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由方圆杂志社和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联合主办的“法治乡村·检察实践——检察机关服务乡村建设”研讨会在淄博召开。《方圆》杂志发起的为期一年的“城中村法治生态研究”调查报告同时发布。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各地检察机关和山东省市相关部门的近50名代表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淄博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敬波介绍了当地检察机关服务乡村建设的具体做法。淄博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法治淄博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了27个派驻基层检察室,设立了54个民生检察联系点,聘请650名民生检察联络员,建立点、线、面融汇结合的民生检察服务网络;开展“赶法律大集”等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村活动;建设“检视通”系统,在全市设立35个远程视频接访点,实现远程视频接访。
与会人员从淄博市检察机关服务乡村建设的实践切入,围绕淄博市雪宫街道单家社区建设经验、《方圆》杂志“城中村法治生态研究”等议题展开研讨,认为乡村法治建设中应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实现村规民约和国家法律的良性互动。同时发挥检察室的职能作用,探索赋予偏远农村检察室固定业务,如一些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等。
“我们的农村、城中村都需要法治化。在城镇化进程中,现代化的法律规则和我们农民的生活习惯是不是一致的,所以存在合法不合理的问题,有现代法律在向农村的渗透过程中和原有的传统习俗有冲突的地方。”吉林大学法学副教授侯学宾认为,如何将法律和乡村习俗协调起来是乡村法治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王守安认为,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的经济得到了发展,但农民依然是我们人口的优势成分,农民法治意识淡薄,已经成为我国各种社会问题的突出问题。发挥好派驻检察室的作用很重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制干部下基层的活动,这是延伸检察触角的重要举措。在我们检察室逐步规范的情况下,可以探索、赋予检察室固定的业务,变辅助为相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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