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调控油价设40美元“地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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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2-16 11:57
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下限,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
同时宣布降低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与“地板价”接轨。根据完善后的价格机制,决定自1月13日24时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降低0.1元和0.11元。
国家发改委称,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是2013年修改完善的。但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世界石油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市场油价从每桶110美元快速下跌至40美元以下,成品油价格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在13日出台的新规定中,第一项也是变化最大的一项,就是对国内油价调整新增“地板价”,也就是设定调控下限。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