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没处搁 一个西部镇长的头等难事
- 来源:环境与生活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莲峰河,垃圾,环境污染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4-15 09:10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莲峰河河道的垃圾问题,最终要靠当地镇政府来具体解决。
镇长被百姓问得无言以对
1月18日,当《环境与生活》记者来到甘肃省渭源县莲峰镇政府采访时,37岁的镇长万维刚从医院回来。由于工作太过劳累,导致眼底出血,伴随脸部肌肉痉挛,万镇长说话略有不清。记者看到,镇长的办公室很简陋,办公桌旁摆着一张床。用县委宣传部祁部长的话说,万镇长经常将办公室当作家,累了就住在办公室,是一位好干部。
万镇长原来是渭源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2010年调入莲峰镇任副书记,后任镇长至今。他是莲峰镇本地人,熟悉镇上情况。据他介绍,全镇有6万多人,是渭源县最大乡镇之一。
关于莲峰河河道垃圾和拆迁问题,万镇长解释说,莲峰镇对外招商引资1.8亿元,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经过公开宣传公告,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了拆迁,期间市场内的厕所要拆除,同时搭建了一个临时厕所,等建设完工后再建新厕所。目前,居民的生活垃圾无处可倒,曾经倒进河道里,政府也尝试过填埋等多种处理方式,但是由于镇区发展快,人口情况复杂,所以莲峰镇城乡环境建设到了瓶颈期,垃圾处理就是一大难题。
“莲峰镇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是我最头疼的一件大事,过去什么样就不说了,自从我来到莲峰镇,首先主抓的就是环境污染治理和垃圾处理。”万镇长说。
据镇长介绍,2011年镇政府成立了城镇环境整治执法队,但是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后来镇区建设开始,因拆迁补偿矛盾,很多百姓不顾一切地阻拦政府的工作,致使环境治理工作无法进行。有百姓乱倒垃圾被镇长当场抓住,百姓反问:镇长,你不让我向河道倒垃圾,你倒是给我指定一个地方啊。“问得我无法回答。”
救命稻草:1.8亿元招商项目
万镇长认为,目前的垃圾乱象是暂时的,因为在1.8亿元的项目里,包含了一个污水处理厂,等房屋盖好就开始建设。可是1.8亿元招商引资项目究竟来自何方,当记者问及招商引资和开发协议时,万镇长表示:“协议都在定西,不在我们手里。”同时,他们已在2012年向县、市、省及国家发改委申请立项建设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至今还没批下来,但是具体用地和选址都定了,总投资为960万元。镇长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定西市发改委关于莲峰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上显示“原则同意该项目”。
按万镇长的设想,项目建设完成后,就可一举解决镇区所有垃圾和污水问题,只是,仍发愁垃圾场的运营成本和日常维护费,因为没有环保专项经费,还得从办公经费里挤。
镇长规划了一幅蓝图,但没有完成时间表,若拆迁无法达成,那这幅蓝图岂非落空?若强制完成拆迁,“钉子户”难以说服,只怕环境问题要变成社会问题。镇长说:“不能为了少数人利益损害多数人利益。”
垃圾“原罪”都有份?
如此看来,在莲峰河河道的污染问题上,当地居民和政府均陷入“居民乱倒垃圾——政府指责——居民要求政府指定地点——政府办不到——居民继续乱倒垃圾”的死结。政府要解开死结似乎只能依赖招商引资,建设垃圾处理厂。而这又引来拆迁纠纷,若工程不能进行,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只能继续等待,污染现象会愈演愈烈。这样的死结,也许正如万镇长所言“在农村比较普遍”。
只是,将污秽席卷而去的无辜的渭河,能等到死结解开那一天吗?水质被污染的后果,比空气污染更严重,因为空气污染还可以等到“一风吹”之后现出蓝天白云,水质被污染,严重的甚至需要几十年时间的治理才能净化。
万镇长带着记者看了规划选定的“未来垃圾处理厂”,那是一个长达9公里的天然深沟,最深处目测有四五十米,位于该镇团结村的公路旁。虽然上级还没批准这里建成垃圾场,但这里早已布满了垃圾,因为政府将莲峰河河道的部分垃圾转运到了这道深沟里。
听说,团结村的村民对此极度不满,已经准备上访和举报了。
【专家点评】
“政府拿大头,社会助小头,群众出零头” 解决水源垃圾污染要换思路
张松林(西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
《环境与生活》杂志记者现场采访报道的渭河源污染问题,令人震惊。莲峰河河道生活垃圾和危险的医疗垃圾堆积如山,时间之长、面积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这些垃圾不仅直接污染当地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大气环境,而且通过河流搬运污染了下游的渭河。污染的造成是短期的和容易的,而污染的消除则是长期的和困难的。
水是生命之源,水质好坏关系到流域内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直接影响到新农村的建设和小康目标的实现。事实上,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既是污染的制造者,也是污染的受害者。大家都知道污染的危害,也都迫切希望解决垃圾污染问题。然而,受限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支付能力,一时无法化解“垃圾越堆积—环境越污染—污染越难治理—垃圾越堆积”的循环困境。
我认为,治理垃圾污染问题,需要换一个思路。在筹资渠道上,应该可以“政府拿大头,社会助小头,群众出零头”,按照垃圾的产生量和性质,适当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在垃圾处理处置技术的选择上,也不应局限于现有的技术,不妨选择更先进的、更节省空间和运行费用的技术。
本刊记者 廖素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