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不”禁令剑指“培训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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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17 13:42
日前,中纪委网站刊出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直观罗列“25不”禁令的形式,重申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和培训机构在学业、外出活动、用车、往来、关系、管理等八个方面的“规矩”。
“培训腐败”一直深藏在“阴暗角落”,成为了公款吃喝旅游的“安全岛”,“四风”滋长蔓延的“好忘角”,权力寻租腐败的“避风港”。为此,2014年7月,中纪委通报要求全国纪检系统率先自查自纠自建的培训中心,着力做到正人先正己。之后,又两次专门强调坚决治理培训中心里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并提出了具体的时限要求,对漏报、瞒报、不报的相关领导要追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此次中纪委网站再次刊出中组部“25不”禁令,不仅表明要对隐藏在官员干部教育培训“阴暗角落”的“四风”问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更传递出了要坚决向“培训腐败”“开刀”的强烈信号,从而让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无处可藏。
中组部《规定》从八个方面对干部教育培训作出了约束,而中纪委网站将每个方面又细化成多条形成了“25不”禁令,每一项还专门列出了与之对应的违反规定的处理方式,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取消成绩、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处理,或者将有关情况通报干部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应当说,“25不”禁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正因其弊流行,才有“25不”禁令。不可否认,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确有一些人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没有认识到参加学习培训是提升自身能力素质的迫切需要,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要求,因而不懂得珍惜组织给予的宝贵学习机会,在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妄图利用形式多样的“隐身衣”将“培训腐败”藏匿于“幕后”。有的将学习培训当做“旅店”,“身在曹营心在汉”,甚至“天马行空,来去自由”;有的将学习培训当做“镀金”,习惯于“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将学习培训当做“疗养”,沉迷于“吃喝玩乐,纸醉金迷”;有的将学习培训当做“社交”,热衷于“团团伙伙,亲亲疏疏”的“圈子文化”……
正因如此,在中央一再强调严肃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要想根治“培训腐败”,从根本上杜绝特权思想和享乐之风,就要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就要以“重拳”组合出击,对不守“25不”禁令的行为务必严肃处理,真正做到让“培训腐败”无所遁形。
(文/骆锦勇)
