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是20国集团和经合组织(OECD)成员之一,也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东亚峰会的创始国,是亚洲四小龙之一。钢铁、汽车、造船、电子、纺织等是韩国的支柱产业,其中造船和汽车制造等行业较好。韩国的资讯科技产业多年来也一直世界领先,内存、液晶显示器及等离子显示屏等平面显示装置和移动电话都在世界市场中具领导地位。大企业集团在韩国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三星、现代汽车股份有限公司、SK、LG和KT(韩国电信公司)等大企业集团创造的产值在其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超过60%。
韩国税负构成
韩国的税负包括国家税和地方税两方面。国家税被分为国内税、关税和三项专项税,地方税包括省级税和城市及城镇税。国内税包括直接税如所得税、企业税和遗产及继承税,间接税如增值税、个人消费税、酒税、印花税和证券交易税,三项专项税为运输、能源及环境税,教育税及农渔公众特别税,以及一项预扣税款为综合不动产税。
企业税由国家根据企业税法进行征收。在韩国,需要缴纳企业税的企业可以分为两类:本地或外国企业以及盈利或非盈利企业。从税收征管角度而言,主要管理部门或主要办公场所位于韩国的企业应视作本地企业并需要为其全球来源的所得纳税,否则该企业将被认为是外国企业,且外国企业的纳税义务仅限于其来源于韩国境内的所得。企业的资本利得包括在一般的企业所得中一并计税,但与某些类型财产的处置相关的所得适用独立的附加税并构成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
韩国的增值税为针对商品及服务的最终消费者所征收的一种消费税。任何独立从事商品或服务供应业务的实体或人士,无论是否营利,都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个人、企业、国家及地方政府、地方机关团体等。增值税的纳税人需要按季度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说明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需要在提交申报单的同时缴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如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则仅需进行申报)。商品的供应及进口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通常的增值税率为10%,出口商品和国际服务的供应适用零税率。增值税分为1月1日至6月30日和7月1日至12月31日两个纳税期间。
应税所得的确认
在韩国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韩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规定准备财务报表。企业的会计利润在根据韩国税法进行调整后形成应纳税所得额,除非韩国税法中另有规定,否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与会计准则或惯例保持一致。企业税是在企业各会计年度内取得的收入(包括资本利得)以及清算所得(非盈利本地和外国企业享受免税待遇)的基础上计算的,但这其中不包括来自于公共福利基金的所得。企业费用必须是产生收入过程中发生的才可税前扣除,但超限额的娱乐费用、与经营无关费用、超额或不合理费用、罚款、估值损失等特别规定不得扣除或有限额扣除的费用需按相关规定来执行。
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都可以税前扣除,除非是在产生非应税收入的情况下产生的或可以被资本化。当本地企业从其外国控股股东处借取,或从第三方处以付款保证书的方式(包括提供有价证券等的方式作为付款保证书)所取得的资金,如果所借资金超过股东权益的三倍,则超出部分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应视作股息发放。
企业可以选择个别成本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平均成本法、移动平均法、销售回购成本法中的任意一种作为其存货的计价方法,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就其所选定的计价方法提交报告。同时企业应在存货成本与财务会计准则中估计的市场价格二者中选择孰低者作为最终记账成本。
企业的由于财产转让所产生的资本利得或损失应包含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并缴纳企业税。此外,在处置某些类型的财产时,还应另外缴纳附加税,该税也是企业所得税的组成部分。同时,转让其他金融资产的利得也需要纳税。
企业的亏损指因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企业净资产减少的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因资本或股份返还、合理的股本溢价或企业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情况而造成的减少。企业未抵销的亏损可向后结转10年。
个税缴纳
任何拥有韩国国籍或在韩国居住时间达到一年或以上的个人都应就其所得缴纳所得税无论来源于韩国境内还是境外。韩国公务员、主管及雇主为韩国居民或韩国本地企业但从事海外服务的个人都应被视作是韩国居民。居民个人的雇佣收入及租赁收入都应缴纳所得税,同时居民个人还可享有不同的个人税收减免。韩国采用累进税率,收入为1200万韩元或以下的人士应按6%的税率纳税,收入在1200万到4600万韩元之间应在72万元韩元的基础上加按15%的税率对超过1000万韩元的部分纳税,收入在4600万到8800万韩元之间应在582万元韩元的基础上加按24%的税率对超过4000万韩元的部分纳税,收入在8800万到3亿韩元之间应在1590万元韩元的基础上加按35%的税率对超过4000万韩元的部分纳税,收入超过3亿韩元应在9010万元韩元的基础上加按38%的税率对超过8000万韩元的部分纳税。韩国公民除短暂期间不在韩国境内外通常都居住在韩国的则就视作纳税居民,外国公民仅当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韩国境内或受雇于韩国企业超过183天的情况下,才会被视作为纳税居民。
非居民个人仅需就其在韩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纳税,有全球纳税或单独纳税两种方法来计税。全球纳税法适用于在韩国有经营场所或从位于韩国的不动产处取得所得的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人所有在韩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都应按全球纳税缴税,但不包括离职补偿金、资本利得及木材收入,以上三种所得都应按与居民相同的方式征税。对于在韩国没有经营场所且没有来源于韩国境内不动产所得的纳税人,都适用预扣纳税,即按不同的所得类型分别按适用的预扣税率纳税。适用预扣纳税的所得类型包括利息所得、股息所得、不动产所得、轮船、航空器的租赁所得、经营所得等。
文/鞠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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