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历史建筑靠领导拍板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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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8-21 08:41
经过十来天的发酵,涉及金陵台、妙高台强拆事件的主角们,该站出来的都站出来了。小业主要告开发商,开发商出来喊冤说没违法,政府部门表态“绝不姑息”,还成立调查组,有关部门甚至已提出金陵台或要原地复建。
如此看来,大结局似乎就要来了。那么,这幕戏是否要从悲剧转为正剧了?各位围观的解气了吗?可以罢休了吗?
绝不可以。
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还刚刚开始。
即便有领导出来拍板谴责问责,即便在单一事件上给了市民一个满意的结果,也难以避免下一个悲剧诞生。况且,历史建筑和文物的价值,是复建复原无法抢救回来的。
当然,也有没被市民和媒体盯上却活下来的老建筑——广州东濠涌下“凹”形的民国红砖建筑,而且它们还被建成了东濠涌历史博物馆。它又是怎样活下来的呢?据称,它是在东濠涌一期拆迁改造过程中,因为区领导视察时偶然发现,并拍板保留下来的。若非那位领导眼尖,它的命运大概与金陵台无异。
拍板的领导明白建筑的价值,当然值得赞赏。但拍板却意味着随机、偶然、没有定律可循。指望拍板和舆论倒逼式的问责,救不了广州的古建筑。今日有爱文化的领导便有更多可能保护历史建筑,明日若换上爱土地财政的领导,历史建筑的命运会否又遭劫难?
要真正保护起广州已为数不多的历史建筑,只能依靠金钱和法律。
上世纪90年代,广州拍卖金陵台、妙高台地块时,没有顾及地块上的建筑价值。2007年,广州将它作为烂尾地块拍出,同样没有顾得上。到了去年,金陵台、妙高台遭破坏,被热心市民和保育人士发现,在媒体报道后,政府已开始思量是否该将它们保护起来,但遗憾的是,它没有保护成功。政府保护无力的原因是什么?一日法,二日钱。历史建筑名录尚未出台,政府部门拿出的“缓拆令”缺乏法律效力;政府想出钱回购地块,但和开发商却淡不拢。
就目前而言,除了尽快出台《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在立法中创设历史建筑预先保护制度外,还要理清几种关系。行政法律中,崇尚的是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信赖等理念。其一便是在有法可依的公平原则下解决问题,应让各方坐下来谈一谈,拿出解决之道。其二,保护老祖宗的遗产同然重要,拥有现代执政思维、尊重法律更加重要,拿多少钱出来拯救古建筑,要让纳税人和人大代表们权衡利弊。
被唾沫星子埋住的时候,理性尤其可贵。能对媒体舆论压力给予回应的政府固然要称赞,但忙于应对舆论危机而匆匆下结论,却不一定是好事。只有跳出固化的思维,让我们一起来有远见地建立保护历史建筑的长效机制,才是历史建筑之福,才是广州这一历史文化名城之幸。
(周伟国荐自《南方都市报》)
文/徐艳 责编/我不是雨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