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与俱乐部的关系 建立在平等关系的基础上

  • 来源:世界高尔夫
  • 关键字:高尔夫,会员,俱乐部,关系
  • 发布时间:2011-02-24 15:57
  会员与俱乐部的关系确实错综复杂,会员对俱乐部的投诉从不间断,更有许多最后走进了法庭。如何处理会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前不久到深圳参加了朝向集团举办的“会员与俱乐部的关系”论坛,在两天的论坛中听到了国外两位专家和国内三位极具代表性高层球场的演讲:佘山球场董事长在演讲中提到,佘山的成功在于对会员的承诺跟市场的定位,当然最重要的是持续提高对会员的服务;天马球场总经理苏国桢则是以家的氛围作为经营会员关系的主要概念,除此之外,不断创新提高服务项目则是留住会员忠诚度的最佳手段。这两家球会在经营会员关系方面是相当成功的,但其它球会很难去复制,因为业主的想法跟经营者的执行力是关键,其它球会很难与之媲美。

  在这次邀请来演讲的专家中有位Michelle女士,她是位处理高尔夫球会与会员官司经验丰富的律师。她提到,美国是非常注重合约的国家,所以一般俱乐部的入会合约是厚厚的一本,里面注明了会员与俱乐部的权利与义务。即便如此,美国仍然有许多的投诉与官司发生,当然这跟美国人注重法律有关。

  律法确实是维系双方关系最好的方式,法律的约束让人们平等,夫妻需要婚姻法保障双方,商业合同确立了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而无论是哪种合同或律法,都是因为把双方约束在平等的关系上,才能够愉快且长期维持下去。

  在两天的论坛中,嘉宾们谈到了很多维系俱乐部与会员的方式,包括加强对会员的服务,满足会员的需求等等。这些当然非常重要,但是在国内仍然有许多球场与会员的关系出现了裂缝,其根本原因就是入会合约出现了问题。

  Michelle提出了会员与俱乐部的关系如同夫妻关系的论点,双方除了必须执行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外,最重要的是要相敬如宾、互相尊重,有点粘又不能太粘,因为双方要长期共处。纵观目前国内球会的入会合约,十有八九都是由球会草拟,入会条例都是着重于保护球会利益,而忽略了会员的重要权益,在霸王条约下会员属于弱势团体,因此在不对等的合约下双方已经处于对抗关系了,而后续的服务升值只是为了修补关系而已,并不能让会员在短时间就对球会产生信赖与认可。

  国内球会的入会合约基本都只有几张纸的内容而已,许多入会条款措辞都含糊不清,对会员利益没有明确的保障,例如会员招收人数、年费及击球价的涨幅、经营形态及会员过户转让规定等等。再加上球会拥有最终解释权,这让购买会员证的人完全处于被动。所以会员不断投诉球会的各项新规,每年大大小小的官司困扰着球会的经营者,会员与俱乐部长期处于对抗状态,更不用说和谐共处了。如果会员与俱乐部是不平等的夫妻关系,早就离婚好几次了。所以球会想改善与会员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要把双方关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在“结婚”前先把条件谈好,将对抗关系改变为和谐的夫妻关系,这样才更容易长期相处,也可以解决许多俱乐部与会员的摩擦。虽然现在没有任何律法来规范俱乐部的合约,但是未来上了法庭,在合约不明确的情况下,法官还是会根据平等原则来判罚,所以俱乐部不一定是最后的赢家。

  中国因土地的限制,使得每个球会都有年限的问题,而许多球会在这点上都模糊带过,并没有写清楚到时候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这是球会最不愿触碰的议题,因为这将严重影响会员证的销售。再过四年半,深圳高尔夫俱乐部将首先面对这个问题,除非占用土地可以继续使用下去,否则其它任何结果都不会让所有会员满意,到时深高将经历一场官司风波。而再过10年或20年,类似的情况将陆续发生,中国将爆发一连串会员与俱乐部的纷争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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