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探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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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08 13:14
再看看贾探春的结局探佚。
前面说过,八十回以后众女儿的命运结局是和贾家的家族总体命运以及贾家的内斗这两方面的因素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宝、黛、钗的故事更多地体现了内斗,那么贾探春的故事则更多地和外部形势的演变有关。贾元春和贾探春排在钗、黛之后,是两个王妃。元春是国内的皇贵妃,探春是海外的王妃。她们两人的结局更多地体现家族命运的变化。为什么说探春是海外王妃呢?因为有许多“草蛇灰线”的伏笔。
第五回贾探春的“册子”上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支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涕泣之状”,再加上画后题诗和后面的《分骨肉》曲子,都暗示探春要远嫁海外。
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探春作的谜语其谜底是风筝,谜面是:“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联系她的“册子”上的谶语诗中有“清明啼送江边望”,探春将来远嫁的日子是清明节,大的时间背景是贾家被抄家之前。第六十三回宝玉过生日,各女儿抽了象征自己命运的花名签,小说描写探春抽签后,“众人看上面是一枝杏花,那红字写着‘瑶池仙品’四字,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共同饮一杯。众人笑道:‘……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这是明显的谶语,探春“也是王妃”。所以,探春在原著佚稿中的结局是像汉朝的王昭君一样出国远嫁,不过她不是嫁到北方,而是去南方的一个海岛小国中当王妃。这在第七十回放风筝的一大段描写中有明确的象征。那一回探春放了一个“软翅子大凤凰”风筝,和天上另一个凤凰风筝以及第三个门扇大的带响鞭的玲珑喜字风筝搅在一起,三个风筝断线后飘摇而去。凤凰是帝王家象征,这正像花名签中的“日边”、“瑶池”等词语一样,都是将作王妃的影射。
第六十三回中,贾宝玉给芳官改名“雄奴”、“耶律雄奴”,说到“历朝中跳梁猖獗小丑,到了如今,竟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俯头,缘远来降”,这其实是正话反说的“谶语”,暗示佚稿中会有不再“拱手俯头”的外国势力与“天朝”发生冲突,而最后朝廷和亲,让贾探春当了王昭君的角色。薛宝琴说过一个真真国的女儿,所以也有研究者说探春可能就是嫁到了真真国。当然这里要强调一点,就是八十回后佚稿中写政治甚至写战争都是一种侧面描写的背景,不会有正面的铺张,更不会有武打场面,因为小说的原则是“大旨谈情”,要保持“不干涉时事”的风貌,重点笔墨是落在由某些重大事变引发的众女儿的悲剧命运的描写。
第五十一回薛宝琴的“怀古诗”第七是《青冢怀古》咏叹王昭君,第六十四回林黛玉作《五美吟》,其第三首也是咏叹王昭君,这两首诗都是探春命运的象征。由于前八十回描写探春刚强果断,代理家政,打了王善保家的一巴掌,所以研究者认为佚稿中探春的远嫁有某种程度的主动性,就像王昭君也是主动要求嫁到外国去一样。当然中国传统社会中,大家的观念是认为离开祖国家园是最大的悲剧,所谓“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所以探春的结局仍然是“薄命”,这和今天大家有了“地球村”概念,都向往欧风美雨想出国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故而不能用今天的思想套古人,说探春出了国又当了王妃是太幸运了,不“薄命”了。还有两种和探春远嫁海外作王妃有所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说探春没有嫁到海外,而是嫁给了前八十回中提到过的南安郡王。因为有一次南安郡王的母亲南安太妃来贾府,特别欣赏探春、黛玉、宝钗和宝琴几个女孩子,认为这是南安太妃将从这几个女儿中挑选儿媳妇的暗示。还有一种说法是说探春是嫁给了第七十一回给贾母送寿礼的粤海将军邬家。这当然是见仁见智了,哪一种说法能得到认同,就要每一位读者也来参与探佚,你看看每一种说法的根据,哪一种更有说服力,更能自圆其说。这就是说,探佚研究使《红楼梦》的阅读成了一个永远需要读者参与的“召唤结构”、“未知结构”、“空筐结构”、“鸿蒙结构”,使小说审美永远存在艺术空白,从而使《红楼梦》产生永远不会衰竭的艺术魅力。这就是我们的题目“断臂维纳斯之美”的意义。断臂维纳斯比一个不断臂的维纳斯更具有艺术的永恒魅力。所以我主张探佚,而反对各种新的续书。续书那是另一个问题,涉及时代感受、艺术修养、语言功力等多方面因素。应该承认,曹雪芹是不可重复的。可以说,续书一定失败,但探佚永远有魅力,探佚不是续书,探佚只研究大体轮廓,不谈细节,细节交给每一个认同探佚的读者自己在想像中去完成。探佚只是召唤每个读者每一次面对小说时要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参与到小说的体验中去,要求读者调动自己的全部文化修养和艺术想象去与曹雪芹共同创造和完成那佚失的部分,让这一个审美过程在每一位读者那里千万亿次地进行,每一次都是富有个性的,因为每一个读者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因此这种独特的审美过程永远不会完结,永远有新鲜感,永远有挑战性,永远有诱惑性。从传播学的角度说,原稿的残佚引发市场效应,可以在接触环节上吸引注意;对原著佚稿和后四十回续书两种文本的认同差异可以引发争论,也就是在保持环节上保持注意;而探佚所具有的巨大思想和艺术之潜在内涵,则在价值提升环节上提升注意。没有市场效应不能吸引社会注意,缺少价值关怀则不能深刻。《红楼梦》探佚使二者都具备了。这就是探佚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探佚的意义所在。它使《红楼梦》成了一个永远的魅惑。傅光明:红楼探佚学像红学研究的其他分支一样,也是一门学问。听了梁先生一番“梁言”之后,我们能否感到它并非空穴来风,并非深不可测,并非悬而又悬。当然,探佚能到这样的境界,则完全取决于探佚者的本事了。
曹雪芹思想的超前性,即便在今天,都21世纪了,每每阅读《红楼梦》,我们仍常常感叹并钦佩曹雪芹思想的超前性。它具体是如果体现的,又体现在哪些方面,请梁先生接着为我们讲《曹雪芹思想的超前性》。
谈曹雪芹思想的超前性,主要根据前八十回《红楼梦》文本和探佚的成果,因为除此以外,曹雪芹只留下两句诗而已。从小说中可以看到,曹雪芹的思想是一种诗性思维,与后四十回体现的庸俗思维完全对立。这种思维具有逆反、深刻和超前的特点。
《红楼梦》中有一些独特的语汇,有一些关键词,我们要注意。我认为是这样一些词语:痴、意淫、皮肤滥淫、情不情、情情(这两个词语是脂批)、正邪二气所赋、女儿、禄蠹、须眉浊物、知己、真假、风月宝镜。
先说逆反性,我们前面讲过,曹雪芹为贾宝玉设计了“三王号”。这三王号都是从《西游记》那儿来的。贾宝玉小时候用过“绛洞花王”的绰号,这就等同于孙悟空的第一个称号“美猴王”,有一种无拘无束享乐天真的自由感,可以说是无法无天,因为人在童年时代压根就没有“法”和“天”这类具有约束性的概念。第三回林黛玉进贾府,王夫人对黛玉说贾宝玉是家里的混世魔王,这是作者艺术地赋予宝玉的第二个“王”号。而孙悟空学道归来,就杀了那个抢占花果山水帘洞的混世魔王,其实是标志着孙悟空自己开始作混世魔王了,后来就闹龙宫、闹幽冥、闹天宫。第29回清虚观打醮,张道士说前天四月二十六日是遮天大王的圣诞,这其实是对宝玉生日的一种暗示,遮天大王是贾宝玉的第三个“王”号,这又是从孙悟空的“齐天大圣”来的。“遮天”比“齐天”不是更具有反叛气息吗?孙悟空大闹天宫,隐喻对现实封建秩序的反抗,贾宝玉则是从思想上逆反了整个传统的思想价值体系。
贾宝玉嘲弄那些醉心于功名利禄的人是“禄蠹”,在第32回对袭人和湘云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账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账话,我早和他生分了。”把社会上那种功利性价值观的说教贬为“混账话”。他又“毁僧谤道”。儒、佛、道是传统上三种具有意识形态权威的思想,所谓儒冠道履白莲花,三教原来是一家。贾宝玉把传统上的正统权威思想全批判和否定了,这样的思想还不超前吗?第36回贾宝玉更猛烈攻击所谓“国贼禄鬼”,说“文死战,武死谏”是沽名钓誉。这种思想即使在今天来说也是很逆反很另类的,文官要敢于犯龙颜提意见,武官上了战场要不怕死,连这些价值观也要批判,难道还不超前吗?所以小说中描写袭人听了说是疯话,说宝玉真有些疯了。小说中好几次描写大家认为宝玉的言行“疯颠”,说别理他,这其实就是说宝玉被传统的价值观认为是一个不可理解的疯子、狂人。要知道再过一百五十年,鲁迅才写出了《狂人日记》,贾宝玉正是前接孙悟空,后启狂人的一个超前的逆反者。
这种逆反思想从根本上说来自于一种诗性思维。贾宝玉是一个诗人哲学家型的人物,他从天性上就对人生的有限性和价值依托这类问题十分关注和敏感。当然这其实是反映曹雪芹自己的一种情怀意向。小说第一回就通过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之口说“美中不足,好事多魔”是人生的根本特征,就是对这种人生的苦难和意义之二律背反的一个精炼概括。第28回中写宝玉听了黛玉吟唱《葬花吟》,就联想到“林黛玉的花容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进一步又联想“斯处、斯园、斯花、斯柳不知当属谁姓。因此一而二,二而三,反复推求了去,不知欲为何等蠢物,使可解释这段悲伤”。第57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宝玉发病,第58回宝玉病愈,清明节看绿叶成阴子满枝,想到邢岫烟已择夫婿,将来红颜枯槁,引发人生命运感而对杏流泪;去看黛玉,黛玉看宝玉瘦,宝玉看黛玉瘦,为卿消得人憔悴,卿须怜我我怜卿。然后是藕官烧纸,宝玉真情揆痴理。这些情节都凝聚着对人生终极意义的痛苦的感受和反思。我们一般人偶然也会想到“人活着有什么意思”的问题,但很快就会被世俗生活中的油盐酱醋、功名利禄等实际事务所占有,只有具有诗人和哲学家气质的人,才总是对人生意义的问题抛不开放不下,要追根究底。曹雪芹通过贾宝玉的形象思考这个问题,他对这种人生意义的终极依托的答案就是情,通过《红楼梦》创造了一种情文化。贾宝玉的理想人生境界是自己死了以后众女儿的眼泪飘成大河把自己的尸首飘走。这其实就是艺术性地表达用人性化对抗异化的思想,以“情”作为终极理念的价值根据。
对曹雪芹超前思想的理解,当然离不开探佚的中介环节。刘小枫在《拯救与逍遥》中不区分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说后四十回宝玉最后出家了,原来对痛苦那么敏感的一个人最后变得冷漠无情,连林黛玉的灵柩回乡也无动于衷,因此推论说曹雪芹也没有摆脱中华文化迷恋的“逍遥”,是道家和佛家文化的消极作用,要引进基督教的“拯救”来给中华文化弥补缺陷。美国的一个著名学者夏志清也是这个立场。问题是曹雪芹原著八十回后不是以“色空”、“冷漠”作为价值归宿的。原著写贾宝玉虽然一度有“情极之毒”而“悬崖撒手”(脂批),但并没有止步于此,作者继续写他在空门中没有找到精神归宿,又离开了空门和史湘云结合,尽管经历了抄家和众女儿死亡等巨大的灾难,仍然充满了对人间的爱心,这才是“大旨谈情”。当然具体情节怎么写每个读者可以自己发挥想像力,但大体的精神轮廓是这样的。所谓终极意义或终极价值,说白了也很简单,就是人总得相信点什么。我们面临价值空虚的时代问题,基督教当然可以参照,但应该从中华文化本身中寻找精神资源,曹雪芹就通过《红楼梦》提供了这种资源。所以周汝昌先生说红学是“新国学”,是“中华文化之学”,因为红学其实是关系到国民性的,关系到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之终极价值的。当然曹雪芹是表达得非常艺术化的,不是教条,不是说教。《红楼梦》因此才具有了无限的阐释空间。
我在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国禅学》第一卷发表过一篇《禅、〈红楼梦〉与中国天道》的论文,也谈到了这个问题。曹雪芹的“新人”并没有在劫难的世界中移了“情性”,重新变成了冷漠的石头,那是后四十回的价值导向,不是曹雪芹原著的价值导向。贾宝玉是一个以对于苦难过于敏感为其可爱特质的人,并没有因为经历苦难而变得冷漠之极,贾宝玉的根本特质是“痴”。“痴”是中华文化上的异彩。禅的本意也不是以空无为旨归的,而是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禅意,所谓挑水劈柴就是参禅。佛祖是谁?你家中炕头上的老母就是佛祖,禅其实是倡导一种“慈悲”的情怀,也就是一种对人间的爱心,这就是曹雪芹通过《红楼梦》肯定的“情”和“痴”。后四十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就把“痴情”给“断”了,它的价值根据落到了“恨”上,怨恨宝玉“负心”,临死前说“宝玉,宝玉,你好……”,当然是怨恨为基调了。其实黛玉的前身绛珠仙草是欠了宝玉的前身神瑛侍者的人情债的,这才要“眼泪还债”么。后四十回变成“以怨报德”了,情怀和精神全变味了。所以原著是写黛玉为了宝玉的利益而自我牺牲,就像林四娘捐躯报恒王一样。“两种《红楼梦》”具有不同的价值导向。曹雪芹是要肯定“让人间充满爱”,后四十回的黛玉之死却引向恨。恨要是成了终极价值那就很可怕,那就要导向恐怖主义。曹雪芹是把贾宝玉写成一个“情圣”,是像耶稣基督、释迦牟尼和孔子那种精神高度的终极价值的体现者。曹雪芹用儒家的大圣人大舜王来隐喻贾宝玉,所以黛玉和湘云用舜之二妃娥皇、女英的典故。贾宝玉的“情不情”就是“用情于无情的对象”,他让生气的晴雯撕扇子就是“情不情”,他要去安慰画上的美人更是“情不情”。情是价值根据,也就是所谓“正邪二气所赋之人”的根本特质。“正邪二气所赋之人”是“三类人”:生在富贵人家是情痴情种,生在诗书清贫之族是逸士高人,生在薄祚寒门是奇优名倡。也就是小说中的北静王、贾宝玉、秦钟、柳湘莲和蒋玉菡这一类人。
谈谈曹雪芹的女儿观、性爱观、婚恋观。第58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中,写藕官和菂官两个女戏子演生旦爱情戏,日久生情,有了同性恋感情。菂就是草字头底下白勺的那个字,意思是莲子,与藕构成一种相关的象征。后来菂官死了,藕官怀念她,清明烧纸钱,被老婆子抓住,幸亏贾宝玉庇护了她。贾宝玉问藕官给谁烧纸,藕官不好出口,让宝玉问芳官。后来芳官就告诉宝玉,藕官在菂官死后又和蕊官好了,别人问她,藕官就讲了一番“大道理”:好比男子死了妻子,也要续弦,只是不把死了的忘记就是有情。而这独合了宝玉的呆意。也就是宝玉是赞同这种婚恋观的。我们过去赞美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焦仲卿与刘兰芝,等等,都是殉情自杀。更不用说封建的节烈观念,安徽留下那么多的贞节牌坊。比较一下,曹雪芹的婚恋观是不是更进步,更符合人性,很超前呢?这也隐喻了八十回后的情节,就是贾宝玉在黛玉死了以后先和宝钗结婚,后来又有和妙玉、湘云的感情。藕官象征宝玉,菂官象征黛玉,蕊官象征宝钗,芳官象征湘云。史湘云醉眠在石头凳子上,晚上芳官就醉卧在宝玉身边。小说描写芳官和宝玉像双生兄弟两个,湘云也曾穿上宝玉的袍子让贾母误认作宝玉。湘云白天包一包花瓣作枕头,晚上宝玉和芳官猜拳时也靠着一个花瓣作的枕头。这就是为什么藕官、菂官和蕊官的故事要让芳官来叙述的原因。后来又是藕官、蕊官和芳官都当了尼姑。这些情节都是暗示芳官也是那个情恋格局中的一员,她所影射的湘云将来要和宝玉结合。曹雪芹的女儿观也是很独特的。我不说妇女观,说女儿观。贾宝玉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这是把女儿作为一种纯洁的化身,来对抗男权社会。注意曹雪芹遣词造句是极有斟酌的,一个字都不能乱改。所以周汝昌先生说读《红楼梦》要“咬文嚼字”。“女儿”不能说成“女人”,贾宝玉又说过,未出嫁的少女是宝珠,结了婚染了男人的气味宝珠就褪色了,再老了就成了鱼眼睛了。过去少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当然受社会污染比较少,传统社会男人是第一性,是掌权的,所以曹雪芹才用这样的艺术表现。“男人”也是特指的,主要指成年的做了官成为“社会栋梁”的那些男人,还有像贾环那种年龄虽小却已异化的男人。像贾宝玉、柳湘莲、蒋玉菡、秦钟和北静王就不包括在内,他们其实也是“水作的骨肉”。不要把艺术隐喻弄得太僵硬刻板,不要用“形式逻辑”乱套纠缠。曹雪芹的女儿观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偏激的,他笔下的年青女子都很理想化,予以美化,把许多优秀的品质都赋予她们。像王熙凤,虽然作者不背离写真实的宗旨,写她贪婪和狠毒的一面,但应该说作者是同情赞美为主的,写她的能干,美丽,写她独当一面,支撑那样一个大家族。像贾探春理家,其实是把宰相治国的内容搞进去了。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男人不行,女儿行。曹雪芹对女儿的赞美是由衷的。在他笔下,年青女儿几乎没有一个不好的。像晴雯的嫂子,听了宝玉和晴雯诉衷情的话后就表示理解和同情,说以后你来看她我也不纠缠你,本质很好。程高本就把晴雯嫂子改成一个很淫荡很坏的女子。夏金桂在八十回后到底怎么写我们还不知道。甄宝玉说:“女儿这两个字,比阿弥陀佛和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要尊贵无对呢。”把女儿抬到佛教和道教的祖师爷之上,这种思想立场又多么超前。英国诗人拉什迪写了《撒旦诗篇》,还被伊朗的霍梅尼判了死刑而追杀。程高本就改成“女儿两个字比瑞兽珍禽和奇花异草还要珍贵”,这么一改,女儿就成了男人的玩弄对象了。曹雪芹赞美女儿,同情女儿,因此为女儿的悲剧命运鸣冤叫屈,他把所有女儿都入了“薄命司”。大观园的总体象征就是沁芳——花落水流红,就是指众女儿的悲剧命运。曹雪芹的女儿观很独特很奇特,西方的女权主义可以用来作参照,但不能乱套。
从反思历史的角度看,曹雪芹也是超前的。第五十二回写薛宝琴所叙述的那个真真国女孩子,黄发碧眼,是地道的西洋人,能作汉诗,“昨夜朱楼梦,今宵水国吟。岛云蒸大海,岚气接丛林。月本无今古,情缘自浅深。汉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朱楼梦就是红楼梦么。胡风说这个情节是曹雪芹借以表达一种思想:热望能够从国际上取得社会人生的理想,替中国人民的命运开拓出一个光明的出路。全身心向国际上追求解决历史人生绝境问题的思想出路的,十八世纪就有了一个曹雪芹,过了将近两百年才有了一个鲁迅而已,而已!其实胡风的确把握到了曹雪芹的精神实质。他在被隔离审查时阅读《红楼梦》,读的只是一个程高本,却能一下子就把握住曹雪芹的思想真谛,看出曹雪芹原著和后四十回完全对立的精神取向。我曾经说过一句很让人不高兴的话,我说从思想精神气质的角度,老一代学者只有两个半人读懂了《红楼梦》,理解了曹雪芹,两个是胡风和周汝昌,半个是鲁迅。鲁迅是因为时代的历史局限,那时红学的发展还刚开始,一些基本的前提条件都不具备。鲁迅和胡风都不是红学家,但他们是思想家和诗人,鲁迅的《野草》最能体现这种气质,《野草》学是鲁迅学中最深刻的一部分。这一点就是最本质最要害的。所以大家不要迷信红学专家,他们可能由于某种便利多掌握了一些资料,做出了一些考证成绩,但对小说文本的思想和艺术的进入和理解可能反而不如某些普通读者,因为他们不具备诗和哲学的素质。我因此提出了“人间红学”的概念。
北京大学 陈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