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寬政八年(1796年,清嘉慶元年)出版的《唐山款客式》一書,書中記載福建(主要是福州)款客的上菜次序,最後一道為「鮮魚」,這是福州地區宴客的傳統習俗。一條料理好的鮮魚(要有頭有尾的全魚)常常作為最後一道菜上桌,但賓客是不能動箸品吃的,直至宴會結束魚還是完整無缺、由東家收回,象徵有頭有尾,有始有終;因為「魚」與「餘」同音,最後一道全魚不吃,表示「全餘」,祝願東家和賓客財富有餘之意。這裡的「鮮魚」通常是指福州的一道名菜「全節瓜」。
「全節瓜」的「瓜」指的是黃花魚,福州人稱之為黃瓜魚。此魚出水能叫,夜間發光,因其魚頭中有兩顆堅硬的石頭,又名石首魚。黃花魚在光的照射下會呈現出美麗且獨特的金黃色,難怪在民國時期都把金條稱作「黃魚」。黃花魚的肉呈蒜瓣狀,其中沒有小刺,其食法在宋代陳隨隱的《隨隱沒錄》就曾記載:「熸石首魚」,熸,煎煮的意思。明代記載更詳:「宜油煎、宜炸、宜糟、宜烘」。成菜之著名者有松鼠黃魚:黃魚去頭去尾去其脊骨,把魚扭成麻花形,裹上麵糊下油鍋炸,炸熟取出澆汁,彎曲之狀還真有幾分像松鼠。福州特色糟瓜,黃魚用紅糟腌製後,或蒸或炸,糟香撲鼻。若是野生黃魚,我最愛用雞油露清蒸,十分鮮甜。
黃魚在福州方言中還稱作「橫攤」,農曆3、4月是黃魚大量上市的季節,捕撈的量相當大,市場的魚攤上橫豎都是黃魚,因此有了這個外號。我從小就不喜歡吃黃魚,因為太經常吃、吃怕了。那時的黃魚都是野生的,魚汛來時本來量就很大,據說還用炸藥在水中炸,黃魚頭中用來平衡游泳的石頭受到衝擊,暈了後便一條條全部浮到水面,因此常常是黃魚大豐收,賣得特別便宜,(如此趕盡殺絕式的捕撈,結果沒過多少年野生黃魚便幾乎被捕絕了,現在野生黃魚倒成了十分珍貴的高價魚了。)可是再便宜,這麼多魚一下子湧入市場銷售,一時半會也不容易賣完,就發動各個機關單位、工廠來採購。單位大批量採購回去,有的發給員工當福利,有的便宜賣給員工,還美其名曰「愛國魚」,多買就多替國家分憂、多買就是多愛國。父親那時是個領導,當然要帶頭購買「愛國魚」,因此常常一買就是幾十條。接下來每天就是黃魚各種吃:一些做腌魚,一些曬成魚乾,然後煎黃魚、糟黃魚、炒魚片、蒸黃魚、黃魚湯⋯⋯吃到後來一見到黃魚就心生抵觸,但唯有一種吃法會讓那時的我喜歡吃也吃不膩,那就是「全節瓜」。
「全節瓜」烹製方法很簡單:黃魚去鱗洗淨,在魚身兩側每隔兩厘米,剞深至中骨的一刀,用乾澱粉抹勻魚體,把整條魚投入油鍋炸至金黃色,撈起瀝乾;鍋中下豬油,將蒜茸、蔥段煸炒後加醬油、糖、醋、胡椒粉,再勾薄芡澆在魚體上便成。烹好後的黃瓜魚整條魚完美無缺,魚皮酥脆鮮香,魚肉柔嫩甘甜,芡汁酸甜並蓄非常開胃,無怪乎小孩都愛吃。
為什麼取名「全節瓜」呢?「全節」兩字,古人認為,「若為子死於孝,為臣死於忠,則其死也大,身雖歿而名不浸焉」,方能稱「全節」。明代福州人曹學佺官居禮部尚書,也是位美食家,其家廚董桃楣烹技極高,用整條黃瓜魚油炸後再澆汁入味,魚體色澤金黃,食之外酥裡嫩、鮮醇爽口,曹學佺很喜歡吃。明末清兵入關,明朝滅亡,1645年,唐王朱聿健跑到福州成立南明小朝廷,曹學佺參與其中,保明抗清。第二年,清兵攻入福州,曹學佺遵循自己的誓言「生前一管筆,死後一條繩」,自縊家中。清乾隆年間朝廷認為「禮部尚書曹學佺,侯官人,學問淹貫,立朝有風節」,追謚「忠節」。曹學佺生前愛吃的這道菜餚,閩人就取名「全節瓜」,後來又逐漸延展成福州地區喜慶宴席時的一個習俗。
現今常常見到將「全節瓜」寫成閩語讀音相似的「全折瓜」或「全拆瓜」,皆因不懂其中典故的筆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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