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伦理与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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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8-04 09:04
“我所有的财富是上帝给予的,我是上帝财富的委托者,是上帝财富的管家,财富不是我的,所以当我离去的时候,我应该把我的财富还给我的主人,就是我的上帝。”
在美国的商业史上,自洛克菲勒、卡内基到比尔•盖茨,这些财富巨子都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们以智慧和努力获得了庞大的财富,但他们认为自己仅仅是财富的管理人,他们以带着财富见上帝为耻辱。于是,他们成为了更为熠熠生辉的慈善家,推动社会变革。这就是美国一两百年内由新教伦理所孕育出的慈善家谱系。
现在,王健林、马云、牛根生、曹德旺等越来越多的中国财富巨子,捐出大部分甚至全部财产,引领当代中国的慈善方向和趋势。那么,在这些热闹的现象背后,究竟是怎样的价值观在支撑着他们的财富观?
在类宗教的儒家文化中,虽无上帝,却提出了以修身而做到君子。孔子和孟子都将义视为君子的重要体现。孔子提出,“君子义以为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孟重义,但并不轻利,孔子曾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他视经商的子贡为得意门生即为例证。其后,汉代儒家的集大成者董仲舒明确提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
义利之辨成为儒家的一个重要思想。这给后世的商人提供了财富观,即见利思义、以义导利,从而做到君子式的儒商。
明清之际,商业发达,大商人涌现。巨富之后,他们的表现就是“见利思义”,将慈善视为财富归宿之一。他们既修桥铺路、施粥救济,更为教育和文化提供支持。在徽州地区和淮扬地区,民间书院数量众多,大多为徽商和淮扬盐商为代表的商人所办。例如,徽州巨商汪庚损银50000两修建江甘学宫,盐商马曰出资在崇雅书院旧址(原明代甘泉山书院)建梅花书院。清朝时期的大盐商安麓村,还一次性赠银1万两给著名学者、诗人朱彝尊,资助其完成《经义考》这一学术巨著。
清末、民国时期,以南通张謇、无锡荣德生为代表的大商人更是遵循“见利思义、以义导利”的价值观。他们的出发点是义,利不过是手段而已。这是中国商人与西方商人的最大不同。
商业经营为术,慈善公益为道。这正是中国儒家伦理孕育出的慈善家之价值源泉。
慈传媒《中国慈善家》记者_宋厚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