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家政府机关被逼上法庭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政府机关,逼上法庭,恶意炒作
  • 发布时间:2014-02-14 08:40

  “这是恶意炒作,是在浪费诉讼资源,如果有被告请他吃喝洗脚,他们马上就会撤诉。”

  这是发生在湖南衡阳中院行政审判庭的一幕,说话的是被告——衡阳城乡规划局的律师。2013年12月5日~6日,衡阳中院审理了一批状告政府未依法主动公开信息的案件。这批案件的原告是3名律师,被告则是27家行政机关,甚至包括县级政府。

  对很多政府机关来说,这既是一次信息公开“培训”,亦是一次如何“打官司”的普及。他们闹出了不少笑话,也交了“学费”。

  “我们从没打过官司,对法律不懂”

  12月5日上午,衡阳中院第一审判庭旁听席位坐满了人。被告席上,衡阳市知识产权局的3名公务员穿着深色衣服,没有正面回应原告方不时的“挑衅”,只垂头看材料。

  “衡阳市专利申请、公告、专利许可,这些工作的实施及成果,你们都没有公布。我要查哪个事项有没有申请过专利都查不到,这不是对我的影响吗?专利展示栏目,从2009年起就没更新。5年了,5年能做多少事啊?”原告律师越说越激动。

  被告回辩说,“根据专利法,有些是由国家专利局集中公告。有些没有公告是为保护隐私,因为曾有专利持有人受到骚扰或诈骗。”

  接着,法官问原告有何陈述,原告摇头。法官宣布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上午庭审结束。

  这时,坐在旁听席的衡阳市旅游局人员拿着一叠材料疾步走上审判台。原来,他们不了解程序,庭前没有提交证据材料及答辩状,以为法官上午会宣布他们坐到被告席答辩。

  “我们从来没打过官司,对法律不懂。”一名戴着厚眼镜片的旅游局人员说。

  “你这是对法庭不尊重。”主审法官瞟了一眼。原告律师则扬着笑意,“像这种情况,法庭可以直接判你们败诉。”

  宣布休庭后,衡东县政府人员一脸轻松,尽管他们也是被告之一。

  “他需要什么信息,可以向我们申请,不要直接就告到法院来。公开也分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嘛。”有人说。

  可是,原告这次起诉的内容都是政府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记者追问后,该人士表示,“当然状告也有他们的理由。”说完,他跨步走出法庭,并笑着补充:“我们的撤诉了,撤诉了。”

  “政府不依法公开信息很普遍”

  此次,一共有27家行政单位被起诉,包括4县5区的9个县区级政府。

  原告指出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要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法规。如,针对衡南县政府的诉讼理由之一是:“行政收费信息长达5年没有及时更新”;针对雁峰区政府的诉讼理由包括:“区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没有依法主动公开”。

  他们挑出的衡阳市旅游局的问题更为严重,涵盖信息公布、网站建设和行政规定等。“1、政策法律法规未及时更新,如2013年10月实施的《旅游法》都没有公布;2、没设专门的政务公开栏目;3、没主动公开行政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对这些,旅游局人员很委屈,“上传信息需要找领导签字,这个有一定程序。”

  把行政机关推上法庭的,是湖南某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我们经常上政府官网查阅一些信息,发现有些应该公开的信息没公开,而我们再申请公开,费时费力,所以就决定大量起诉这些单位,来敦促他们重视这一块。”原告邹润琦说。

  原告的代理人、律师罗秋林也有痛苦经历。“我上市卫生局网站查医生执业资格信息,根本查不到。点他们排在搜索引擎第一位的网址,发现里面的信息竟然还是2008年的,是个‘僵尸’网站。还有些官网,纳税人的钱怎么花,每年的财政预决算报告是怎样,都没有公告。政府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很普遍了。”

  2013年11月初,3名原告花了一周多,列举了27家问题典型的行政机关网站,分别向衡阳中院提交了41份诉状。11月15日,他们收到了法院传票。

  并不合法的开庭?

  差不多同一时间,被告也收到法院传票,对此,他们多少有点惊讶。

  比如衡南县政府,他们认为,自己很好地履行了公开信息的义务,如定期发布政府公告、召开发布会等。

  “他们要了解政府信息,不能局限于官网,在网站查不到的个别信息不能认为不公开。”而对于财政预决算,“每年人大会上都要经过代表审议,这也是一种公开。”

  答辩中,多家行政机构还提到,原告没有理由直接告到法院。

  比如衡南县政府的答辩状写道:原告并非衡南县籍公民,只查阅了衡南县政府网站,县政府并未侵犯其合法权益;根据最高法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主动公开,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对答复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根据后一条,衡阳中院可以不受理原告诉状,除非某家行政机构不理会3名律师信息公开的申请。但衡阳中院没有这样做。庭审间隙,主审法官对记者简短表示:“受理这些案件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因此,虽然一部分被起诉机关如是答复,仍然收到了传票。

  另一个有意思的插曲是,由于原告诉讼只是要求被告改正错误,正式开庭前,大部分单位选择了提交改正情况,让原告主动撤诉。只有少部分单位与3名律师对簿公堂。

  农机局遭“当庭驳斥”

  12月6日的庭审,被告是衡阳市农机局、城乡规划局等6家单位。

  农机局的工作人员辩称:“我们的网络设备配置低。今年7月,网站曾受到黑客攻击,目前仍处在维护中。”这些理由被原告当庭驳斥,“网站打不开本身就是失职”。

  接着,被告又陈述,“并不是我们网站打不开,就好像与百姓失去联系,与政府脱钩了。信息是可以从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看到的。”

  这时,主审法官要求他演示。可是,打开电脑,门户网关于农机局的人事信息,只有几个领导的任免,还是2008年的。农机局人员悻悻回到座位上。

  接下来轮到城乡规划局开庭。该局请来的律师声音洪亮,措辞专业。

  “2013年11月6日,我们没有政府采购内容,所以没有内容公开。我们没在法定时间提供证据,是因为没有证据需要提供。”

  原告律师说:“从最后网站制作的‘@2011’年看,网站该从2011年公布政府采购内容。几年来,你们从红湘路搬迁到了祝融路,你们的办公楼后面还有假山,办公家具也需要采购吧?但是这些都没有公布。行政诉讼是举证责任倒置,你要证明确实没有采购。”

  被告律师说,“没内容是很正常的,几年前,规划局就纳入了政府集中采购范畴,我们是向财政提出申请进行采购。原告对集中采购一无所知,要求公开是强人所难。”

  接着,原被告律师陷入激烈争执。被告律师越讲越激动,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后来,法官宣布休庭。原告律师颇为不满,不停说,“这是污蔑”。

  “附带”公开三公经费

  尽管各被告姿态强硬,但开庭后,几乎所有行政机关都对官网进行了调整。

  知识产权局上午开完庭后,下午联系原告,称网站的专利展示栏目变成了专利检索,网友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等3个途径,查到任何一个专利产品。

  工商局发现3名律师想获知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和信息公开指南,马上通过电话告知他们获得信息的途径,又邮寄了材料。为表诚意,他们“附带”公布了该局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

  旅游局“尴尬离场”后,用一周突击修补了网站,原告指出的导游资格情况可以查到了。

  不久,原告去衡阳中院撤销了对以上部门的诉讼。“我们达到了目的。”原告谢涛说。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被告之一的雁峰区政府网,曾被评为湖南省2011年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进步奖。大约是不愿荣誉受损,该区政府在接到传票后与原告沟通,最终让原告撤诉。

  其实,这些官网有一个指导单位,即湖南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但中心人员称,目前网站建设主要靠地方政府,“钱也是他们出,管理也是他们”。

  对官网信息公开不及时,目前没有惩处机制。只是每年对地方政府的考核,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在政务公开中占较大比重。因此,3名律师的起诉被专业人士认为颇具价值。

  对起诉事件,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也“高度关注”。不过,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处理手段,“仍在研究中”。

  文·图/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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