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外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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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4-21 10:09
金融行业扩大开放力度,从多年来的实际运行来看,对外资银行既要欢迎,也不要大搞超越于国民待遇之上的特殊优惠政策。
中国宣布扩大开放力度,放开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20%,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5%的限制”,此举是否能够再现当年外资银行争相入股中资银行的盛况?
2018年是中国对外开放40周年,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大陆也有35年了。从经营数据看,相对于高速扩张的国内中资银行,国内外资银行似乎在走下坡路,2017年,在华外资银行(法人)国内资产总额占全国银行业的总资产比例仅为1.28%,而在20年前的2007年,还有2.36%。
“短线操作”的外资银行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在经营方式上,资产与负债方面均实施短期化策略。
首先是追求短负债。在吸收国内居民存款方面,相当部分的在华外资银行发布的存款利率表中,把1年期以上的存款利率与3年、5年的存款利率等同起来。这显然是并不欢迎客户的长期存款。
由于外资银行与国际金融市场存在的密切联系以及便利的资金融通渠道,因此,国家监管部门每年都划给外资银行一定的对外借款指标。这些指标纳入国家的外债管理系统,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从近30年的管理实践上看,外资银行的短债指标用得非常足,常常入不敷出,特别是人民币升值的年份,大凡国内企业借了外币均可以直接套利,因此外资银行就从境外市场大量引进资金,其短期外债指标经常不够用,而且还不断向主管部门申请增加额度。但是,外资银行中长期的外债却用的很少,有的年份,某些外资银行每年的中长期指标剩余额度竟然达80%以上。
外资银行热衷于这种赚快钱、借短债、不愿借资金使用时间长的中长期外债的做法,最后反映在中国的外债结构上,是短债多、长债少。国家外汇局每年公布的全国短期外债比例为80%左右,而中长期外债仅有20%左右。这种外债结构非常不合理。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因为泰国的短期外债特别多,由于资金回撤境外而产生流动性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
本世纪初,外资银行在中国银监会的号召下,大范围大规模地在低价位入股中资银行,仅仅10年“蜜月期”,便以各种理由纷纷撤退,把当初“基石投资”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即便是走得比较慢的、入股广东发展银行的美国花旗银行,尽管一直没能等到广发银行上市,但其将股份卖给中国人寿公司,也轻松赚取140亿元人民币。
其次是谋划轻资产。在国内的放款方面,外资银行喜欢做短、平、快的短期贷款项目,很少做中长期贷款。因此,外资银行每年的同业收入总额比例很高,甚至有的年份,外资银行同业收入占比高达80%左右。
绝大部分外资银行进入中国30年来,基本上没有投资不动产(法规允许外资银行购买自用的商业地产),很多外资银行都将机构设在高楼大厦里:办公用房是租的,人员流动性较高,甚至连银行公共用车也是带着司机一起租。银行里最值钱的那套电脑系统在5年后就折旧完毕,整个银行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折现的资产。例如某英资银行深圳分行2015年关闭时,仅仅用了近半年时间就将债权债务也分割完毕。
由于开设分支机构的成本较高,外资银行也很少布局零售网点。2015年,广东省银行监管部门允许在本省经营的外资银行分行在广东省内不受限制地自由设立分支机构,但应者寥寥。
业务搭顺风车
尽管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已经实施有好几年了,但利差还是很高,大约有3%,这是一种伪市场化。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放开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但却在各省市银行界牵头组织了一个“利率自律组织”,这实际上是利用行业自律搞的价格垄断联盟,是另一种利率管制的形式。而这种状况就被外资银行钻了空子,搭上了顺风车。
外资银行不愿意在中国广设网点,下功夫去揽存款,这与中国的金融市场长期存在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的金融垄断利润有关。在资金来源方面,外资银行可以很轻松地借到很低廉的同业资金,也就没有必要再投入资本去铺银行网点吸收居民存款,更没有心思去开拓负债市场。举例来说,中资银行以2.25%的利率吸收一年期的存款,然后以3.25%的利率借给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则以6.25%的利率放款给企业(这是一个正常的贷款利率),就能够净赚3%的利差。
由于外资银行在中国并不愿深耕信贷市场,因此热衷于赚快钱,大搞同业拆借业务,让资金在同业拆借上空转。例如有一家进入中国15年的港资银行每年的总结报告都显示,该行资产与负债的人民币利差在2.34%与3%左右;外币资金的利差反而小得多,在1.8%左右,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实际上,这家港资银行没有任何营业网点,也从来不主动去市场吸收存款,其资金来源基本上是从国内银行借入。
另外一种方式是打制度的擦边球套利。全国各地中心城市都抢夺国内金融中心的地位,开展招商大战,分别给出很多优惠条件吸引外资银行落户,这种为了一方政绩、不计成本的相互倾轧行为,为外资银行与各地政府谈判增加了不少筹码。例如深圳的各个区都搞金融招商的优惠政策竞争,对于在该区新落户的银行给予重奖。于是就有先在罗湖区落户注册的外资银行在享用完该区的奖励补贴的3-5年后,将办公地址迁移到福田区或其他区,继续堂而皇之地领取该区的新落户金融企业奖励资金数千万元。
在业务开展方面,外资银行大多游走于合规边缘。它们不做普惠金融,专挖高端客户,主要做投资移民资金汇出、理财、海外留学汇款、跨国置业、跨国经营等等特色业务,持续将中国宝贵的外汇资金通过各种手段汇往海外。
而且,外资银行还利用汇率波动套利,以人民币汇率的升降为核心,进行单边操作,对汇率的变动推波助澜,把影响经济的不稳定因素放大。
通过观察发现,十多年来,外资银行在中国的盈利变化基本上与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有关。例如在人民币升值的前几年,市场对美元、港币的需求旺盛,于是外资银行利用其海外关系,大搞外币同业拆借进入中国。据深圳银监局统计,2011年,深圳外资银行85%的利润都来源于同业拆借。这种大规模的同业拆放业务引发了当时的中国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泛滥,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冲击不容小觑。在人民币呈现单边升值的2012年,某美资银行在华分行就牵头组织了一个300多亿元人民币的外保内贷银团贷款,为一家大型外贸企业筹划质押人民币、借外币的操作方式套利;而在人民币贬值趋势明显的2016年,就反向操作,实施押外币借人民币的套路。最典型的是2017年3月,某港资银行深圳分行开出一笔金额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保函,但这家银行的注册资本(营运资金)也没有数亿元,颇有孤注一掷的气派,明显违规却没有受到监管者追究,这种业务也不符合金融监管部门倡导的“了解自己客户”的原则。
应对要及时
由于顾及外资银行的面子,许多对国内中资银行实施的监管政策,对外资银行是不适用的,享受超国民待遇。但其实,外资银行监管不应该是法外之地,欧美诸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对中资银行违规,一罚可就是千万美元计。
改革开放40年了,中国已经从患有“投资饥渴症”的资金匮乏国变为资本输出的对外投资大国。因此,对外资银行既要欢迎,也不要大搞超越于国民待遇之上的特殊优惠政策,尤其是各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拿纳税人的钱去倒贴给外资银行。
更何况,外资银行也是金融风险的隐患之一。在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爆发时,由于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程度有限,而且存在着外汇管制,中国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是与外界隔离的,中国的金融机构似乎置之度外,唯有部分外资银行出现了流动性风险。
如今,金融危机过去10年了,外资银行的经营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是这种外资银行传播风险渠道的隐患并没有消除,外资银行将风险传到中国的可能性也没有改变。换言之,这种传染危机的渠道依旧畅通,这种风险的因素依然存在。
可是时至今天,监管部门对外资银行分行的贷存款比限制依旧没有按国内的相关法规65%的比例执行。中国的监管部门依旧容忍外资银行这种制度套利的经营方式,依旧喜闻乐见这种过度加杠杆扩张的业务手段。
我们要堵塞漏洞,要对国际金融风险传播者拒之门外,要严格监管防患于未然。建议采取如下方式应对:细化外资银行的外债指标,鼓励其使用中长期外债,限制使用短期外债;在贷款期限上对外资银行进行考核,要求外资银行发放中长期贷款占总贷款一定的比例;检讨各地人民银行的利率管理政策,取消“存款利率上限”,真正实施利率市场化;约束各地政府招商政策,防止恶性竞争,被外资套利;严格约束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对高层监管机构人员的子女在外资银行总部任职进行登记。
本刊特约作者 王幸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