矿产品经贸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公司环山铁矿探矿权办理探转采后余下部分缩小勘察范围至4.88平方公里,并变更项目名称为“安徽省霍邱县万庄铁矿床详查”,申请变更延续。

  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规定,探矿权人已取得勘查区块部分范围采矿权而未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手续的,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为此,该公司董事长吉立昌找到杨先静,请其帮忙。杨先静在明知该申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却答应帮忙,还出主意让吉立昌先找矿管处,由矿管处提出同意意见后再由其予以支持。

  于是,吉立昌通过时任矿管处处长孔繁茂(已被判刑)帮助,由矿管处提出“建议批准变更缩小范围并延续二年”的处理意见,提交国土厅矿政会研究。2007年4月13日,在厅探矿权、采矿权申请项目会审会上,杨先静以吴集铁矿南段是该公司有偿取得应当支持为由,违规决定同意变更缩小范围并办理延续登记,并于同日在《探矿权申请审批表》上签发同意,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该公司颁发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经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该探矿权合理价格为人民币1.87余亿元。

  2010年5月,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向安徽省政府书面报告,请求将尚未挂牌出让的周集铁矿配置给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首矿大昌公司”,吉立昌系该公司股东),省政府批复“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尽可能配置给首矿大昌公司”。其间,吉立昌找到杨先静,请其帮忙尽快将周集铁矿配置给首矿大昌公司,并将首矿大昌公司已经拿到国家发改委同意在霍邱建设钢厂的批文告诉杨先静,杨先静答应帮忙。

  2011年9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对周集铁矿勘探探矿权挂牌出让,挂牌准入条件由矿管处拟稿并经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在报经杨先静签发时,杨先静擅自更改厅长办公会决定,将条件更改为“竞买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在霍邱地区建设钢铁加工项目的批文”,并正式对外挂牌公告。这一“量身定做”的挂牌方式一经公告即遭到舆论质疑。为此,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10月10日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暂停周集铁矿勘探探矿权挂牌出让,并“建议六安市政府专题请示省政府,并经省政府同意后报请国土资源部审定”。矿管处根据决定要求拟稿《关于霍邱县周集铁矿勘探探矿权配置问题的请示》,在报至杨先静处签发核稿时,杨先静再次擅自更改厅长办公会决定,在意见中增加“或重新启动该探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并报至省政府。

  此后,杨先静和六安市政府有关人员共同商量了二次挂牌的具体准入条件。2011年11月14日,六安市政府书面向省政府请示,将周集铁矿出让给首矿大昌公司。省政府将该文转至省国土资源厅后,杨先静安排矿管处建议重新启动实施霍邱县周集铁矿勘探探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同时在准入条件上进一步明确“不得直接出售原矿产品,必须就地转化铁矿资源,建设钢铁加工项目”。 2011年12月16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按此条件对周集铁矿探矿权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仅首矿大昌公司一家符合条件报名参与竞买,并以人民币5.15亿元的价格成交。

  “在位时不要搞,等退休后再联系”

  杨先静如此为吉立昌大开方便之门,刚开始索要的回报却并不算多。

  早在2003年杨先静在山东省国土厅挂职副厅长期间,一次,吉立昌来看望杨先静,饭后吉立昌送给杨先静人民币1万元,他客气一下就收下了。“这是感谢我以前给他的帮助,更主要的是联络感情,希望我以后给他更大的支持。”杨先静交代说。

  2004年杨先静的女儿出国留学,杨先静和吉立昌赶到上海送行,吉立昌送给他女儿5000美元,但杨先静仅从中拿了2000美元,剩余的则当场退给了吉立昌。2010年,杨先静到北京帮吉立昌协调事情期间,吉立昌到房间送他4000元人民币,说是打麻将赢的,杨先静因此予以收受。

  以上仅仅是杨先静受贿的“零头”。为何当时不收钱?杨先静在庭审中的辩解是“上当了”。

  那么,他又上了什么当?杨先静的解释是,2010年前后,一个朋友对他说,收别人钱又不犯法的最好方法是,先打借条约好还款日期和利息,然后再收别人钱,这样即使查出来都不违法。这位朋友还告诉杨先静,退休以后收钱更保险。不过杨先静也承认,由于帮了一些矿老板们的大忙,对方曾多次提出要送给他巨额现金,但都被他拒绝了,其理由是“在位时不要搞,等退休后再联系”,所以退休后自己的胆子就大了起来。

  杨先静的这种侥幸心理在收受和索取吉立昌共计人民币1001.4万元、美元2000元贿赂的整个过程中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除了1.4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这个“零头”是在其在位期间发生的外,另外的1000万元则是其退休后主动索要的。

  “我就是再多要个1000万他也会给”

  2011年底,退休后的杨先静任安徽矿业评估师协会会长。一天,安徽某矿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军(化名 )到协会办公室看望杨先静,杨先静跟李军说退休后想搞点投资,让他帮忙留意一下。过了十几天,李军对杨先静说钾长石项目前景好,可以把资金放在他公司,借款按年利息20%计算。杨先静于是表示愿意投资1000万元,并说等他筹好资金就通知他。

  李军走后,杨先静想来想去,想到了大昌公司的吉立昌。“他有钱,而且我一直给他企业帮忙和关照,无论是他企业还是家庭的事我都替他办,他也多次表示要回报我。但当时考虑在位风险大,等退休后再说。这次我想正是向吉立昌要回报的机会,相信他肯定会答应的。”案发后,杨先静解释。

  想到这里,杨先静便去吉立昌家中找他,一见面杨先静就跟吉立昌说:“我想跟你借点钱搞投资。”吉立昌问道:“投什么项目?”杨先静便简单说了项目的情况,并说要1000万元。不出所料,吉立昌爽快地答应了。杨先静提出打个借条,但吉立昌说我们之间这么好的关系还要打什么借条啊。杨先静坚持以其妻子的名字打了一张借条,以预防以后被调查。随后,杨先静联系李军,告诉他钱筹好了,两人还详谈了借款期限、如何付息等具体事宜。李军根据与杨先静商谈的内容打了一张借条,上面附有自己公司的银行账号。一周后,吉立昌公司的1000万元就如期汇到了李军的账号上。

  虽然短期内一下子聚敛了巨额财富,但2012年7月,杨先静曾经的手下、矿管处处长孔繁茂的“出事”,让杨先静的如意算盘被一下子击得粉碎。孔繁茂案开庭审理时的情况显示,因为担心受到孔繁茂一案的牵连,杨先静又颇为迅速地先后将所收受贿赂款物中的人民币150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2.65万元的“劳力士”女士手表一块,退还给了有关行贿人。

  对于自己的索贿行为,杨先静交代说:“我退休后,找吉立昌要了这1000万元,实际上是以借为幌子,他也心知肚明,我们之间心照不宣,就是对我以前给他帮忙的一种回报,今后他也不会找我要的。另外,我虽然不在位,他也知道我仍然还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当时就是找吉立昌再多要1000万元他也会给的。”

  发挥“余热”再次斩获30万

  的确,退休后的杨先静虽然退出了国土厅的权力中心,但“利用价值”还是有的。在庭审中,杨先静说:“虽然退休了,但我毕竟在国土厅工作那么多年,退休时间不长,和他们(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的同事)关系也不错,他们比较尊重我,我相信他们会给我办好的。”

  杨先静所说“他们会给我办好的”指的是他通过向自己的下属打招呼而帮助他人争取开发用地指标的事。2010年3月,安徽省庐江县盛桥镇政府与丁胜利(化名)签订了一份《用地框架协议》,约定将该镇沈家桥社区村部办公楼对面地块予以转让,用于商业开发。后来丁胜利与唐俊(化名)商定共同开发,但因该宗土地一直未被批准为建设用地而搁置。

  2012年1月,唐俊委托其朋友找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人员办理建设用地审批,他的朋友又通过张清(化名)找到杨先静,杨先静答应帮忙协调。2012年下半年,杨先静利用其曾任职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的便利条件,向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的一个老下级打招呼,请他予以支持办理。

  尽管当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第三次追加计划的范围是基础设施、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灾害搬迁、公益设施等建设用地,而盛桥镇的项目显然不符合该条件,但考虑到杨先静曾经是副厅长,又是老领导,虽然退休了但在国土资源厅仍有很深的影响力,这位老下级便经请示同意后,将盛桥镇的项目纳入了2012年第三次追加计划安排,并打破建设用地审批应当逐级上报这一常规,直接安排庐江县国土资源局上报材料,使得该宗土地顺利通过建设用地审批。

  如此顺利就拿到了用地指标批文,这让唐俊喜出望外。他深知,在省国土资源厅对用地指标管理比较严格的情况下,如若不是杨先静的关照,按正常程序两三年都不一定拿到指标。于是唐俊准备了20万元打算送给给予其关照的“杨领导”,后来觉得20万元有点少,便又追加了10万元,并通过他人转交到了张清手上。

  2013年初,张清来到杨先静办公室,将唐俊用于感谢的存有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送给杨先静,并且说感谢上次帮助协调庐江土地指标,人家送30万元感谢您。考虑到对送钱的那位唐俊底细不了解,杨先静推辞一番后说,这张卡我暂时不能收,现在风声紧,就先放在你那里保管,等过一段时间再转交给刘某(杨先静的情人),算是我送给她的。收下这最后一笔贿赂后,杨先静的“疯狂”也到了尽头。

  2013年3月,根据中央纪委要求,安徽省纪委对杨先静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同年5月7日,安徽省纪委对杨先静正式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同时将其中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线索交安徽省检察院进行调查。2013年7月15日,安徽省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对杨先静予以立案侦查。同年12月23日,案件侦结后,安徽省检察院以杨先静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指定该省蚌埠市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文|方圆主笔 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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