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淮安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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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1-01 16:11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概况:所谓农村剩余劳动力,即是指超出农村产业需求的劳动力,其实则状况是许多农民正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的状态。从结构上看,农村剩余劳动力是由两部分组成:农业剩余劳动力与农村非农产业的剩余劳动力。
从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现状看,不论是向非农产业转移,还是向非农区域转移,以及在转移的范围、地域和领域上,难度日益增大。其原因除政策壁垒因素外,还存在着其他阻碍因素,农村人力资本状况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和就业的关键因素。
伴随着社会改革与发展、科技进步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村人力资本状况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和就业的关键因素。所以通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江苏省淮安市150个农业家庭入户深入调查,实证研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就业状况,进一步研究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所表现出的问题,有所针对地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偏低,缺乏专业技术
调查结果显示:150户农名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38.1%,远低于城市人口占70.4%的水平。小学文化程度占43.8%,调查显示,初中以下文化达到60%,75%的农民工没有经过任何培训,近80%的民工没有经过职业教育。这种“先天不足”使他们的文化技术素质远远低于城市普通居民水平,因此他们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产业,只能在低层次产业的形成过渡性就业竞争。随着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产业从劳力密集型向资金和技术全方位密集型发展,门类也随之增多,对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从事复杂劳动的人员其工作亦将由新技术所替代。所以,当他们进入城市实现非农就业时,必定处于不利地位。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低已成为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和速度的重要制约瓶颈。
(二)外出就业渠道狭窄,缺乏基本的保障
参与本次调查的农民工“自己找”外出就业的占49.8%,仍然处于各选项首位;其次是通过以“亲友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引荐”的仅占45.9%;而通过正规劳务市场签约方式输出的仅占6.8%,最让人吃惊的是,通过各级政府有序输出的比例则是零。整体农民工进城就业组织化程度表现为:一是无组织性的劳务输出;二是基本不参加城市工会组织、社区党团的各种活动;三是几乎无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上提及方面使得农民外出务工充满随意性与满目性。社会保障制度的严重滞后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较大风险,假如失业,基本生活就难以保障,其他诸如养老、医疗和子女上学等问题更是无从下手,如在城市参加养老保险,一旦离开城市回到农村,其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制度不健全,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横向流动。
(三)工作时间过长,工作收入偏低
在150个样本中,工作超过8个小时的农民占58.8%,按时下班的农民工所占比例为21.2%。劳动时间减少,报酬收入增加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对于弱势群体的民工来讲,目前还没有享受这样的成果。笔者所调查的150名农名工中,平均每人每年带回的现金是28000元,而每个月预先支付自己生活开支为600元,一年生活开支为7200元,还不包括生病,孩子上学,老人养老等开支,也就是说农民工扣除每年支出后所剩不多,这些状况同他们文化程度偏低和技术水平不高是密不可分的。据笔者与这150名农名工中了解到,他们在城里所从事的是筑路、修桥、建筑等重体力劳动和高空危险作业,每天工作时间过长,但工资报酬却不高。且农民工的居住条件较差,容易生病而又没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他们虽然在家里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但毕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所以只能省吃俭用,通过邮寄汇款的方式将辛辛苦苦省下的打工收入往家里寄,以贴补家用。
三、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相应对策
(一)加强农村的各项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素质
首先,要满足农村居民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各级政府要继续增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提供国家财政和社会集资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对边远、高寒山区的教育投资更要大力加强。同时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步伐,进一步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整体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其次是要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农村的职业技术教育要参照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和现下市场经济的发展,开设课程和专业,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尽快熟练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顺利的就业创造条件;三是由各级政府或社区举办各种正规的技能知识、实用技术和文化培训班,深入而又全面的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通过发展基础和职业教育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的统筹规划,需要政策法规的配套与健全,需要相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也需要广大农民思想上的认同。从而使农民工成为具有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的新型劳动者。
(二)建立有序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将自由外出与有组织输出相结合
劳动力的转移应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合有组织的输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的转移。所以笔者认为:第一,各级政府组织要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健全的工作体系;要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作为全方位战略性的任务进行统筹考虑。第二,推进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归并整合,形成一个竞争有序、公平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第三,打破信息闭塞,实现劳动力市场电子化,网络化。通过手机网络等工具及时发布工作供给信息,同时,将农民工教育,技能以及就业经历统一录入信息网络,向全国各地传递,减少农民工的求职风险和成本。第三,增强劳务输出基地管理与建设,有所针对地培育一批劳务输出点。实行输出、管理、培训、劳务、服务等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农村劳务输出的有效性和组织化程度。
(三)赋予农民工平等的劳动保障权利,根除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歧视
从协调城乡经济发展、缓解“三农”矛盾、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思路出发,目前各级政府组织是实现有利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第一,要实现农村劳动力社会地位的平等,突破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管理,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各种限制,创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第二,以发展非正规部门发展来促进非正规就业。由于就业成本低、富有效率等特点,非正规就业是适合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的就业形式。因此,各地政府应适当地将非正规部门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公平的竞争市场。大力提倡创业培训,为非正规就业提供小额贷款或信用担保支持,逐步形成创业指导、政策扶持、项目管理、小额贷款相结合的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的工作机制。对于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采取国家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险问题,同时争取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城乡统一,使外出农名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